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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iubji

    離婚算是一種好辦法,但也是最無恥的行為。人常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最好是相信“報應”吧?都是遲早的事。就算怕連累家人但報應不一定就要落在你身上?為了家人和後代還是做一個真正有責任心的人吧!!!

  • 2 # 葉律師

    我們現在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更加嚴格。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強調“共債共籤”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沒有簽字,原則上就沒有還款義務。所以只要不是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自己也沒有簽字,那對配偶是沒有影響。以前離婚,或者假離婚,主要是籠統的認定“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都是共同債務”。

  • 3 # 德智體美勞蘭濤

    在成為失信人之前,你所有的借貸,需要書面提供資訊的時候都需要填夫妻對方的名字與聯絡方式。共同債務,共同償還,你以為你失信了,不想連累對方?是很重情義的事情???

    你是失信人,你該想辦法償還債務,不要做沒有信譽的人。

  • 4 # 邋遢的云云

    離婚不是唯一的辦法,雖然那句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但總歸是夫妻一場,是孩子的父母,如果夫妻兩個心裡還有對方,一定要同甘苦,共患難。我和丈夫結婚八年了,丈夫花錢大手大腳,從不考慮以後,因為我身體原因,丈夫本就花心,加上我身體的殘缺,丈夫花天酒地,欠了各種網貸,各種信用卡。現在已無力償還。好在我心態還好,總覺得他是我孩子的父親,有什麼困難要一起面對,終歸夫妻一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之前的老闆因為做生意破產了,由於銀行催債,我拒絕借他錢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