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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娛小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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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橦霖
古代時,窮人沒錢娶媳婦如何延續香火呢?網友:這個辦法令人羞愧
想必大家都知道,古代的婚姻有許多不好的習俗,就比如一夫多妻制,還有通房丫鬟,等等,說起“典婚”想必大家都沒有聽說過,“典婚”中的“典”字,其實很好理解,典就是典當的意思,在古代的時候,如果沒錢花了,人們就會把自己身上的值錢的東西,拿到當鋪去,換一些錢花。
而“典婚”指的不是物品,而是女人,早在漢朝時期,“典婚”就存在了,但是,大力發展還是在宋朝時期,在那時,人們的封建思想很嚴重,家中如果沒有男人延續香火的話,那就是絕後,因此,多數家庭都會選擇多生幾個孩子,由於古人重男輕女的思想,所以,女孩的存活率,要遠遠低於男孩,因此,就造成了男女比例失調,男性數量遠遠多於女性。
所以,才會有許多男人娶不到媳婦,而“典婚”就是這一時期下的產物,在典婚時,男女雙方會先見見面,看看合適不合適,如果男方覺得滿意,那就會先立字據,和現在的合同其實差不多,說到這,就有人會說了,和現在的彩禮不是一樣嗎,其實和現在的彩禮是不一樣的,因為典婚是有時間限制的,比如你籤三年,那麼三年之後,女方會恢復自由,不在屬於你了。
而典婚的費用,和時間的長短有著很大的關係,因此,在哪時,許多娶不起媳婦的窮人,都會選擇典婚,用這個方法來傳宗接代,不少網友得知後都紛紛表示:這種辦法讓人羞愧啊。而“典婚”這個習俗,一直延續到了清朝末年才漸漸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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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轉風流千年
離譜的是:當時清朝就有一個特殊的辦法,那就是實行“典婚妻”的方式。“典”的意思就是出租,有老婆的男人將自己的媳婦出租給窮人,然後收取一定的費用,等到生完孩子之後再接回家中,所以那些窮人們只需要支付租賃的費用,而不需要花大價錢來娶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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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人聊歷史
所謂的延續香火,就是傳宗接代。這對於古代人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因為古代人相信,人死後的亡靈在另外一個世界,需要兒孫時常祭祀才不受委屈和冷落。
那麼,在中國古代,由於貧富不均,很多生活在底層的窮人男子,沒有錢娶媳婦,沒有錢娶媳婦,就意味著沒有兒子繁衍後代,香火也就延續不了,怎麼辦?1、過繼。亦稱“繼”、過房、過嗣、繼嗣。一種是過繼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繼入養父母家庭為其後嗣。另一種是過繼進來,指沒有子女的人,收養同宗或親戚的子女為後嗣。如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無子,就“以從兄韶子道立為嗣”;大詩人白居易兒子白阿崔早亡無子,“以其侄孫嗣”。
過繼是傳統宗族觀念中的一種收養行為,大多數是為了延續男性繼承人而為之。當一個家庭需要後嗣時,就從宗族或其他親屬中,收養一位子女以維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繼承人。即使一名男性無子身亡,家族仍可為其選擇一位嗣子,形成親子關係。
如果過繼的是兒子就好辦了,要是過繼的是女兒,就有點費周折,因為封建時代,女兒上不了族譜,是無權延續香火的,因此過繼的女兒只能招贅,以期生兒接代宗祧。
2、領養孤兒。這種情況比較少,要碰運氣。
