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醉伴清酒

    婦女纏足作為一種陋習,在中國大約存在了近千年的歷史。纖纖金蓮,伴隨著億萬婦女的血淚,雖已成為歷史,但這一頹風敗俗,使一代代婦女人為致殘,其時間之久,地域之廣,遺害之大,乃至移風易俗之難,實為一種令人不可思議的特殊社會現象。

    婦女纏足這一陋習,究竟始於何時?對此,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主要有幾種說法。

    1、婦女纏足始於南朝者

    這種說法主要根據《南史》載齊東昏侯為潘貴妃“鑿金為蓮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也。’” 認為此乃纏足之濫觴。但是據《宋書·五行志一》載:“昔初作履者,婦人圓頭,男子方頭。圓者順從之義,所以別男女也。晉太康初,婦人皆履方頭。此去其圓從,與男無別也。”這一記載,成為反唐以前纏足說者的重要證據。還有人對鞋之演變作了考證:“履也,展也,易也,屐也,四者小異而大同,古男子婦人共之,蓋其形制不甚懸絕,自唐宋五代纏足,遂專以弓鞋屬之婦人,而履、展、屐皆歸之男子 …… 秦漢六朝語利履、玉屐、鸞靴、金華、遠遊、花文、重臺諸制、並男子同, 無一及於弓纖者, 當時婦人足可概見,雖鳳頭、牡丹等號,類今女子所為,然率是履上加以文繡、花鳥, 作此名耳。”以此可證六朝婦女是無纏足之習的。

    2、唐代說的爭論

    認為唐代已有纏足之習者,主要根據是杜牧詩:“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 又大曆中夏侯審《詠被中睡鞋》詩:“雲裡蟾鉤落鳳窩,玉郎沉醉也摩挲。”認為此可為唐人纏足之證。對此,很多人又舉出大量唐代詩文言足履者,以說明唐代婦女無纏足之習。也有人從唐代畫像上作考察,如明代沈德符雖主張婦女纏足始於唐中葉,但他根據所見唐代畫像證以唐代前期是絕無纏足之習的:“餘向年觀唐文皇長孫後繡履圖,則與男子無異,友人陳眉公、姚叔祥,俱有說為證明。又見則天后畫像,可見唐初大抵俱然。”

    3、五代說

    持纏足始於五代說者主要依據《道山新聞》和《墨莊漫錄》二書所記。《道山新聞》載南唐李後主宮繽,纖麗善舞,後主作金蓮高六尺,飾以寶物,令官娘以帛繞腳。纖小屈作新月狀,素襪舞雲中,四旋有凌雲之體態。唐編詩:“蓮中花更好,雲裡月長新。”很多人認為, 此乃纏足之濫觴,“由是後人皆效之,以纖小為妙,以此知札腳自五代以來方為之。”同意這種觀點的人較多,雖然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但大多數人認為,纏足之始,最遲是不晚於五代的。

    有此可以得知,不知纏足起於何時,但不遲於五代,且成俗於南宋。

  • 2 # 簡簡單單就好的吧

    起源於何時,這個大概已經無從考證了。有的說是五代時期,也就是那個南唐後主李煜,亡國奴。雖然很有才華,但是做皇上就是很不稱職了。基本興盛起來應該算是從宋朝時期吧,文人比較多喜歡出怪,搞了個存天理滅人慾。嚴重壓制人們思想,同時婦女的地位也是急劇下降。在之前像唐朝或者其他朝代女士還是比較開放的,死了丈夫也可以再嫁的。後來就要搞什麼守寡立什麼貞潔牌坊。可以肯定的是隋朝應該沒搞這一套,不然人家花木蘭怎麼代夫從軍呢?

    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清朝其實順治和康熙都希望廢除裹足的這種不良的嗜好,但是這個風氣太盛,廢不了。真正意義上的廢止應該算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吧,在之前雖然有不同程度上的成果,但是依然還是有這種習俗存在的。一般一些老人可能80歲以上的可能知道這些事情的。

    這個東西是一種變態的不好的這種嗜好,這個風氣也是給社會廣大婦女帶來了不好的影響,。

  • 3 # 楊朱學派

    據說,中國第一個裹腳的女子,是南唐時期李後主李煜的嬪妃。裹腳是嬪妃自願,還是李煜的命令,無從得知。

    但宋代之前,並沒有其他女子裹腳的記載。 宋朝初年,裹腳之風起,但當時裹腳的女子,就如同今天做隆胸整形的女子一樣,萬中無一。

    在《愛情保衛戰》中,一位母親帶著做隆胸手術的女兒來求助,這位母親甚至請來了女兒的前男友。 在母親、前男友和塗磊等人勸說下,她依然堅持己見,說隆胸手術給自己帶來了美麗和自信,自己現在還是那家整形中心的形象代言人。

