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寧靜致遠DW

    這是撕開臉的節奏,若真的是這樣,不仿讓其什麼時候拿出借據來後什麼時候再談還款的事情,若拿不出證據來,讓其訴訟解決,一切其法院判決為準

  • 2 # 煙雨江南之夢裡水鄉

    說明大家都沒有憑證,那讓親戚拿8萬的借條出來,你現在的5萬也不要急著還,不然人家拿了錢不認帳就說不清了!都是親戚,大家坐下來好好說話,你借錢的利息還是要給人家,人家當初借錢給你也沒有讓你寫借條的話,說明人家對你還是不錯的,不要為了錢弄僵了!

  • 3 # 趙廣州156130073

    借了5 萬,對方非說是借的8 萬,若是要“借款利息”應該是“明人不說暗話”,可以直說,這樣“不明不白”的“栽贓”難以服人,你可以“動之以情、 曉之以理”,必竟是對你“拔刀相助、施以援手”,若是對方想要一點“利息”息,只要不過分,適當地給一些也是可以的……

  • 4 # 太陽之光的傳說

    沒立字據嗎?如果立字據了,簽名按印了,白紙黑字是多少還多少,如果沒立字據,遇到這種人暫且一分都不還他 、拎包走人看他能怎麼樣!

  • 5 # 細膩傑斯9B7

    法律需要書證物證,你說五萬,他說八萬光說不行,一,有無借條二,轉賬記錄等,如沒有你也可以說你記錯了不是借他的錢,但親戚是否為了要利息可按銀行計算付給他。

  • 6 # 阿靈勇士

    如果沒有借條,自認倒黴。多出的錢也只能算作利息。不然的話越解釋越黑,別人還說耍賴。

    我有這樣的經歷:我借朋友4千,我二哥給我還了1千,應該剩3千沒還。他手上有我打的借條,人證物證都有。可是朋友突然死亡,他老婆,兒子還是認為是4千,還的1千不認賬。我當時就說:你說多少就多少。因為我沒辦法找死人對賬,就吃了這個啞巴虧。最後加利息還了8千。我認倒黴有兩個原因:一、在我急需錢的時候必定幫了我,有朋友情在裡面,又是同學加親戚關係。二、人死不能復生,永遠也掙不了錢了。我還活著錢能繼續掙,吃了虧也算彌補悲傷和情份吧!

    做人做事要有良心,吃虧人常在,錢去人安。我這個朋友死了以後,老婆改嫁了,得了乳腺癌。兒子幾個月前死了(45歲)也可能是報應吧!做人做事還是坦蕩的好!

  • 7 # 博學夢想e

    親戚,這個親戚借錢不淘好。從文字看出是八萬!不要問我為什麼說是八萬,友友們自己做個心裡測試!必須是親戚,談話內容總會得到結果。

    第一,什麼時候借?什麼時間還?除非,這親戚是沒妻沒老人,自己也是沒親沒妻的人,這情況會有人不誠信。如一個無老無妻無孩子的人借幾萬幹什麼?借幾萬證明是有家值得信賴的人。借幾萬家人不知道嗎?文字越簡單說明有問題,是能借給你錢的人不會害你。這錢是八萬!以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誰會說出呢!

  • 8 # 高稀

    我妻子姐99年耒上門帶刀非借錢給其兒開公司,後耒借她姐5萬,四年她姐家拆遷還我們,還是5萬,也沒借條!前二年死去!活該!所以親戚不然借!

  • 9 # 自在天空y

    借5萬親戚說借8萬,那說明借的時候沒寫借條,借款也是現金交付。沒寫借條親戚就借錢給你,說明親戚對你還是很認可很信任的。相信你借時的內心也是充滿感恩的吧。

    正因為沒寫借條,現在雙方產生爭議。你可以根據以下分析來妥善解決好此事:

    關於本金。如果沒有旁人作證,又沒有其他書面證據,或錄音資料等,即使打官司,也只能按你認可的5萬元認定。

    關於利息。雙方有沒有約定利息只有你們雙方知道,如果約定了,不管有沒有書面證據,我覺得還是要按約定的辦,這涉及到一個人的人品。如果確實沒有約定利息,按規定是不需要支付利息。但如果借款時間比較長,你也可以主動算一點利息補償給對方,這樣事情會處理的比較圓滿。否則,你以後再想借錢就比較有難度了。

