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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春開聊

    比錢更重要的是個人的職業發展前景!

    如果現在的單位已經無法滿足你的成長需要,無法再為你的成長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條件,你還有什麼可留戀的呢?20萬能夠買的了你的職業發展前景麼?

    如果你不想放棄年終獎,那就在領到年終獎之後離職啊。

    很多時候,我們之所以難以取捨就是把錢看得過重。

    其實,如果條件許可,真的沒那個必要。畢竟,找一份自己喜歡的職業很不容易。而自己不喜歡的職業,即便是年薪百萬,心裡也會因為不喜歡而覺得厭煩。對於自己喜歡的職業,即便是年薪十萬,可能也會積極的去幹。

    何況,一份工作如果自己喜歡,損失的那些錢很快就能賺回來,因為自己有那份兒積極性,也有提升自己的辦法和途徑。

  • 2 # 三原色yyds

    雖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但這事我怎麼覺著可以兼得呢?

    一邊是自己喜歡的工作崗位年薪25萬-30萬,另一邊是在職的更高年薪的崗位,雖沒那麼喜歡但年終獎就有20萬。要是我選,必然是拿了這邊的年終獎,然後再跳到心儀的新崗位啊!

    一般年終獎不是太多的企業都是在年前發放年終獎,讓大家過年也有個喜氣兒。但有一些公司年終獎特別高,往往會往後拖到四月份、甚至六月份才發放。

    我年前大概10月份左右就在接觸一個高階人才,應聘之初就告知我,他最早的入職時間是年後的四五月份,因為他們四月份才發年終獎,幾十萬的錢,我們又沒辦法補給他,自然是同意了。

    所以題主,其實你到這個心儀的崗位應聘的時候就可以告訴對方,當然也有風險就是,對方HR說,我們這個崗位很急。

    但現在已經拿到offer了,完全可以和HR商量,我這邊離職遇到一些問題,或者直接說我需要等X月份拿到年終獎再提離職,一般公司和HR也都是可以理解的。

  • 3 # 職行猿

    題主比較貪啊,想全都要,對於這個問題,不用這麼糾結,跳槽就對了,說說自己的三點看法。

    一、時不我待,機會應及時把握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20萬的年終獎和喜歡的工作都想要沒錯,但有一點需要考慮的是,年終拿完年終獎後,這份跳槽的機會還存不存在,時不我待,想跳槽的那家企業給你丟擲了橄欖枝,如果此時沒有伸手,可能機會就會拱手讓人,讓你錯失良機。

    二、興趣作伴,職場路走得更遠

    如果在原單位工作工資待遇不錯,但自己乾的並不開心,職場中的你只能說是行屍走肉,缺少靈魂,和機器並無區別,但如果工作本身就是你的興趣,你會幹勁十足,遊刃有餘,有助於你職場的晉升,道路走的更遠。

    三、青春路遠,人生切勿留遺憾

    就事論事,20萬的年終獎和你跳槽的待遇相比,是一年的工資,一年說短不短,但說長也不長,在職場工作打拼,一年的時間算不了什麼,捨棄這一年的工資,你可能會笑容長伴,自信常隨,人生路遠,請君珍惜。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感情放在我的面前......大話西遊的這段經典臺詞大家耳熟能詳,這段話也送給你,喜歡的人也好,喜歡的工作也好,有機會把握,就是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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