    可以想象,宋朝初年女子裹腳,就如同今天女子隆胸一樣:一是隻有極少數人。二是遭到父母,丈夫,親戚的反對。原因很簡單:一可以追究美,但不應殘害自己的身體。二違背聖人孔子的教誨: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唐宋時期,儒家思想占主導地位。同時使女性比較自由。正因為有足夠的自由,女子們才可以不聽父母規勸,違背聖人之言,無視儒家思想——珍愛自己的身體和生命。而去追求美麗。

    至南宋時期,裹腳逐漸普及。世人對於裹腳與不裹腳,都沒有歧視,一視同仁。 到了明清時期,裹腳的女子就如同今天南韓的隆胸整形一樣,十分普及。哪個女子不纏腳,馬大腳、李大腳、王大腳的綽號就會傳遍十里八村,人人皆知。

    我們在對比一下東西方裹腳與割禮的陋俗: 西方的割禮,源自《聖經》的教義,足以說明西方文化以神為尊,摧殘人性。 而中國數百年來的裹腳習俗,則完全違背了聖人之言,背棄了儒家思想。更說明中國傳統文化的文明和先進。

    讓我們謹記聖人之言,珍愛身體和生命。反對婦女纏足和整形的陋俗。

  • 4 # 歷史菌

    纏足是中國婦女所特有的,其是對中國婦女的一種摧殘,裹成後可能會享受來自各方的讚美,而裹的過程中無一日不領略著鑽心的疼痛。

    這是中國婦女的屈辱史,更是中國古代婦女地位低下、被男人充當玩物的實證。

    有關資料顯示,北宋以前還沒有纏足的蹤跡。而在北宋的時候已有部分貴族婦女開始纏足。有人認為中國婦女纏足起源於南唐後主李煜時期,但只能根據坊間流傳及野史推斷,並不能提供確鑿的證據。

    但北宋詩人蘇軾曾有詩可證,北宋宮廷婦女已有將帛纏腳、舞於蓮臺。而且青樓女子也開始仿效這種行為。但這種行為並不傷筋害骨,只是簡單的纏繞而已。

    可當這種纏繞的做法傳至青樓等場所時,負責人為更大程度的討取男人的歡心,對其進行了改造與發展。

    他們為了掙更多的錢,不惜損害幼女的身體,在用帛纏腳的基礎上變本加厲,強行把女孩的趾骨窩折,像掌心彎曲,然後用布纏繞數十層,使其定型。

    這期間,被裹著腳的女孩寸步難行,每日都遭受折磨,可他們眼裡只有錢,全然不顧別人的痛苦。沒想到的是,這一方法果然能贏得男人們的青睞。

    三寸金蓮由此產生,慢慢的發展成為了社會普遍的風氣。甚至形成了女孩子若是沒有一對好腳,就嫁不出去了的觀點。於是,父母為了女兒的幸福強行裹腳,這種愛變成了殘忍地傷害。