3、入贅。即男到女家落戶成親。過去入贅有兩種形式。一是男到女家成親落戶要隨女家的姓氏,被稱為“倒插門”;二是男到女家成親落戶過生活,但不改姓氏,並規定所生育的子女各一半歸屬男女雙方的姓氏,一般是一、三、五胎(子女)先歸女家姓氏,二、四、六胎(子女),按事先協議執行。
4、上門。上門也是男方到女方家落戶生活,但與入贅有本質區別。入贅是女方姑娘招親,上門則是落戶寡婦家生活。上門一般是對方女人死了丈夫,又有子息,無力撫養,而女方不願或家族不讓改嫁,找一個勞動力維持家庭生活。男方上門的目的一般約定女方(寡婦家)的兒子過繼一半給男方,稱“繼男子”。其繼男子生育的子女就有一半的權屬歸男方姓氏延續香火。
總之,古代窮人在沒有錢娶媳婦的情況下,會想方設法“延續香火”,即使有的一輩子仍未有延續香火的門路,死後親屬也會召集死者近親屬公議,過繼一位名義上的子嗣承接香火,因為只有這位名義上的子嗣才有權利繼承死者的財產,所以也還是有人願意過嗣的。 -
5 # 廣佛同城生活
首先,我們得從中國的傳統文化理念入手來看待這個問題。
大家都知道,儒家文化裡面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影射出華人骨子裡面的生育觀念,不僅僅只是為了性權利,繁衍後嗣成立華人(特別是古人)一種歷史使命,正是這種文化存在,從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中華文明連綿幾千年而不中斷,理解到這點,回到題主的問題,所以,無論富貴還是貧窮,想盡 一切辦法獲取繁衍機會,成為古人不懈的追求之一。
據可考證的資料顯示,中國很長時間都是執行“一妻一夫”制度,很多人就反駁了,古代很多達官貴人 有很多老婆,你怎麼說是“一妻一夫”呢?這裡講一下,妻子正統只有一個,妾可以多個,妾不能算成 妻的,這個你得佩服古文人的智慧了,皇帝那裡也不能免俗,所以,皇后只有一個,其他不是妃子就是 什麼貴人之類頭銜(注意,每個朝代對皇帝的身邊的女人的稱呼有不一樣的),所以,這個約束力還是 很強的,幾乎很少有人越這個“雷池”半步,那麼為何會出現這類情況呢?其實,除了滿足性需求外, 有一個重要的考量就是,提高繁衍後代,提高延續香火的目的(回到主題了)。
古代由於生產力不足,醫療水平差,婦女地位低下等居多原因,嬰兒出生率、夭折率、健康率都是比較 低下的,解決這些問題,有一個方法就是一個男人儘量多提供基因到為數眾多的女人那裡,增加生育機會,提高本族基因的生存機率,這就解釋,動物界某些雄性動物領頭要“霸佔”所有雌性的原因是一樣的。
好了,富人的繁衍後代的問題是得到基本解決了,那麼窮人的性權利和繁衍後代的權利呢?
一、門當戶對:同階層儘量找同階層或相近階層的,所以,窮人的女性,在一般的情況下,只能找窮人 ,窮人的基數大於富人,所以,很多窮人還是有老婆的,社會還是會繁衍下來。
二、鄉紳治理:在古代,村落一般都是鄉紳控制,村落同根同姓的多(沒有現在的人流動性),鄉紳要 考慮到家族的延續性,將生育會當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來看待,所以,想盡辦法,讓更多人獲得生育權 成為有責任的鄉紳的一個重要的考量。
三、開國皇帝的休生養息政策:朝代變遷,社會動盪,人口銳減,生產力極大被破壞,開國前幾代皇帝 一般都會採取刺激人口增長的政策,大多采取一些提高繁衍能力的具體措施,但多多少少會惠及到底層 窮人那裡,就讓一部分窮人獲得了生育的權利。
四、社會層級躍遷:窮人透過某些途徑,改變層級,如科舉、改朝換代或其他手段,雖然,成功率很低 ,但是,也幫助一部分不是中等的窮人實現層級躍遷,這樣,他們的生育權隨著他們的層級改變而改變 。
五、典妻制:在一些實在“落後的”村落或者“文化”沒有完全滲透的地方,幾個男人共享一個妻子的 事情,也是存在的,在一定程度緩解了性權利之爭和繁衍後嗣的問題。
六、山大王:落草為寇,很多人活不下去了,走向做山寇的地步,有一部分生育權就是靠搶而得來的,做山寇的人,也應該歸到窮人之類的(雖然,後面搶多了發財了),對社會的生育權均衡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雖然,窮人有以上這些方法獲得延續香火的可能,但是,代價依然是高昂的,低質量的生育,高死亡率 的生育,高疾病的困擾等等都是困擾古代窮人的枷鎖,而且,古代窮人,一輩子光棍的也是不少的,他 們一生與性和生育權利無緣,在古代,這是社會動亂的一個原因之一。
所有社會文明的進步的一個重要的標誌,就是人的性權利和生育權(人權)的均等化,隨著生產力不 斷進步,窮人獲取性權利和生育權的機會也越來越多,這是現代窮人好過古代窮人的。
