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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贛客小李

    拒絕‬,婚前‬不‬同居‬

    第一:傻子才會相信什麼婚前同居,如果她足夠尊重你,根本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第二:一旦你們同居了不僅你男朋友心裡會看不起你,你未來婆婆也會看不起你。

    人呢,要自己自尊自愛,還有結婚未必是唯一選擇。一個人過的不是也挺好。女人,能自己掙錢自己花,也能把自己照顧的很好,何必找一個人來給自己添堵,婚後那個人除了賺錢什麼也幫不到你的,花錢也得看對方得臉色。

  • 2 # 我愛寵蟲

    婚前可以同居,但是有前提,第一,雙方都見過家長,家長對你們的婚事持支援態度。第二,有正式的訂婚宴,雙方父母認可,比較近的親戚都知道你們訂婚的事情。在這樣的前提下,可以在不領證的前提下,同居一段時間,磨合一下婚姻後的生活,如果發現不合適及時互相調整或止損。同居不要超過一年,哪怕是因為一些客觀原因不能辦婚禮,也要在一年之內領證。否則就要懷疑一下對方的誠意了。

    建議戀愛期男女如果不訂婚就不要同居,如果不到同居的程度就不要發生性關係。說個最樸素的道理,戀愛這個事情,本就應該發乎情止乎禮,現在的禮的底線,應該是可以親密,但是不能發生性關係。這不僅是對雙方的保護,也是對愛情本身的聚焦,不要用慾望混淆了愛情,用對性伴侶的需求,模糊了對愛戀一個人的需求。只有到了萬事俱備,只欠婚嫁之時,才需要考慮到性的問題,在正式婚嫁前對此事有一段時間的考察和磨合也是合理且必要的。避免對方生理有隱疾或者性取向為同性造成婚後不幸福。

    當然,當代不同古代,性的觀念確實是開放和寬容的,未婚男女同樣有性的權力和自由,但是畢竟社會各個年齡層的人對此各有立場,男性女性之間對此事的不在乎程度也相差很多。尤其對於女性的要求,男孩父母一代,男孩本身,都是有可能有一些要求的,很多男性出於自己的需求,在性關係問題上也是雙標的,認真考慮結婚的物件,和考慮處著給自己增加快樂對未來沒有打算的物件,適用著不同的標準。所以,女性要考慮好自己要什麼,如果想要一個穩定美好的婚姻,還是要儘量滿足男孩上一輩人和男孩對妻子的性方面的獨佔權。但是如果女性並不打算結婚,只希望有伴侶快樂的生活,那就隨便,只注意在性生活中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和健康就可以了。

  • 3 # 腓骨牛排

    看你的三觀了,你要是那種無所謂這方面的話,同居也未嘗不可。如果你以後考慮到以後可能會有分手的可能,我的建議是別同居,同居分手會很麻煩。你們才認識三個月,新鮮期還未結束。你對你男友還是屬於不太瞭解,你對他卻是持續吸引力,因為他還沒把你完全拿捏,他要順著你,時間長才能看出來一個人到底怎麼樣,而且聽你說你們倆租房子,看來都是外面飄著的人,不確定性太多了,多點廢物測試未嘗不可。等你完全對他了解,也就一年左右吧,就能看出來以後男生的真實品性了。想想你們倆在一起能看到未來嗎?他的家庭條件,他的品性,他的工資水平,他的人脈結構,才決定你們能不能結婚,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家庭的事情。這句現在理解不了,以後就能理解了。一上來就是以後肯定結婚的,有點說話不負責任了,談個戀愛而已,才三個月,怎麼能保證以後天長地久?花言巧語只想x罷了。所以,不要著急答應,含糊其辭就好,兩個人以後在一起還是那麼舒心和開心,他能給你足夠安全感和渴望在一起的幸福欲。到時候你主動提,他會更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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