    因此,還是積極協商解決比較好。一旦對方提起訴訟,有些人會說你不要承認借款過。但我不這麼認為,一是對方在現在扯皮階段可能已錄好音,到時可作為你認可5萬元借款的依據;二是不承認借款會讓你的內心長期處於不安,會影響身心健康;三是訴訟後會增加訴訟費等訴訟成本。

  • 10 # 冬日暖陽124086398

    當初親戚借給你的是5萬,如今你這親戚一口咬定是8萬,既然你這親戚這麼說,想必是有他的道理,也許當初你在向親戚借錢的時候你們之間有什麼約定,比如多少年,每年利息是多少,這樣計算到你今天還錢的時候,可能連本帶息差不多就是8萬,而你在這兒問怎麼辦,只不過是裝瘋賣傻而已,實際上你心裡比誰都清楚。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向人家借錢,借了多少,利息怎麼計算,借了多長時間,這又不是什麼高科技,計算起來非常的容易,哪還有拿出來問別人的必要?哪還有怎麼辦之說?

    你說怎麼辦?難道親戚說8萬就是8萬?難道你不準備在還完錢以後把當初借錢時寫給親戚的欠條給收回來嗎?既然要收回欠條,這欠條不就得拿出來嗎?這欠條拿出來一看,是5萬還是8萬不都一清二楚了嗎?欠條上面怎麼寫的?說到利息沒有?如果說到利息,那就該怎麼算就怎麼算,如果沒有說到利息那就看你這5萬塊錢借了多長時間,時間短就少付點利息,時間長就多付點利息,儘管是親戚,這錢也不能白借不是。

    假如欠條上寫的清清楚楚,雖然當初你借的是5萬,可加上利息就是8萬,而你只想還本不想還息,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如果親戚想借機訛詐,那就讓親戚拿出證據,憑證據還錢,憑證據說話。

    親戚當初願意借錢給你,那是對你的信任,願意幫助的,這份人情必須承認。但是,理是理,法是法,該感謝的感謝,該還錢的還錢,但是,凡事得有度,有什麼事情拿到桌面上來說,究竟是該還5萬,還是應該還8萬,必須說個清楚明白,必須算個清楚明白,可不是一口咬定是多少就是多少。不知道這樣回答你是否滿意?謝謝!

  • 11 #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

    誰讓你當時借人家錢,不主動寫借條的。其實只要跟別人借錢,都應該主動寫借條。寫借條是給人家一個交代,反過來也是保護了你自己。

  • 12 # 左岸花語情感故事

    當年老家翻蓋房子,因為宅基地面積不夠,需要徵用一點鄰居的地,本來說好8000,結果第二天準備付錢的時候,鄰居卻說是18000,那段時間感覺處處被人欺負,特別的難!

    2009年的時候,老爸決定用在外面打工攢的錢回老家蓋房子,老家只有兩間小瓦房,我和弟弟都成年了,老爸也考慮我們以後結婚的事情。

    按照要求我們家是符合蓋房要求的,但事實上在拿建房證,通水電的每一個環節,老爸都遭受了巨大的挑戰,因為老家的吃拿卡要的情況十分嚴重,這些沒有辦法,老爸也認了,但讓他不能忍受的是鄰居。

    鄰居家有3個兒子,所以當年分地的時候他們家的地最多,蓋房子的時候,本來按照面積不需要的,但是我家背後就是河,不能離河岸太近,要往前去一點, 就需要徵用他們一點,真的只是一點點,也說好了8000塊的價格,這個價格當時就已經算高的了。

    說到鄰居家,我一直覺得我們那邊民風淳樸,在我小的時候,鄰里之間的關係一直非常的和睦,老爸經常和鄰居們在一起吃飯喝酒,誰家有個事招呼一聲就行,地裡的菜大家隨便採摘。

    可是老爸沒想到,這次被鄰居擺了一道。一開始商量買地的時候,鄰居遲遲不肯鬆口,也不說賣還是不賣,後來還是找了中間人,鄰居才報了價要8000。按照我們老家的行情3000塊是比較合理的。但老爸臉皮薄,再加上怕對方反悔不賣了,也就認了。

    可是第二天準備給錢的時候,發現鄰居家沒人,過了一會中間人來了說鄰居要18000 ,不然就不同意賣了。那段時間應該算是老爸的至暗時刻了,卻又無可奈何,他只能生悶氣,最後還是花了18000。