但是,這還不夠,因為,現代一樣有很多窮人依舊沒有得到繁衍後代的機會和能力。
扶貧和破除重男輕女的思潮必須得到進一步強化。
相信,隨著女孩的生育的不斷攀高,社會保障不斷加強,現代“窮人”會比古代“窮人”更“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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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伍六七的雜史館
古代窮人娶不到妻子,用一種方法延續香火,那麼這些窮人是如何生養後代的呢?那些沒錢娶老婆的窮人,他們生孩子的方式真是很難以啟齒。事實上,在這個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用典婚的方式來繁衍後代。承典婚指的是丈夫將妻子典租給他人,在商定的時間內成為典夫的妻妾,期滿後仍歸原夫。典妻的丈夫多因貧困交加,生計困窘,故願將妻子典與他人。而承典者或貧不能娶,或妻已年老不育,便典他婦為妻,以續子嗣;或富貴之家,承典人妻,以為淫樂。典租雙方須有媒證,並訂契約,寫明典租期,典租價。
古代娶媳婦雖然沒有現在這麼花費重金,但是畢竟娶媳婦是件大事,也是要花點錢的。而且當時社會由於男女比例相差較大,男人的數量本就比女子數量多出很多,有的有錢的達官顯貴又是三妻四妾,那麼更是讓這些窮人家的孩子很難娶到媳婦兒了!
事實上,在這個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用典婚的方式來繁衍後代。
很多人認為是不可思議的,女子居然可以拿來典當,而且,被典當的不是一件東西,而是一個活著的女孩。事實上,這並不是危言聳聽,這是真的,在一些記錄中,在漢代就有這樣的習俗。然而,當它真正開始被廣泛使用時,它是在宋代。
因為在古代,對子女的偏愛是非常嚴重的,大部分家庭都重男輕女,因此,很多男人找不到妻子。而在古代,注重家族香火的延續。當然這種婚姻是有一定期限的,這需要兩個人商量好之後,雙方同意,這個女子才是典夫的妻子。
但過了這個時間,典夫就要把妻子還給原夫了,這聽起來可能很奇怪,但這種習俗仍然是由於婦女地位低下導致的。典夫大多是家庭貧困的人,只是選擇典婚來延續家庭的香火,而這個妻子大多已經老了,有些還沒有生育能力。
還有一種情況,可以選擇典婚,它是富裕家庭,透過這種方式多個女人純屬為自己找樂子。因此,那些娶不到妻子的男人,都會選擇用典當的方式,使自己的家的香火得以延續。其實,首先是男人和女人先見面,然後如果很滿意,那麼你就可以去立下一個字據。
然後你可以去典當了,例如,有一個窮書生需要進京參加考試,所以他把妻子放進了一家典當行,以獲得足夠的錢來參加考試,因此,即使典當時間不長,也是許多窮人會使用的香火的延續,大家終於明白,在我們現在看來,這種事情似乎有點難以啟齒,然而,在那個時候,還是會有一些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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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舊船老碼頭
在中國,兩個人結婚,一直存在著“彩禮”問題,而且目前中國的男女比例不平衡,男多女少,更是助漲了這一風俗。身邊有許多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有些地方彩禮幾萬,而有些地方甚至要求彩禮幾十萬,這裡當然指的是普通家庭,富裕家庭一般不會為此發愁,而且富裕家庭大多會選擇門當戶對的物件結婚。對於普通家庭來說,幾萬塊倒是基本都能拿得出來,但是如果是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的話,就比較難了。
我們時常能看到一些新聞,男女雙方談了幾年戀愛,結果因為彩禮鬧翻了,最後沒有走到一起。同時這也導致了很多條件不好的農村家庭娶不上老婆,出現了大把的光棍兒。
不過古代人成親是否也是和現在這麼“困難”呢?
同樣是我們中國,“彩禮”本身就是從古代一直延續至今的,所以古代也肯定是需要彩禮的,甚至是重禮。因為在古代,是比較注重禮節的,也就是比較好面子的,禮越重,面子越大,不然為什麼古代一些番邦小國只要進貢一些皮毛啥的,為了彰顯大國風範,皇帝就一個勁兒的賞呢,哈哈。
但是在古代女方也是需要面子的,不僅男方會下重禮,女方的陪嫁同樣也是非常多。那麼那些沒錢的窮人家怎麼辦呢?
