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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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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努力奮鬥的小方
我會打我兒子,但是不打我女兒。
我倆孩子,大的是女兒今年9歲了,小的是兒子今年5歲,實現了兒女雙全,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我的心頭肉,但是在教育這方面還是有點區別的。
在吃穿用度上我不會虧待他們,但是也沒怎麼買過名牌,所以他們對於穿衣只知道好不好看,而不知道貴與不貴。兒子女兒一樣疼愛,但是從不溺愛。
我女兒已經9歲了,算是個大姑娘了,尊老愛幼,見到長輩每次都主動叫人,幫我做家務照顧弟弟,樣樣都是好,就是學習成績一般,別人總是說八九歲是狗都嫌的年紀,但是我女兒不是的,所以我也從來沒打過她,偶爾做錯了事情,我最嚴重也就是說說她,她就已經知道錯了,既然說能起到打的效果,也就沒有打的必要了。
至於我兒子嘛!那是真沒少捱打,調皮搗蛋,整天闖禍,不打不成才,說了不聽那就只能打了。他還沒有到叛逆的年齡,但是我要從小給他灌輸不能有叛逆的思想,打他都是為了教育他,是為了他好,哪個父母會平白無故的打自己的孩子呢?肯定是犯了大錯才會下手。
我們小時候哪個孩子沒捱打過,父母拿著笤帚能追半個村子,只要跑的快說不定就能逃掉一頓,回家的時候嚇的瑟瑟發抖也還是在天黑前回家,不然肯定還得捱打。
現在的孩子嬌貴的不行了,打不得罵不得,偶爾還玩離家出走的把戲,在我看來都是慣的,打一頓就好了。
孩子能打。
這個世界就沒有絕對不打孩子的家長,有,那也是鳳毛麟角,非一般人。絕大數家長來個二八定律是可以打打孩子,但是這種打是在打而有方,打而有格,打而有度。
在這個地球上,人統治了地球,但人本質也是動物,只不過是高階動物,是一個從生物人到社會人,高智慧人的一個理性過程。而孩子具有原始的、未開化的動物天性的人,沒有經過社會學習過程,在生物人這個階段他沒受社會化的時候他們的行為基本上是靠自己的本能他們為所欲為,他們想做什麼就要做什麼,這是他們一個基本的需求,他想到什麼就要做什麼,這個階段語言的描述是很弱的,甚至道理是虛無的,適當的不傷害的情況下,打打應該是情理中。搞破壞,在家裡玩火,吃飯砸碗,罵長輩,偷拿錢財,亂打別人孩子,這些都是大錯誤,完全的道理對於人的記憶是很渺小人,在打有度的情況下打打也沒有什麼。
如果人類都是和平的,都是完全可以理性,溫和教育的,那麼警察,軍人都要失業了。
一般來說,十二歲以前奈是可以打打,十二歲以後就不要打了,哈哈,人大了,想法也多了,思想也逐漸在成熟,理也能說通,自然就不要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