    到了南宋的時候,纏足已經成為了流行趨勢。元代,貴族婦女和青樓、教坊的婦女都纏足,而民間婦女纏足尚不多見。

    貴族婦女和青樓女子她們相較於民間女子而言,生活的比較輕鬆,尤其是貴族婦女,就算腳疼得走不動了,依然不會餓死。

    民間的就不一樣了,這樣就少了一個勞動力,整日在家閒著,也沒人伺候。

    明代纏足之風風靡,連市井的女子也爭相纏足,好像纏足就是一夜之間就能好的一樣。

    清朝是滿族人掌權,她們並沒有對小腳的特殊癖好。滿清政府是反對纏足的,但這禁令並沒剎住漢族女子的裹腳氣焰,就連入了關的滿族婦女也開始偷偷的纏足了。

    自纏足興起,除了部分農村地區的婦女因勞動的需要不纏足外,全國各地都纏足。

    晚清時期,在陝西、山西等地,還有一年一度的“賽腳會”,到了這一天,要參賽的婦女只需坐在自家門口,把腳露出來即可。

    到了這一天,觀看的人會很多,走在街上,只能依著人群向前走,不能後退的。

    至於為什麼要纏足,公認的說法有二。一是為了審美的需要,而是為了約束女性的行為。

    至於,為什麼產生了那麼變態的審美,實在是無法搞清楚。

  • 5 # 文史不假

    纏足俗稱“裹小腳”,是封建社會殘害婦女的一種病態型惡俗,強烈摧殘了古代婦女的精神和身體,是封建社會一個典型的糟粕。

    接下來,我們一起簡單瞭解一下這個至今談起都令人望而生畏的惡俗。

    在中國的封建社會中,婦女的地位非常低下,她們作為一個配角很大程度上都是為了取悅男性,而裹小腳就是其中的一種方式。追溯歷史,中國婦女開始裹小腳最早出現於五代十國時期的南唐。

    我們都很清楚,南唐的後主李煜根本不善於治國,也不喜歡治國,他最感興趣的事就是風花雪月和酒池肉林。久而久之,一般的消遣方式和娛樂專案已經不能滿足他的慾望,開始去關注女人的走路姿勢。

    受此影響,社會上開始推崇“女子以柔為美”之風,尤其是“我見猶憐”的姿態美。於是,女人裹小腳的風氣開始傳播並且蔓延開來,一步步成為了社會的主流。

    為了打造出“三寸金蓮”的效果,女子在少年時期就得含淚裹足。因為,年齡越小裹足相對越容易,所受的疼痛也越小。如果年齡變大後再裹,不僅足骨成型疼痛加倍,而且再也不能達到“三寸金蓮”的效果。

    在趙匡胤透過陳橋兵變建立北宋後,裹足的風氣日盛。北宋是一個“重文抑武”和“守內虛外”的朝代,作為統治階級計程車大夫階層特別喜歡附庸風雅,喜歡舞文弄墨,他們承繼了五代時期的陋習,那就是喜歡婦女的小腳。

    最開始裹足的婦女不是民間女子,而是皇室和皇宮內的女子。據《宋史·五行志》記載:

    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

    對此,不僅上層統治者極力推薦,就連很多的文人墨客也是趨之若鶩,比如蘇軾、辛棄疾等人都曾寫下過讚美之言。據《菩薩蠻·詠足》記載:

    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

    以上,就是蘇軾這位大文豪的作品,所謂的“蓮上承步”和“羅襪凌波”,都是對於小腳女子形象生動的描寫。

    而伴隨著漢族婦女裹小腳的逐漸興起,周邊的其他少數民族也競相模仿,比如蒙古族、鮮卑族、北韓族的女子也被迫開始裹足。只是,少數民族裹足的程度沒有漢族那麼誇張和普遍。

    到了明朝時期,婦女裹足現象達到了最鼎盛時期,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就頒佈了《袞冕制度》,其中明確規定:

    命婦複雜繁盛冠飾和纏足。

    隨著崇禎自縊和滿人入關,漢族的最後一個封建政權宣告終結。滿人入主中原後,開始推行自己民族的一系列統治,比如“剃髮令”、“禁裹足”等。

    在順治時期,禁止婦女裹足的政令推行了一段時間。不過,由於這種流毒已經流傳了數百年,而且隨著統治的穩定,滿人認為裹足現象並不危及自己的統治,所以也就逐漸對此放鬆了管控。

    就這樣,裹足現象在默許縱容下一直持續到了清朝的滅亡。

    在辛亥革命後,隨著三民主義的興起和中華民國的建立,孫中山正式下令廢除了中國婦女的裹足制度。至此,這一封建陋習才終於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 6 # 酒鬼說事01

    裹小腳,對古代女性傷害極大,甚至不亞於“男尊女卑”帶來的傷害。事實上,什麼所謂的“三寸金蓮”,讓人想想都感到噁心,是一種嚴重扭曲的病態心理,深惡痛絕的封建惡俗。好好的一雙美腳,非要把他纏裹至骨骼畸形才能稱之為美,也不知是哪個病態兒想出的缺德辦法,竟然還拿出來滿世界推廣。

    ——不用說,這肯定是當時的統治階級出現了這麼一些病態兒,伴隨著層層官員的阿諛奉承、溜鬚拍馬,只要皇帝喜歡,民間自然而然也去跟風,最終形成了大眾審美觀的改變,造成了女性在精神上身體上長期受裹腳迫害、自慚形穢的悽慘歷史。

    那麼?裹腳最早出現在哪裡呢?當年提出“裹小腳”錯誤審美觀的病態兒還能找到嗎?

