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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654102617410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沒有和2/3以上的業主簽訂。合同他就是非法的。他就沒有權利收你的物業服務費。你有權利不交。

  • 2 # 宣一戈

    老舊小區原來是國家供房國家養房,公租房住家象徵性付幾十元租金。所有維護保養都是房管所承擔。現在房管所改製為物業管理公司,這些維修保養出面的就是物業管理公司。 公租房被買下,居民從租戶改變成業主,公共區域的物業維護就要出錢了,而收繳管理費的自然是物業管理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售後公房期初業主繳納的維修金很少,與房屋老舊亟待維修甚至改造的需求成反比,考慮到這些住戶多是退休和收入少的群體,國家對其維修金是有很大力度的補貼,這是我們制度的特點。

  • 3 # 雲南楚雄歲月如歌

    說到40年的老舊小區物業來收費,光看標題有些茫然。過去的小區,比較單純,沒現在複雜。恐怕是小區情況發生了變化:有的房子出售了,有的出租了,人員成分改變了,有的住戶買了車佔了車位,每天出入等等,綜上而言,可能覺得要有專業物業來服務並管理,於是就有了物業。物業公司有專門業務:環境保潔,綠化養護,垃圾清運,門衛值班,夜間巡視等,這些服務人員必要的基本工資及一些不可少的設施,就需住戶承擔相應的要用來維持其正常運轉,維護小區的秩序及安全。需要交物業費,垃圾清運費,車位費,標準可參業同類地區及相鄰小區。選出辦事公道的幾位業主組成業主委員會,監督和協助物業公司搞好服務和管理。住戶會理解支援的。小區要和諧,必要的監管不能缺失。你同意嗎?

  • 4 # 醉太平II

    首先,老舊小區實行物業公司管理是國家提倡的。

    這種老舊小區,大多沒有業委會,根據國家法規政策,是由居委會代行業委會職權。

    老舊小區能夠物業進來,必定有居委會上門,書面徵求超過50%的業主同意,才能夠做到。樓主說的突然出現,不是他不知道,就是他故意歪曲事實。

    現實情況就是,這種老公房沒有電梯,水電都是直接收費。

    群租房一套房間住幾個十幾個人,租客有打工的小藍領白領,也有法郎上班或不上班的小姐。有傳銷也選這種地方。是個治安的薄弱點。

    所以,政府很想引進物業加強管理。但引進物業,會額外收費,有些業主會牴觸,覺得以前就挺好。

    這種小區需要物業服務的地方,就是打掃衛生,也許還有個保安。有沒有都無所謂,每天有居委會組織的人收垃圾桶,打掃道路衛生,一年交個幾十元就行。

    這種小區老頭老太太多,租戶多,業主不交費,物業也拿他沒辦法。

    居住人群情況複雜,幾乎是三不管。亂裝修,髒亂差,三教九流,是這種小區的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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