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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林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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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純鈞RHGL
這要看圖紙說話。如果空調外機位的面積未計入任何一戶的產權建築面積內,才為共用空間。如果確定為公用空間,那就是戶型設計的問題,你只能告對方侵犯你的物權,其他的,沒辦法。
從題目描述看,只有一項是可以明確的,就是鄰居剪了你的空調線,這是侵犯了你的物權。
至於空調外機位本身,高機率並不是你鄰居私有的。因為一般來講,空調外機位的面積是不會計入產權建築面積的。但即使是公共空間,對方不讓你裝外機,你也沒什麼好辦法。根據法律規定,業主如果要取得對佔用公共區域的合法化,必須要徵得其他共有權人的同意,且不能危及建築物的質量和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我們來看,空調外機位屬於公共空間,你想佔用,就得取得你鄰居這個共有權人的同意,他不同意,你不能佔用。
當然,如果是你鄰居想佔用,他也得取得你這個共有權人的同意,你不同意,他也不能佔用。
現在的問題在於哪呢?
就是說,如果你鄰居已經佔用了該機位,你可以讓他拆了。他不拆,你可以找有關部門申請強制拆除。
但如果你鄰居不使用這個外機位,非得讓這塊地方閒著,即使他妨礙你安裝空調,你也沒有任何辦法,他不違法。
現實中,其實很常見這種情況,兩家搶同一個外機位,最終誰都沒法用,只能閒著。
你真正吃虧是吃在你鄰居身上嗎?不是。你吃虧在戶型設計上,戶型設計不合理。所以你告你鄰居,只能說他剪了你的空調線,這是侵犯了你的物權。其他你告不了,人家沒錯。
戶型設計不合理,你可以告開發商。但是,這講的是誰主張,誰舉證,你得拿到備案圖以及其他各種證據,在收房的24個月之內,起訴開發商進行維權。如果已經超期,你認倒黴吧。
最終辦法,你還去找物業,讓他們指定一個“不危及建築物質量和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地方,好歹把空調外機掛上。這件事不能私自做,一定要透過物業,而且你一定要固定證據,免得以後再讓你拆。
而最重要的情況是,既然外機位作為公共空間,你鄰居不允許你使用,你也可以不允許他使用。這種事,走到最後只有兩條路,要麼雙贏,和諧處理;要麼兩敗俱傷,寧可讓這塊地方閒著,誰也別想佔便宜。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外機位雖然作為公共空間,但數量足夠,每戶都可以分配到一個,這種情況,你可以提起訴訟,不找物業和警察,直接起訴。根據《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法律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這個訴訟,你100%贏。記得讓鄰居承擔訴訟費用。
第一,找證據,證明你用的是公共區域,空調線被剪斷是鄰居行為。
第二,透過法律途徑維權,也可以告警察不作為。
以暴制暴,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