    事實上,這麼多年,考古家一直在研究,中國的“裹小腳”習俗究竟是如何興起的?卻一直沒能找到唯一標準的答案。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種“裹小腳”的審美觀,一定是從宮廷傳至民間。

    說法一:上古時期

    在古代神話傳說中,已經有裹小腳的說法。傳說大禹在治水時期,娶了塗山氏女為後,而這塗山氏女是狐狸精變的,其足小。又有傳說商紂王娶妲己,妲己也是狐狸精變的,由於腳沒有變好,便整天用布包裹著,宮中女子便開始模仿,形成了裹小腳的風俗。

    不過,這些神話傳說,也大多是後世編排,沒有史料可考,因此不具備說服力。

    說法二:隋朝時期

    相傳隋煬帝東遊的時候,選中一個女子叫吳月娘,但吳月娘非常痛恨隋煬帝。因此,她讓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將小刀裹在腳底。隋煬帝玩賞她的小腳時,吳月娘扯開裹布,取出小刀行刺。從此,隋煬帝便下令,日後選美,裹腳女子一律不選,於是民間裹腳之風盛傳。

    除了以上兩種傳說,還有說五代十國,由少數民族傳入的,也有說唐朝時期興起的。但這些說法均無可靠史料證實。

    ——真正有跡可考的是宋朝!

    中國歷史課本中,指出“裹小腳”的起源,是源於宋朝的一些上層士大夫,從而流傳至民間,以至普及。

    比如蘇東坡在《菩薩蠻》中,曾詠歎小腳的美妙“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蘇軾的這首詞,充分說明了,在北宋時期,裹小腳已經被這些文人墨客接受並欣賞。

    北宋時期裹腳的習俗或許已經根植。到南宋時期,這種現象已經非常普遍了。包括後來的蒙古人建立元朝,以及朱元璋建立的明朝,裹腳的風俗並未被禁止,反而一度被統治者們欣賞、支援。

    直到滿清入關,曾下令“漢人男性剃頭,女性禁止裹腳”。

    當然,這條禁令並不是為了拯救這些女性,讓男性剃頭,女性禁止裹腳,主要是代表屈服。然而,儘管有清庭嚴令禁止,裹腳之風並未得到改善,反而更為猖獗。因為當時盛傳“大腳為恥,小腳為榮”的風氣,無論上層官員,還是底層百姓,均以“小腳”作為評判美醜的重要標準。女子如果不裹腳,基本上是嫁不出去的。

    直到20世紀,裹小腳的風氣才被廢除,很難想象,這麼一個扭曲錯誤的審美觀,竟然迫害了中國女性超過一千年。

  • 7 # 味哎兒

    在中國的歷史中,女人特別的厲害。因為中國的母系社會很頑固很頑強。所以商朝的時候,最大的軍事長官是婦女的婦好。

    婦奴不僅見著於甲骨,殷墟考古發現也發掘出了婦好墓。文字與文物對上號,就是歷史史實了。

    婦好墓裡面有銅鼎以外還有玉鉞青銅鉞,並且有大量的婦女頭飾的用品。

    婦女頭飾的用品證明是女性的墓葬。鼎證明身份高貴屬王級人物。鉞是軍事首長的體現。

    漢劉邦的時候殺功臣的是呂后。可見女性當時多麼厲害。

    事實上中國三國時期,還是興男方嫁到女方家的。

    曹操用殺頭的方法制止男方嫁到女方。但是並沒有禁止住。甚至如今還有倒插門,男方嫁入女方家的。

    所以全中國的男人就想怎麼把女人給治住,想來想去就想出了一個好點子,把女人的腳給纏小了。打不過女人的男人就可以跑得快一些,女人追不上,就可以逃避捱打了。

    再後來就發現長過腳的女人,12歲的小孩都能把她們給推倒。從而讓女人纏腳,漸漸就成了流行風尚。

    然而成為流行風尚是需要社會輿論基礎的以及理念基礎的。

    所以當唐朝崇尚肥唯美的,就有了思維的定勢了。

    這就是用人們崇尚美的方法,把某個東西發展推廣開來,形成崇尚。

    因此到了兩晉的時候崇尚苗條。甚至達到了掌上舞的瘦小乾枯的程度。也就是一個女人可以在人的掌手掌心中跳舞的程度,就是頂級的沒了。

    5代10國的時候,除了苗條以外,還要身姿如柳樹枝條一樣,行走起來一擺一搖的。這就是身材又苗條又婀娜。

    女人怎麼保證婀娜的姿態呢?

