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餘生65年
-
2 # 帶風的天使
你們的心態得擺正,生活也好工作也好,就事論事最好,不要工作問題牽連生活問題,晚上生活白天就翻篇,就是工作夥伴。
-
3 # 小二亂彈
尷尬不便肯定是存在,但如果涉及到利益關係比較難以處理,因此許多單位明文規定親屬不能同意,至少不再一個部門工作,更有甚者不允許男女同事不準談戀愛。
尷尬不便肯定是有的,儘管夫妻二人可能無所謂但其他同事可能會造成不便,尤其涉及到個人利益,比如上下級或者監督與不監督部門、或者是在財務、人事等關係到個人利益的部門,首先是個人判斷上肯定會受感情的影響、另外別人也會認為不公正而且還無法辯解,另外可能夫妻一方也可能受了委屈,總之是裡外不是人。
因此,除了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或者一方在企業屬於輔助性工作外,不建議兩人在同一單位工作,尤其是避免在同一部門做同事。
不止是尷尬,我感覺都有點不合適了!
1、如果是工作崗位上有交集的話,碰到一些工作上的事,你即使處理得當,總會有人說些刺耳的話!
2、工作當中,男女同事也會出現不是曖昧的曖昧,傳來傳去很多都會變味的!如果不是一個公司,耳沒聽到就不會煩!
3、上班也一起下班也一起!想想時間久了,就有點抓狂的感覺!別說沒有!我相信都有這體驗!夫妻有時候適當的距離也是有美感的!
我跟老婆很早以前也在一個公司上班,人不是聖人,總會受到一些的影響!完全做不到‘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的境界!人言真的可畏!有時候就怕一些工作上的矛盾帶到生活當中來,有的可能是無中生有的東西!但是也會影響到我們的正常生活當中!真的!有時候沒必要給自己的生活徒增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