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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殺豬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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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ombo伐姓康
這個問題要分城市來看,各地政策對於二次合同到期解除的規定,不太相同。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法定的離職補償金標準是N,2N適用於違法解除的賠償。
其次,例如北京 南京等城市,勞動者如果與用人單位已經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二份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不得拒絕續簽,必須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如果用人單位希望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則需要走協商解除的途徑,而且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否則還需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而像上海,濟南等城市,第二次固定期限後用人單位有權不與其續簽合同,但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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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旭日東昇隨言職場文化
簽了二次固定合同後,第三籤的合同是無固定的勞動合同,而在這時候公司不續簽合同,就需與員工協商一致,而當員工願意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就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問題一:若公司不續簽的情況,員工獲得的賠償是多少?
勞動合同期滿後,若公司選擇不再續簽,經向員工溝通,需賠償員工經濟補償金,也就是每任職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
問題二:員工想申請二倍補償金的理由是否成立?
申請二倍補償金,是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事實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你是否還在公司上班?
勞動合同期滿後,員工仍在公司上班,超過一個月雙方仍未續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依照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由申請支付二倍的工資。員工需要舉證證明自已,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問題還沒有解決,你還在上班,必取得上班的考勤記錄或打卡記錄。
不可以,只有N的補償,2倍只限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不屬於非法解除的情況,具體詳情可以參考我問答好前面回答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