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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嵐蘭廢品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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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生水起中華
國家養有低保,一切費用都是政府幫忙解決,現在我們國家達到小康水平,民生問題做很好,勝過他的親人。這是新時代的光彩,這全是事實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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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在的善良小魚
孩子的母親構成遺棄罪!應報警追究刑事責任!孩子的父親去世,孩子的母親若是沒有扶養子女的能力可以申請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必要的生活費或者給予辦理低保等,但孩子的母親一跑了之,就涉嫌犯遺棄罪,但是作為孩子的叔叔—死者的弟弟對自己的侄兒沒有扶養的義務,中國民法典是有規定的,當然了若是孩子的叔叔願意扶養侄兒,國家是支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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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秋曲豆
這種情況,過去在農村裡面還是比較常見的。因為,男子去世以後,妻子在農村裡面一個人帶著孩子是比較難生存下去的。所以,女人往往都會改嫁離開男方家。
當然,這種情況下,孩子就肯定成了問題。是帶著走呢,還是留下呢,亦或是還有其它解決辦法呢?
實話講,這確實是不太好辦的事。
多數情況下,女方也都會把自己的孩子帶走的,尤其是孩子還比較小的時候,一般都會隨自己走。
而也有一部分情況,尤其是孩子比較大以後,比方說孩子已經六七歲、八九歲以後,女方基本上就不會再帶走,而是留給男方家人了。
男方家人怎麼辦呢?通常情況下,肯定首先還是由男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爺爺奶奶,來撫養的。
而如果爺爺奶奶老了、不行了,那也有由堂叔、堂伯等來撫養孩子的,但這種情況並不佔多數。
至於題主所說的弟弟拒絕撫養哥哥孩子的事,從法律上來說,他並沒有錯,但從道義上來說,卻確有點過於忍心甚至是不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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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行愚公
這從情理上說,確實這個兄弟有點冷血,但和孩子的母親相比,不過是小巫見大巫,因為,站在叔叔的角度,好像從法律上,對於孩子的撫養,沒有具體規定,而對於孩子的母親有撫養義務,卻是有明文規定,所以,從順序上說,理應由母親撫養,即便母親不撫養也應出撫養費,不出撫養費的,也應先從法律上斬斷母子關係,再行撫養,這樣誰撫養,誰擔責,將來贍養義務也隨之轉到誰的名下。只有這樣才能體現法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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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說真誠話
弟弟拒絕撫養姪了,法律上沒有錯,可道義上有點說不過去吧,這是哥哥的血脈呀。就是你養了也可審請孩子的低保,對於孤兒學校也會減免一切費用的,也會受人遵敬的。.實現不養送孤兒院,哪裡的媽媽會照顧好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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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幽蘭帶露
首先,從感情上講,弟弟拒絕扶養哥哥的遺孤,有點冷血,能力允許的話,把孩子養大成人吧,畢竟你們是骨肉血親!
然後,這裡我更想說的,是那個妻子。跑了。啥概念啊?丈夫死了,拋下孩子?你才是孩子最親近的人啊!跟你沒法談感情了,這點你已經不配。法律上講,你是犯了遺棄罪。希望儘快改正負起扶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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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就等於自己小孩,哥哥去世嫂嫂跑了,小孩就是孤兒了,看在哥哥和小孩的面子安排好小孩的生活,什麼都不做良心過不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