    那段時間老爸吃在工地,睡在工地,沒日沒夜地幹,總算是把房子蓋好了。後來他也沒有在鄰居面前提一次臨時加錢的事情,好笑的是鄰居家的兒子女兒也和我在同一座城市生活,每次我回老家,他們都讓我幫忙帶點農產品給他的子女們,其實一開始我是不願意的,但老爸卻人心的一口答應了。

    記得有一次鄰居家的兒子在城裡開刀,我正好回老家,來的時候鄰居讓我把他從老家帶了過來,我也照辦了, 只是不知道那一瞬間他有沒有為當初的事情後悔過。

    說到最後我也不得不佩服老爸的處世哲學,忍一時風平浪靜,雖然當年那麼難,他也很生氣,可是之後他一次都沒再提過,看到對方照常打招呼,就好像一切都沒發生過一樣。

  • 13 # 湘江評議

    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一是借錢是要寫借條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親戚憑什麼咬定借了8萬。一是雙方口頭約定,另外3萬是不是利息,只有你們倆自己心裡清楚了。

    題主真的不知道怎麼辦,那就有借條按借條辦,沒借條按口頭協議辦。如果還不知道怎麼辦乾脆不還錢了,假若沒寫借條也可以不承認借錢,獲得百分之百的純利潤。

    親戚之間產生矛盾意見只有兩點,即親情生疏和借錢糾紛,錢借與不借都難做人,所以經常有人埋怨說,富在深山有遠客並不是好事。

  • 14 # 綠山林888

    可以少說3萬,說只借了2萬。

  • 15 # 左木右岸

    如果打算撕破臉也簡單,你親戚咬定是8萬,他就要舉證,既然你實際借的是5萬,他肯定舉證不出來所以不用給,但這麼做親戚就做不成了,可能還要揹負罵名

  • 16 # 青澀圓月i

    這個事咋一聽就很聽懂,估計你們之間沒有借條,沒有借條,這事就是人家說八萬借你了,或許你忘了,或者他借就是我人家愣說是八萬,那你說你怎麼辦?

  • 17 # 蜀山客來

    人常說,親兄弟明算賬。再好的親戚借比較多錢時都應打個借條。你們的問題是當初講風格,時間長了記不住了又講起原則來了。雙方好好回憶一下借錢的細節,如從哪兒拿的,誰拿的,交給誰,幹什麼用?等等,或許能回憶起來。若實在回憶不起來,能否折中一下。總之不要為這三萬塊錢傷了親情。哪怕多還了3萬塊只當花錢買個教訓,以後辦事就會穩妥些。

  • 18 # 農家另眼看世界

    我首先想知道的是親戚借給你5萬元有多久了?

    親戚借你5萬元錢,你沒說明當時借錢給你是否有特別約定,也沒說當時有沒有出具“借條”,更沒說清這筆借款有多長時間了,所以令外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給你分析一下箇中“原因”。

    ①親戚礙於親情,或出於信任,當初借錢給你肯定沒叫你出具借條,你自己也未主動出具借條給親戚。不然,你定會拿出借條憑字據說話了,丁是丁,卯是卯,黑字白紙一清二楚的,根本用不著多費口舌,一切按借具辦就好了。

    ②親戚當初借錢給你,有特別約定是要付息的,並說好月利(或年利)多少,有月利2分或3分什麼的,總之不要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3倍,就不是高利貸,那麼這個約定就是有效的。因親戚基於對你的充分信任,這個約定是個“君子協定"。而且,你還錢的時間也正好到了“君子協定"所約定還錢的金額8萬元。所以,親戚叫你還8萬元是以“約"而行,你也必須對得起良心、對得起親戚的這份信任要有“約”必踐。千萬不能以沒借據,空口無憑而不履行還錢義務。

  • 19 # 姜7501

    借錢難道沒有憑證,要麼看轉賬記錄,要麼看借條。如果這兩樣都沒有,說明朋友是多麼的信任你。現在還錢數目不對,要麼你記錯了,要麼朋友記錯了。如果你清楚記得當時借了五萬,那就還他多一些,外加利息。朋友如果不讓也沒有辦法,什麼憑證沒有。以後吸取教訓,借錢一定要打借條。沒有憑證容易起糾紛。弄得朋友都做不成了。