    那就是自幼把腳纏得小小的,就可以確保走路像鴨子一樣一擺一擺了,頭髮的式樣插上配飾的步搖,走路的時候就一搖一搖的了。

    從此當孩子會爬以後,小女孩就開始纏腳了。

    纏腳實際上就是把除了大拇指以外,其他4個指頭壓到腳底下。是腳只剩腳跟和大拇指。並且起名為三寸金蓮。

    並且男方相親找物件的時候,不是看人長得好看不。而是首先看腳有多大小。

    從而腳越小的人就越美。

    當一個男人娶媳婦有這種要求的時候。每一個女人從小就必須要纏腳了,否則嫁不出去了。

    實際上以腳小為美,只是男人的欺騙術,目的是這樣的女人從此就打不過男人了。男人可以隨意的欺負女人了。

    而事實上還有很多男人是懼內的。

    所謂的男人懼內。是一個雅詞,實際上就是怕老婆。可見纏腳也未必能全部的男人都可以欺負女人的。

    可以有紅樓夢的賈母身上看得見,也可以由清朝皇帝身上看得見的。慈禧最後是清朝的第一掌權人。唐朝的武則天更不必說了。

    因此中國女人纏腳,開始於兩晉,擴充套件為5代10國,興盛於宋朝,延續於明清。中華民國以後禁止纏腳和留髮了。然而到了中國解放以後,有些鄉村的鄉紳,還是留著披肩髮型的,僅是不扎辮子了而已。直到1970年時,男人才徹底進行了現在式的剃頭短髮的形式。

    自從有人類以來,男人鬥不過女人的原因就是,幼兒們知道自己是吃母親母乳長大的。所以絕大多數的小孩子,是向著母親,不向著父親的。因此男人們想了很多的辦法,也沒有把這個狀況扭轉過來。包括把女人的腳纏小了在內。

    歐洲也是這樣的。只不過他們不用纏腳的方法,而是用細腰的方法。印度雖然沒有這樣做,但是用女方陪嫁的嫁妝巨大,也是在努力的控制婦女的。中亞一帶女人戴面紗,不準外出見外人體現的。而古埃及是把女人的塑像,雕成只到男人塑像小腿高矮體現的。而南北美洲是女人,不準參加社會活動,只能待在家裡體現的。

    可見可證全世界的男人都在想法設法的把女人治住的。

    實際上這是父系社會對母系社會的報復。

    也就是用母系社會時代對待男人的方法,用成了男人對待女人的方法了。

    即,男人什麼都沒有,隻身一人。女人有家業家產,包括子女在子孫在內。父系社會就是把女人原有的東西,改成了男人擁有女人沒有了。

    但是自從有人類以來,一直都是母系社會的。父系社會只有距今五六千年的時間。

    事實上某些社會並沒有徹底消失,在中國東南的惠安女,雲南的摩梭族,仍然是保留著母系社會狀態的。也就是男人,什麼都沒有,只有自身一人。房屋田產以及子孫都歸女人的。

    只不過惠安女,擁有一切是因為男人出海打魚容易死亡造成的。所以只有摩梭女是真正的母系社會。這就是當摩梭女不喜歡一個男人的時候,男人裸身出去,無家可歸,遊蕩於村邊,等待有另一個女人招他入室,才算有了安身之所。

  • 8 # 享之1997

    中國女性裹足始於宋代,止於民國時期,有將近1000的時間。

    據說,在五代十國後期,南唐末代君主李煜喜歡看供宮女舞蹈,有個宮女將足用布纏繞起來在一個蓮花背景臺上跳舞,很受他喜歡,漸漸地,其他宮女也效仿起來。南唐被宋朝滅亡後,女性纏足先是從王公大臣的府上流行開來,可能是這些大臣中,有南唐的舊臣,這些人喜歡看纏足的女性跳舞,並把它當做一種有地位的象徵,府中的妾與僕女,投其所好,也開始裹足,漸漸地,這種風氣就傳到了民間。

    到了清代光緒年間,慈禧太后曾在1902年和1905年先後兩次頒佈勸禁纏足諭旨,但由於慣性,民間女性裹足一直到民國時代才逐漸停止。

  • 9 # 風雲劍90031177

    然而,中國的發展史是從母系氏族發展至今的,人們崇尚母親,愛戴女性是自始至今的心理崇拜。像古時的女媧補天造人,嫦奔月,婦好征戰,木蘭從軍,武則天稱帝等,她們都是女中豪傑,傍受人們尊敬。