古代成親講究門當戶對,所以即使是窮人家,延續香火相對來說應該也沒有現代那麼“困難”。男女雙方都是窮人家的情況下,女方還是比較心甘情願和男方一起辛勤勞作共建和諧家庭的,因為如果女方想嫁入豪門,首先不太可能,即使是被哪位公子哥看重了,拿不出像樣的彩禮,也會遭到男方家嫌棄甚至是虐待,會不受重視,同時也不太可能成為正房。所以在古代,女方是不會像如今社會這樣,大多是女方對男方單方面提要求,要房要車要彩禮,所以古代即使是窮人,也會有門當戶對的窮姑娘肯跟你一起吃苦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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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媛媛forever
古代的窮人肚子都填不飽,別說媳婦了,但是古代很多窮人家也會因為錢把女兒租出去,窮人就可以租個老婆回來,生個孩子,然後女人再繼續找別的下家繼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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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現實碎了一地d夢
典婚在古代流行過一段時期,即可以出售妻子給單身漢,透過給單身漢生孩子來獲取報酬,是窮人與窮人之間的交易,生完孩子就回到原來的丈夫家,不但不會受到歧視,反而因為給丈夫家賺取了錢財而收到尊重,類似於現代社會的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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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月書窗
從古至今都一樣,窮人娶媳婦難。其實,不僅窮男娶妻難,窮女擇偶也難。婚姻中挑挑揀揀,除了自由戀愛,不考慮經濟條件的很少。
但現代比古代好一些,因為古代女人不獨立,找老公就是找飯票,誰家父母也不會睜著眼把女兒推進火坑。現代女人婚姻自主,經濟獨立,只要小夥能幹,即使眼下窮些,也有人願嫁。
我總結一下古代窮人延續香火的辦法:
1,買妻。八十年代初,乃至現代,仍有窮人娶不起妻,便透過買賣婦女,解決生理問題和傳宗接代問題。古時亦然,娶不起便買。
2,租妻。因娶不起妻,租別人的妻子來用,等生下孩子租期結束。租金沒有聘金高,是很多窮人願意採取的方式,但是沒有廉恥的丈夫畢竟少,有很多人寧願餓死,也不願把妻子典給別人。因此,僧多粥少,能租上的不多,還是光棍多。
3,娶殘疾女子。女大不中留,父母為女兒終身打算,往往願意把有殘疾的女兒低嫁,這也是光棍們滿足生理和傳宗接代需要的一種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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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男同胞都十分羨慕古代男子,因為那時候可以三妻四妾,豔福無邊,其中最讓人羨慕的自然是韋小寶了,娶了七個如花似玉的老婆,當然,皇帝之類的就別去比較。。確實,古代男子可以妻妾成群,但有個前提,就是必須有很錢,這個跟現代大同小異,其實無論是現代還是古代,經濟條件都是幸福生活的基礎,甚至古代更慘,如果特別窮,往往會打一輩子光棍。
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那麼古代的窮人是怎麼延續香火的?古代的民間有一個十分讓現代人無法接受的方法——典妻制度。所謂典妻,其本質是多個男子共同分享一個妻子,簡單點來說就是租賃,男子可以花少量的錢去租別人的妻子當臨時伴侶。當然,難免會有人有疑問,這樣不犯法嗎?古代女子怎麼可能同意呢?
事實上古代官府對於這種行為基本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且古代女子的地位很低,她們沒有決定權,只要她們的丈夫同意了,她們就只能無奈答應,要是不從,後果很嚴重,一頓毒打是逃不掉的,並且這些事情在官府看來都是家事,也不好插手,因此有此遭遇的女子往往無處伸冤,只能默默承受。
而且,“承典婚”的雙方還要簽訂租賃協議,更可笑的是這種協議居然還具備法律效力,要是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以將其狀告官府。協議規定:丈夫只是暫時把妻子租借給他人,在規定時間內妻子成為典夫的妻妾,等生兒育女之後,要把妻子歸還給原來的丈夫,而孩子則留給典夫家,已到達延續香火的目的。
現代人自然對這種做法相當鄙夷和厭惡,但是在古代社會最底層的人眼中,卻並不覺得有所羞愧,都是生活所迫。這種封建思想也並沒有存在多少時間,就很快被遺忘在了時間長河裡,不過可以說只要有貧窮在,這種陋俗就不會絕跡。事實上在民國時期,這種陋俗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