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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鄴城蝸牛

    因為還沒有真正實現天下大同,因為國家還存在。魯迅是愛國的,象一支蠟燭一樣,照亮了自己的家國,卻耗盡了自己的一生,所以先生活在我們心中,是我們的民族魂。

  • 2 # 葭明通半瓶歷史

    教科書告訴學校的學生們魯迅的《吶喊》是為時代吶喊,是為勞苦大眾吶喊;教科書還告訴年輕學生們魯迅抨擊的是封建禮教對華人的壓迫和束縛。

    這些都對。

    魯迅確實是站在被壓迫者一方的,一直也在替被壓迫者鼓與呼。

    但是,教科書因為是教科書的關係,教書育人需要提倡正能量,給予少年們人生希望,它不能直白的告訴少不更事的學生們,魯迅的文章還有深度的對人性的失望以及抨擊。

    魯迅的文章對於“某些被壓迫者”那也是毫不客氣,直接指出了“某些弱者”的可恨性!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華蓋集·雜感》

    請問,時至今日,這句話,過時了嗎?

    如果每一個讀過這句話的人,能幡然悔改,自後再也不對比自己弱的弱者發脾氣,不再去傷害比自己弱的人,遇到了強者也別再唯唯諾諾。

    做得到嗎?

    做不到!

    有很多爛人骨子裡天生帶來的就愛欺負弱小顯示自己的強大,這種人性現象從小孩子中就開始了,那些校園霸凌都屬於這個範疇。

    人性若此。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隔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這句話怎麼能過時呢!

    如果這句話寫在小說裡,只憑了這一句話,此小說也能成一本時代流傳的名著。

    這句話出之《而已集·小雜感》,先生的雜感而已,卻直指出了人性黑暗現場,這個現場卻又熱鬧無比,有哭的,有唱的,有孩子出生的 ,有離開這個世界的,有打牌娛樂的,還有狂笑的。

    先生最後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正是人間常態。

    怎麼會過時!

    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

    中國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負教他的責任。

    上面的兩句話,先生所描述的社會事實雖然還存在,畢竟少了很多很多了,多數的華人已經改掉了這個毛病。

    但是,並不可以說所有的中國父母都改掉了這個毛病。

    只要還有不合格的父母在,魯迅就不應該過時,也不會過時。

  • 3 # 大悔憶智冰

    作家對人生、社會要有超前的先鋒的認識,寫作手法,也應該有超前的先鋒的探索。

    魯迅認識人生、社會和人性的深刻不用說了。

    例如他對小市民的認識和憎恨,到今天也是沒有過時的。

    小市民是什麼?是渺小猥瑣無恥冷血的,是強詞奪理唯我獨尊的,在他們的觀念裡,沒有別人和社會,沒有情感和邏輯,沒有文化和藝術,只有他們那渺小的利益,為了一丁點私利,他們可以毀掉整個地球!

    他們又是要吃用生命拯救他們的人的人血饅頭的!

    他們又是認為文化和道德是可笑的!

    他們是不擇手段的!

    小市民較之工人、農民、士兵、知識分子,不但對社會毫無貢獻,還只有錙銖必較的索取。

    他們是不吃虧的,連一句話的虧都不吃。

    無怪魯迅對他們那麼鄙視和憎恨!

    魯迅的小說寫作,先鋒到今天,去世前出版的小說集《故事新編》,已經是後現代價值解構惡搞、搞笑,猶如今天周星馳的無厘頭電影。

    而在他的時代,最先鋒的小說還是用現代主義手法如意識流手法寫就的《梅雨之夕》等。

    《梅雨之夕》當時太先鋒,以致沒有多少人懂,到今天才入選大學教材,可較之魯迅去世前的後現代寫作,卻不是那麼先鋒。

    我有超短篇小說一篇:

    有個教師說,蚊蟲也是生物鏈中的一環,沒有了蚊蟲,會影響地球的生態。

    有個居民老漢,氣憤地介面道:“你在放屁!誰不知道蚊蟲是害蟲,小學生都知道!枉自你還是老師!”

    魯迅就是那個看問題超前的教師,那個居民老漢,就是魯迅深惡痛絕的愚昧麻木恣睢的小市民。

  • 4 # 日日悅讀

    魯迅在中國的文壇上是頂級的作家,是最好的作家,沒有之一。在世界文壇上,魯迅無疑也是最好的作家之一。倘若有人說魯迅不如他,定是不自量力或圖因人成事兒而出言罷了。

    對於魯迅的文學作品,唯一的缺憾,是他並沒有長篇小說作品。這時候就有人抓住這一點不放了,什麼“一部連長篇小說都沒有寫的作家算好作家?”等。魯迅三十七歲發表《狂人日記》,五十六歲去世,沒有長篇小說或許跟他起步晚逝世早有一定的關係。而且文學作品的好壞與寫沒有寫長篇小說是沒有關係的,莎士比亞不寫小說,契訶夫也沒有寫長篇小說。當代很多的所謂“作家”、網路作家動輒寫上十部二十部長篇小說,每部小說都是好幾十萬好幾百萬字,卻要麼不被別人知道,要麼絲毫沒有對讀者起到學習和反思生活的作用,或者是玩味,消磨時間與意志,甚至還有誤導和思想毒害的作用,當然,最終也是經不起時間湔洗,流不進歷史的長河中的,而魯迅不是的,他被我們深深地記住。不是什麼書都是“開卷有益”的。物不在多,在精,當然,既多還精肯定是更好。魯迅的作品不算特別的多,但是篇篇經典。