    我們村裡有一個人借了朋友三萬塊錢,當時打了借條,兩個人都出門在外,借條放家裡了。過段時間這個人說他把三萬塊錢還朋友了,當時借條在家裡,所以就沒有撕毀。過了很長時間,朋友回家發現借條,忘記了認為這個人沒有還錢,就和他要這三萬塊錢,一個說還了,一個說沒還。鬧了很長時間,最後上了法庭,法庭判這個人歸還朋友三萬元,因為有借條在,說不清楚。三萬塊錢還了,從此朋友成了仇人。這就是自己不注意造成的。

    所以說好朋友明算賬,借錢還錢都要有清楚的記錄,誰都有忘記的時候,不能靠腦子記憶,要有憑證才能說清楚。

  • 20 # 燦爛微風vV

    親兄弟,明算賬!借給你5萬,再還的時候成了8萬,怎麼會多出3萬呢?該怎麼辦?我來簡單說說我的看法。

    建議你,可以從以下4個方面來考慮:

    借錢的時間期限,有無利息?

    你借了親戚5萬元,這個錢借了多長時間,是一年半載,還是十年八年的?你們當時有沒有說清楚,這個錢是他白給你借的,還是要算利息的?如果算利息,又是按多少計算的呢?

    如果你們當時說清楚了,那好說,隨便一算,一清二楚,是多少給多少,沒什麼可說的;如果當時沒說,你借了這麼多年,還的時候也應該適當表示一下自己的心意。

    既不能按5萬還,也不能按他說的8萬還。按5萬還,顯得你太小氣,不懂人情世故,畢竟人家給你幫了大忙,解了你的燃眉之急;按8萬還,是他獅子大開口,信口開河,無理無據,先故意做好人,再做惡人。

    借錢的關鍵,有無借條?

    我想,一般家庭,親戚朋友之間借錢,如果數額比較大的話,都會打借條的,以防萬一,就怕時間長了記不清了。

    看你們這個樣子,估計是沒有借條的,那可就真成了一筆糊塗賬,誰都可以信口雌黃了。

    看你親戚的表現,一口咬定你是借了8萬,他能這麼肯定,你可以讓他提供證據,看看到底是你記錯了還是他記錯了。

    這麼一大筆錢,為什麼當時不打借條?是你們都不懂,還是有人說,都是親戚不用打了?

    如果是現金,有沒有第三人在場?或者,你們雙方借錢這個事情,有沒有第三人知道這個事情?如果有,請他作證;如果沒有,也很難說清楚了。

    如果不想成了冤大頭,打算撕破臉,那你們可以走法律程式。即使這筆賬當時是以現金的方式借給你的,也並不是死無對證。

    你無權檢視他的銀行賬戶,但是法院有權可以查,看看當年借錢這個時間點,他的銀行賬戶資金流動情況,即使不可能完全一致,起碼也會有參考價值。

    借錢的用途,救命還是救急?

    這個也是一個切入點。你當時借這筆錢是用來幹什麼呢?是公用還是私用?是救命還是救急?是買房、買車、孩子結婚、亦或是孩子上學,也可能是其他用途。

    總歸,它肯定有個名目,有個理由,好好想想,小賬記不清了,大賬總能記個差不多吧?

    相信,這麼一筆錢借來用,你們家裡也不可能只有你一個人知道。大家一起想想,好好回憶,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一人想起一個關鍵點,串起來也許所有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所以,針對題主的問題,借了親戚5萬元,還的時候他們一口咬定是8萬,我該怎麼辦?我的回答就是:

    吃一塹,長一智,即使是親兄弟,也要明算賬。

    現在的狀況,先不要著急,好好想想借錢的時間期限,有無利息,是現金還是轉賬,借錢來幹什麼,有沒有打欠條,為什麼會沒打欠條,有沒有其他人員在場的證據,回想收集所有的證據,再來說該怎麼辦?

    當然,還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你確實記錯了,只要對方有證據證明,你趕緊湊齊了一起還了。

    還有一種,是他們不地道,故意借少還多,又不用你們打欠條,從而變相牟利。

    如果是這樣,你就借多少還多少,他們非要無理取鬧,你乾脆不還了,看他們能把你怎麼樣?實在不行,法庭見,誰怕誰?他們做賊心虛,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必然不會再故意為難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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