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鄭在單身999

    這個主要是房產預售制度決定的。

    房地產的參與方主要有三方:

    開發商、銀行、購房業主。

    按照一般商品的買賣流程,比如汽車,銀行貸款給了4S店,銀行把抵押的合格證給個人辦理上牌業務,汽車就可以開走使用了。

    而房地產,因為投資巨大,如果開發完畢再出售,投資太大。

    而預售制度,開發商可以用全部開發費用的10%到30%即可完成滾動開發,只需要付出拿地款甚至地款的部分就可以開始開發。

    預售制度讓開發商開發速度提高多倍。

    而購房業主又因為信用制度成為銀行的資信良好客戶,所以銀行也是市場贏家。

    購房業主因為預售制度承擔以下幾個風險:

    1、爛尾

    是最壞的結果。

    2、延期交房

    貸款多還幾年,還沒有住進去新房子。

    3、房子質量

    因為是期房,看到的都是圖紙和模型,有與承諾有出入的地方,就算是維權,也無力改變大局。

    4、提前還貸款

    因為期房,一般需要兩年時間才能交房,銀行不會兩年後才讓開始還款,因此,會有一段時間交貸款還要租房子。

    壓力巨大。

    取消預售制度,也是部分人事的呼聲,取消預售,會把資金壓力轉嫁給開發商和銀行,對業主最有利。

    可是,制定規則的是開發商和銀行,還有政府相關部門,而不是根本無法聯合起來的個人購房戶!

    起碼,我們還能用較低的利息借到銀行的資金,提前實現安居樂業。

    如果沒有預售制度,按照現在的房價,鄭州均價15000,總價150萬的房子,一個家庭每年攢錢10萬,也要15年以後才能住上房子。

    現在,只要首付45萬首付,加上交房時間,六年左右就可以住新房了。

    還是比較合理的制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物業管理公司發展前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