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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媽賣白酒創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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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柱呦
哎,說實話這種心眼壞的房東我也遇到過得,那時候剛工作沒多久,手裡沒什麼錢,就跟同事一起租了個三室一廳的房子,一開始還覺得房東人不錯,看他年紀大了,有什麼事我們都儘量自己解決不麻煩他。
開始發覺房東人品有問題的時候是從租的房子東西壞了開始的,第一個出問題的是同事屋子的空調,蘇州的夏天最熱時候要40攝氏度,熱的不行,空調不製冷,一看就是製冷劑沒了,房東找了人來看也確實是氟利昂沒了,按道理房東應該立刻加了,結果我們催了好多次,愣是拖了將近一個月才給加。
第二個出問題的是洗衣機,找人來看說是洗衣機使用壽命壞的,因為生鏽的特別厲害。結果房東死活不承認,死活要我們出1200塊錢他再出1000塊錢買個新的,不然他就不買,讓我們沒得用……
到最後退房的時候,他就是說我們有幾個月的水電費沒有交,要扣我們的押金!我們屋子平時電費特別高,幾個月用1000塊錢電費也差不多,他年紀大也懶得跟他說,哪成想,後來我們聽之前租過他家房子的人說,我們電費之所以高是因為房子跟下面車庫用的是一個電錶!車庫他租給一個開小賣鋪的,裡面三個冰櫃一個冰箱,還有一個空調,然後他每兩個月同時收我們兩家的水電費!
哎,老人要是壞起來呀,仗著自己年紀大,他是真的壞呀!!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實際上不難解決。出租方與租客一旦白紙黑字簽了合約,那麼,合同法就開始保護雙方了。我估計這裡出了問題是因為租客在簽約後把房東的傢俱搬出來了,房東有可能答應搬走也有可能租客住進來之後的不良行為影響到其它租客,導致其他租客意見大。不能聽一面之詞。不過,一切按合同辦事。合約中約定租給你一個人的地方,那麼,你可以隨便使用,如果是公共地方,你就不能放你一個人的東西。比如,廚房,衛生間,怎麼可能租給你一個人,那別的租客用什麼?所以,這裡面肯定有合約沒有寫清楚的問題。如果真的需要來聽取別人的意見,倒是可以直接發合約來看。如果,房東違約,合約未到期,目前,社會行規,一般是賠付押金金額,如果是租客違約,也是扣押金金額。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合約有其它約定的按合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