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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小勝子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存款買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是女方父母買的,明確是給自己女兒的,那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 2 # 堅持住活下來

    都婚後了還說個屁你有腦子麼?婚後所以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就算你老婆不上班在家但是她做家務服侍你也是有功勞的,讓你沒有後顧之憂在前面打拼。

  • 3 # 閒話說房網

    當然算了,沒結婚買的房叫婚前財產,結了婚的就是共同財產了,夫妻共有!

    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不要擔心有疑問!

    哪怕是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的,結了婚,雙方也會和房子產生關係!

    希望你們婚姻經營好,真摯的婚姻才是美好生活的根源,祝生活越來越好!

  • 4 # 穎想法律故事會

    關於婚後買房的產權歸屬問題,很多人存在誤解,我希望在此能幫助大家釐清裡面的一些細節,避免混淆。

    第一, 婚後買房,通常情況下都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因為中國婚姻法有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姻存續期間的起算時間,就是以在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的時間。而非舉辦婚禮的時間。

    因此,婚後買房,我們通常就認為是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之後,購買房屋,一般情形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既然法律是這樣明確約定的,那麼,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其實不重要,即便是隻有女方的名字,只要雙方沒有特殊約定,房子也會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而且通常是按照五五制來確定雙方各自擁有的比例。

    第二,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我上面所說的情況限於通常夫妻婚後使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麼,產權歸屬就比較複雜了,我們細細道來:

    1, 如果夫妻雙方之間就產權歸屬有約定,就從其約定。此時,房產證上寫女方的名字,估計房子就歸女方所有了,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2, 婚後買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而是一方父母出資,並將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如果是全款買房,那麼,當小夫妻離婚時,這套房產並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而僅僅是出資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因此,如果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而房款是女方父母出資的,那麼,這個房子就會被認為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買房,是由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子女的名下,那麼,通常被認為是子女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產權,並承擔義務。這就是法律上常說的“按份共有”。由此可見,此種情況下,如果雙方父母參與出資了,而產權登記在女方名下,也不能認定為女方個人財產,而是男女雙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來分享產權。

    綜上,我們可以搞清楚了,婚後買房的產權歸屬,並非很多人想的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是夫妻兩個人共同財產購買的,才能這樣認為。涉及父母出資等其他情況的時候,還是很複雜。大家不能想當然了。

  • 5 # 龔老師

    婚後夫妻買房,不管房產證是寫雙方名字還是隻寫一方名字,房產都屬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因房子不可分割只能由一方所有,所得房子方則要給另一方按份額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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