    還有,也是說魯迅最多的就是文中有“錯別字”。

    魯迅是最早推動白話文的倡導和行動者之一,《狂人日記》更是中國第一篇白話文短篇小說。魯迅處在文言文到白話文的過渡期。一項法律的修訂,一項新的法律的頒佈,最初的階段都會有還需要完善的,甚至出現錯誤的地方,然後慢慢地趨於合理。這是一個必要和必然的過程。跟我們接觸新鮮事情一樣,起初都會走彎路甚至是錯路。這是一個正常的現象。而且沒有魯迅當時的一些最先的所謂“錯誤”,哪有我們現在的文字形勢?這樣的錯誤算是錯誤嗎?是不是錯誤這件事情先存而不論,因為說魯迅寫錯別字關鍵不在“錯別字”上,說的是魯迅沒有文化,不懂文化,沒有知識,所以寫“錯別字”。

    魯迅的話傷了一些人,但還得看魯迅說的是事實還是無病呻吟或者是純屬個人喜好的謾罵?不能因人廢言。

    魯迅到底有沒有文化?毋庸置疑。

    魯迅在分析中外的文學作品的時候,鞭辟入裡,深入骨髓,比如易卜生的作品,比如尼采的作品,比如中國的《水滸傳》,先秦文學。唯有足夠了解後方能形成更有效的批判。魯迅在分析文學作品的時候並不是述而不作的,他還有屬於自己的創見。以及他對中國歷史透徹的瞭解,寫出了“吃人”,“奴性”的現實問題,發出了把唐朝滅亡歸咎於楊貴妃等這樣屬於荒謬認識的見地和反思。事實證明魯迅不單是讀了很多書,學了很多知識,而是讀懂了很多的書和學懂了很多的知識。

    有人說魯迅的文章現在讀來仍讓人痛快,像是在寫現在的社會,說明現在的社會並沒有太大的進步。實際上這樣的說法是有一定的道理,但還是很片面和侷限的­——主要原因不在這裡。無論是古今還是中外,人性如此,經濟發達社會和諧也好,時世動亂也好,人性不過是程度有些變化,並不會從根本上變化。假如一個國家和諧和文明到路不拾遺,然後就在這時馬上戰爭,動亂,餓殍遍野,何處皆可是死地,同樣男盜女娼,人將不人。魯迅的文章現在讀來仍似在寫現在的人和社會,而不單純是魯迅生活的年代,關鍵不在於社會進步與否,在於魯迅寫人性劣根性的精準和透徹,而人性如此,所以,孔子已經是兩千多年前的人了,他有的文字仍然能夠說明當今非常多的問題,就在於此。——抓住了人性和現實生活的文章不會隕落,跟時代進步不進步沒有太大的關係。

    魯迅的白話文叫做“早期白話文”,我們看《辭海》、《康熙字典》等一些詞典就可以知道,其中早期白話文跟現在有的字詞的用法有些是不同的,比如“的”用的是“底”,“像”用“象”等,斷不可直接用對與錯來判別。還有清朝有一些白話文的雛形的《儒林外史》等小說,以及魯迅同時代的作家也都有如今我們看到的“錯別字”現象,只是魯迅更多一些,而魯迅那一代人定然對這一批文學有學習、借鑑的情況。

    之於魯迅的“錯別字”,還有一個現象可以說明問題。

    我們知道文章的刊登或出版,編輯是要校對文字的,即使作者寫了錯別字也會被雜誌社或出版社校對過來,那麼為什麼魯迅的文章不做校對而把“錯別字”打印出來?這是講不通的。只能說明,當時的文字那就是正確的,或者是還未敲定正確與否的文字,只能姑且出版,不可直接粗暴地以“錯別字”粗暴歸類。所以會發現,魯迅的那個時代,也不止他才在寫所謂的“錯別字”。

    即使是真的所謂的錯別字,魯迅的文學造詣已經完全超越了這一切。“錯別字”只是為不喜歡魯迅的人以貽人口實的入口,即使沒有這“錯別字”,也要從其他地方去說魯迅怎樣的不行。比如“文筆”,事實魯迅在其詩句和文章的用語和名言中已經說明了魯迅的文筆問題。以及有些用詞在我們看來是錯誤的,但在地方用語又是正確的,比如“倒楣”。又怎能直接就說是錯誤的?

    還有,說魯迅分不清文體。文體是沒有太大必要去分別開來的,更不是好壞的標準。而且一篇文字有時候稍作丁點修改文體便可截然不同。比如有人說《故鄉》是散文,而《吶喊》是小說集,重要在於文中的主人公“我”字,而如果這個“我”字換成三人稱,就絕不會還有人認為《故鄉》是散文了。

    還有其窺視起弟媳洗澡的品質問題,以訛傳訛,事實到現在這件事情除了可以證明其不成立以外,沒有任何一個可以證明其成立的證據。

    這世界再好的人也有人會去抨擊他,再爛的人,身邊也會有擁護者,事實並不是一件新鮮的怪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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