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愛2號重疾險在慧擇保險網上線,相較於原來的產品,芯愛2號增加了不少責任,產品保障力度更強,旨在為25-40歲亞健康人群打造一款高性價比的專注心腦血管疾病保障的重疾險。
必選責任
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障100種重疾,賠付1次,給付100%基本保額;
輕症疾病保險金:保障40種輕症,累計賠付三次,分別給付基本保額的30%、35%、40% ,每種輕症疾病只給付一次;
中症疾病保險金:保障25種中症,不分組累計賠付兩次,分別給付基本保額的50%、60%,每種中症疾病只給付一次;
輕症及中症疾病豁免保險費:給付輕症疾病、中症疾病保險金後,保險公司將豁免保險合同自輕症疾病、中症疾病確診之日以後的各期保險費。被豁免的保險費視為已繳納,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可選責任
1、惡性腫瘤醫療津貼(3次)。自首次惡性腫瘤確診之日起1年以後,因惡性腫瘤在醫院接受相關治療,隨診或複查,將按20%基本保額給付保險金。(每個年度內給付以1次為限,累計給付次數3次,給付的次數達到3次或被保險人身故,合同效力終止)。
2、腦部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險金(10次)。自首次確診之日起1年以後,再次確診合同所列的腦部特定重大疾病,按12%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腦部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險金。(每個年度內給付以1次為限,累計給付10次,給付的次數達到10次或被保險人身故,合同效力終止)。
3、身故保險金。附加該項責任之後,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者在保險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保險公司將按照以下身故保險金數額給付,保險合同效力終止。
(1)如果被保險人於年滿18週歲的首個保單週年日之前(不含當日)身故,身故保險金數額等於本合同累計已交納的保險費;
(2)如果被保險人於年滿18週歲的首個保單週年日之後(含當日)身故,身故保險金數額等於本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險金額。
芯愛2號重疾險在慧擇保險網上線,相較於原來的產品,芯愛2號增加了不少責任,產品保障力度更強,旨在為25-40歲亞健康人群打造一款高性價比的專注心腦血管疾病保障的重疾險。
芯愛2號產品責任簡介必選責任
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障100種重疾,賠付1次,給付100%基本保額;
輕症疾病保險金:保障40種輕症,累計賠付三次,分別給付基本保額的30%、35%、40% ,每種輕症疾病只給付一次;
中症疾病保險金:保障25種中症,不分組累計賠付兩次,分別給付基本保額的50%、60%,每種中症疾病只給付一次;
輕症及中症疾病豁免保險費:給付輕症疾病、中症疾病保險金後,保險公司將豁免保險合同自輕症疾病、中症疾病確診之日以後的各期保險費。被豁免的保險費視為已繳納,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可選責任
1、惡性腫瘤醫療津貼(3次)。自首次惡性腫瘤確診之日起1年以後,因惡性腫瘤在醫院接受相關治療,隨診或複查,將按20%基本保額給付保險金。(每個年度內給付以1次為限,累計給付次數3次,給付的次數達到3次或被保險人身故,合同效力終止)。
2、腦部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險金(10次)。自首次確診之日起1年以後,再次確診合同所列的腦部特定重大疾病,按12%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腦部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險金。(每個年度內給付以1次為限,累計給付10次,給付的次數達到10次或被保險人身故,合同效力終止)。
3、身故保險金。附加該項責任之後,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者在保險合同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保險公司將按照以下身故保險金數額給付,保險合同效力終止。
(1)如果被保險人於年滿18週歲的首個保單週年日之前(不含當日)身故,身故保險金數額等於本合同累計已交納的保險費;
(2)如果被保險人於年滿18週歲的首個保單週年日之後(含當日)身故,身故保險金數額等於本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險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