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可愛法fa
-
2 # 老頑童七哥
打垮一種職業不是外部因素,都是從內部開始的。不是職業危險,而是從事這個職業的人思想危險而導致職業危險。
律師是個神聖又莊嚴的職業。應該是維護憲法、法律、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天使。可現實不是如此,一個“彭宇案”導致社會風氣跌入谷底,至今難以恢復。
傷民心太深,積民怨太重。不能只想到危險和利益而忽略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道德。只要用心努力去改變,一定會恢復光榮、莊嚴的律師形象,公正自在人心,人民的力量是無窮的。
社會確實存在對律師的職業偏見,倒也還沒到高危職業的程度。不過,我身邊的律師朋友真的遇到過不少因律師身份帶來的“危險”。
我男朋友遇到過當事人瘋狂的人身攻擊,差點對他動手。大學同學接過一個家暴離婚案件,在法院門口遇到了男方,這人直接動手打她,最後是報警把這人拖走的。也有朋友在談判時遇到赤裸裸的人身威脅,亮兇器的那種……
每次聽他們講這些,我都很擔心。最後也只能跟他們說注意安全,及時報警。
要說誰來保護,最重要的肯定是自我保護,多留幾個心眼 ,住酒店叮囑前臺誰來問都不能說哪個房間之類的。
其次也只能依靠公權力,遇到問題找警察了。啥防身不防身的,防身工具只能圖個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