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芳勃

    首先,是不是醫療事故並不是由醫院,科室,主治醫生或者患者及其家屬中的任何一方來決定的!確定醫療事故與否,必須有相應級別的地方醫學會組織專家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行。不屬於醫療事故的,統稱為醫患糾紛。即使屬於醫療事故,也有法院立案起訴,醫調委協商解決兩種途徑處理。採取不正當的方法迫使醫院妥協的路子已經走不通了。前些年醫鬧盛行,醫院為了息事寧人,賠錢了事,助長了歪風邪氣!國家已經明令禁止,一律不準院方沒有鑑定結果,就賠錢了事。所以,不做鑑定,沒有結果,醫院不敢妥協!

  • 2 # 謝德正

    醫療是不是事故不是醫生說了算,更不是患者說了算,是事故鑑定專家說了算。要想找到專家,你得申請醫療事故簽定,事故簽定的主要依據是病歷。病歷在醫院病案室(出院1周後),住院在科室。但你拿不到。你可以去醫務科申請封存病歷,一般需在律師、醫院、患者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影印封存,然後你再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如果簽定為醫療事故又要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醫療事故,一般只要是醫療事故,醫院都有責任,別的不說,經濟賠償多少都會有。但如果不是事故,醫院沒有明顯診療失誤的話,你可能得出簽定費,律師費……所以在申請之前一定要找到證據,證明醫院存在失誤,避免捕不狸貓若身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沒病沒災,生活中“睡著老死”的人真的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