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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猴子77700

    先糾正一下哈,都用這個“震”,準確用法應該是這個“振”。

    這個問題,關鍵是要看跟誰“振”。車裡與家裡一樣屬於私人領域,受法律保護。但如果是那種有“買賣(金錢)”關係的(你懂的),那肯定違法。

  • 2 # 軍哥5858862453

    “車震”屬於當事人自行決定的隱私行為。如果此行為發生在隱蔽的空間中,且具有隱蔽性,那麼這時候就是合法的。比如汽車停在自己的車庫或者隱蔽的道路上,並且該地區沒有車或者人經過,或者當事人對汽車做了人為遮擋等隱蔽處理,當事人的行為具有私密性,他人若沒有故意的窺探就無法察覺,那麼該行為就不是違法的行為。

    相反,如果將汽車停在人流車流眾多的道路上,或者在其他公共場所停車並且不做遮擋,當事人這時候在車內發生性行為可能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其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可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時這也是目前關於“車震”違法的唯一規定理論。所以“車震”是否違法,取決於它所在的位置。如果該行為發生在道路、廣場、公園、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場所。而他人不用窺探就可以直接看到,那這時當事人就涉嫌侵犯他人權利並且涉嫌一邊法。

  • 3 # 大嘴談孩子

    車震是常年人自己找樂趣的一種方式,只要在隱蔽地方,和自己的愛人,小情侶共享汽車空間,並不違法。不要在汽車裡車震別人家老婆,用外門邪道睡別家媳婦,又錄製影片威脅他人,就沒有什麼為不違法了。

  • 4 # 永遠之光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看一下這個真實案例再說。

    上個禮拜我們物業公司,有一位保安因敲詐勒索被立案了。

    夜班保安A和保安B,在夜間12點對地下車庫進行例行巡查時,發現有一輛車在振動。開啟手電筒到近前一看,原來有人在車上做愛。

    保安A知趣地走開了,而保安B拿出手機拍了兩張照片也走開了。

    從此以後,保安B用同樣的方法向其它六位車主,每位要了兩百到五百塊錢。

    最後一次,向一位車主要了五百塊錢後,車主報了警。

    最終警方認定:小汽車是車主的私人空間,這位車主和女友在車上發生的作愛行為不違法。保安B被認定為違法。

    因此1.和自己的朋友或情人,發生了“車振”,不違法。

    2.如果是金錢交易發生的“車振”,只要不被警察抓住,也就沒有什麼事。

    3.如果發生“車振”時被人拍照,要麼花點小錢私了,要麼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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