    中國女性裹足是女性的恥辱,也是中國文明倒退的奇恥大辱。據傳隨朝時楊廣到江南遊玩,徵選了幾百名美女拉縴繩,讓美女們拉著纖繩供他賞玩。據說有個叫月娘的女子,恨透了楊廣,她把匕首用布裹在了自己的腳下,穿著一雙十分美麗的繡花鞋,鞋底都繡了一朵蓮花,月娘拉縴走在沙灘上,一步一蓮花,楊廣看得入迷,就把月娘召到自已身邊賞玩,月娘趁機從足下取出匕首,刺向楊廣,楊廣受到驚嚇,雖然受了點小傷,卻無大礙。

    然而,月娘沒有行刺成功,卻投江自盡了,於是隨湯帝楊廣下旨:凡是裹足女子一律不得進宮。後來女人們為了紀念月娘,不願進宮受辱,都慢慢地學會了裹足。

    中國女性裹足,還是始於宋代,大詞作家蘇試有一首《普薩蠻》是專門描寫女人是怎樣用布帛裹出“三寸金蓮”來。我們知道宋代的歷史是十分屈辱的,特別是宋室後宮,被金人俘虜後,受盡了奇恥大辱。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提倡男女平等,女人能頂半邊天,裹足之惡習一去再也不會復返了。

  • 10 # 悅悅0806

    說起中國女性裹足是從哪個朝代開始的這個事?它開始的準確朝代我還說不清楚,但它到了明朝就已經發展為鼎盛時期這是無可置疑的!明朝開國皇帝夫人(馬皇后)就是因為有一雙大腳引起很大的非議,甚至還導致了一樁案情。可見女性裹足在當時是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的奶奶就有一雙裹過足的“三寸金蓮”小腳,由於好奇我總想看看這雙小腳的真面目(我姥姥是大腳)終於在奶奶來我家時讓我看到了,這雙小腳的形狀是(奶奶對不起您了)前窄後寬,腳尖就是一個大腳趾其它四個腳趾都彎曲的躺在腳心窩子裡,與腳掌形成平面。唯一不同的是腳後跟又寬又大,腳踝粗壯,走路全靠腳後跟用力,跺地咚咚走不了太遠!富家女小腳做轎子窮家女小腳活受罪。這是封建社會的真實寫照!奶奶這雙小腳需要天天洗的,主要是清洗那雙被裹在腳心裡的八個腳趾頭。我的爸爸心疼母親也曾給奶奶洗過多次腳!在我爸爸的思想意識裡女人不能被它人當寵物來欣賞,要有尊嚴決不能隨便任人擺佈!正是由於爸爸的嚴肅家風管教,我們家族裡的女人都不會為“虛榮”所累。人人都想活出真實純美的自己!爸爸您永遠活在兒女心中。

  • 11 # 聚成

    中國女性從哪個朝代開始裹足?這個問題自有專家們去考證,我們這裡傳說:女士裹足是從趙飛燕開始的。

    趙飛燕是西漢成帝的妃子,長的小巧玲瓏,非常漂亮,體態輕盈瘦弱,獨創“掌上舞”、“踽步。在中國歷史上,她以美貌著稱,所謂“環肥燕瘦”講的便是她和楊玉環,燕字指的正是趙飛燕。

    傳說,趙飛燕和妹妹趙合德都是漢成帝的妃子,二人為了讓成帝高興,想了很多方法,減肥瘦身,唱歌跳舞。

    有一次,趙飛燕的腳劃破了,晚上成帝還要看她跳舞,沒辦法,趙飛燕就用布把受傷的腳纏起來,為了對稱好看,把另一隻腳也同樣纏起來。跳舞時,因為腳受傷,跳起來扭扭捏捏,似風中細柳,如開屏的孔雀。成帝看到很是喜歡,自此跳舞時纏足,也就成為了趙飛燕的發明,稱為“踽步”。

    後來,到了南唐後主李煜,他喜歡作詩飲酒,唱歌跳舞,他的妃子就把趙飛燕的“踽步”拿來用,以此得到李煜的寵愛。

    到了宋代,特別是成朱一些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著病態的審美,視女子為玩物,賞玩女子的小腳成了一種癖好。再以後女士裹足就流行開了。

    不管用“踽步”跳舞是不是很美,也不管芭蕾舞是不是學習的“踽步”。讓大多數女士裹足就是不對的,是破壞女士的自然美,是摧殘女士身體健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女銷售怎麼更好的完成“年終衝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