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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量子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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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z原來
業委會的成立並非易事。說說我在的小區換屆改選業委會的半年經歷,供大家參考。
本人所居小區未經街道社群備案的上屆業委會六月底到期了,小區成立了換屆籌備組,到街道申請被駁回:原因是過了籌備期,必須要街道社群出面成立籌備組,業主報名配合,報名人員必須產權人,無違章加建,……還有一大串的稽核程式和時間要求,二個月後,第一次業主報名人員被打回三分之二,重新再來。一個月後第二次報名又有一人不合格,理由是空調外機沒按指定位置安裝,街道的強詞奪理惹啟民怨,原來的空調位置是二十年前的根本無法使用,多次請求後社群來人看了一眼,被否定的那名人員復活了,就這麼件初始程式拖拖拉拉走了半年。業委會換屆人員條件苛刻更是困難重重,遙遙無期。好在小區有一批義務服務的退休人員意志堅定,準備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做好業委會換屆改選工作,用老年無私奉獻的精神去感動街道社群的有關部門,我們在加油,也希望更多的想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們也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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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苦行僧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成立業主委員會,是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和各省市有關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具體做法如下:
1.由小區業主向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申請;
2.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派出代表組織成立業主大會籌備小組,並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代表任籌備組組長。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通過自薦或推薦,並經籌備小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稽核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通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規約》、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5.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出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6.準備好業主大會會議的選舉過程的有關資料和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有關資料,向屬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過程,業主委員會的產生過程,都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到程式合法,沒有什麼快速的途徑。
成立業主委員會,是為了更好的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實施情況,實現小區物業管理事情的民主自制,而不是提問者所說的為了對抗物業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無數事實證明那些以對抗物業管理企業為目的而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是小區混亂不安,業主矛盾重重的罪魁禍首。
小區物業管理企業不能很好的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有違約行為,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對物業管理企業提出警告和整改,也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經多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可以通過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成立業主委員會沒有捷徑可走,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成立業主委員會目的不是為了對抗物業管理企業,而是實現小區物業管理事務的民主自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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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2718664634
強烈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援。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委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群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並負責組織業委會委員們進行專業物管培訓教育後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群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群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委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委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委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小區在街道丶社群部門的指導下,對業委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委會要建立網路"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業委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委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委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體現小區業委會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讓肉爛在小區業委會大鍋裡。使廣大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關於 "去消物業公司將會造成全國700多萬物業管理人員的失業?"問題。
答案是:
700多萬各行各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被小區自治管理的業委會轉換全部聘用了,不會造成大量物管人員失業的問題。讓黑心的物業公司老闆失業,失去了鉅額利益,讓這些鉅額利益永遠造福於本小區業主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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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點點連心
快不了,快了就不一定是合法的了,只能按照社群的知道,挨個步驟進行,有的公示有時間期限,可以在各個工作的期限內快速完成!最主要的是業主心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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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劍花58411095
這個提問己屬陳詞濫調了,業委會該成立了己成立,不該成立另有其圖,不屬大家熱心關注,因為業委會發揮不了很大作用,形同虛設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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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半島V歌
取決於政府部門物業辦,只有他們有制約物業的權利,你讓每家每戶去單打獨鬥,純屬一地雞毛,要組織起來,大家又各自忙於生計。所以,政府要作為,該出手時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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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藍夕陽
首先這個心態就是錯誤的,對成立小區業委的認知錯誤了!業委是小區業主的代表,是協調物業與業主關係的重要通道,本來業主與物業就不該是對立的關係,物業靠業主的物業費養活著,業主靠物業提供的服務生活著,這是兩個相互依存的關係。小區不同於個體民居,有許多必須要大家遵守的規則,那就必須要有個第三方來維持這些規則,所以,物業除了提供必要的小區服務外,小區管家這個角色也是非常重要的,這也讓那些被糾正的人心裡不舒服,所以常會引發不該發生的小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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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松153010237
我是專門從事物業管理這個行業的,單純的成立業主委員會並不難,難就難在兩個方面:一是物業主管部門不支援,二是業主心不齊。其他程式性的東西都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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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善正道
開發商的物業然後他們和街道辦事處聯手所以業主想成立業委會很難,我們華明鎮金泰麗灣就是這種情況,我們小區12年建的16年基本住滿但是到現在由於開發商和街道辦事處的默契業委會一直擱置,在選舉籌備組委員時暗箱操作選舉和開發商有關係的業主,開發商的物業和業主對著幹,我們物業停車位糊亂收費重來不向業主公佈賬目,所以說有業主不交物業費也是正常的!
回覆列表
想成立業委會?太難了,更別說快速了。去年一年親身經歷(2019.2--2019.11),我是籌備組的業主代表之一,本人熱心公益事業、不計較任何報酬、學習能力強。籌備組成立就很難,沒有街道居委會同意支援及參與,不可能。制定通過議事規則將、管理公約,尤其選出新業委會,就更難,因為物業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一系列規定近乎嚴苛:1.黨員候選人要過半,可是很多單位是不允許黨員參與的。2.投票選舉時,當選的必須經業主大會雙過半,即人數過半,面積過半。3.投票必須房主或配偶,必須在規定時間段內。不能遠端投票,租戶不能投票。4.對候選人要求極高,不亞於省市級先進:無報酬(僅一點補貼),能付出時間精力,有一定管理等經驗知識,無私奉獻不貪,受的起不理解的業主指責甚至攻擊,勇敢不懼怕物業的打擊報復(畢竟是制衡物業的)。5.歷經千辛成立,沒想,選出的業委會很快散架了!原因大家去猜測。6.物業的制衡太難太難,街道居委會很多工作要依賴他們(不一一列舉了),個別業主與物業法律地位嚴重不對等,更何況有些物業使下三濫手段,在人眼皮底下,他又是所謂的工作性質,多少業主只能忍氣吞聲。7.所以,基於物業,積累了很多矛盾,幾乎成了全國性的頑疾。我也想了不少化解之道,但,沒有法律支援,基層如街道居委會更不會也不願碰此難題。等等看吧,看以後政策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