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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坦坦蕩蕩的青春餵了狗

    你覺得如果是你女兒嫁了這樣的女婿你會不會退?還是你可以退個姑娘回去給別人父母。孩子都生兩個了,根本就不存在騙婚,還退啥彩禮

  • 2 # 萍水相逢皆是緣

    就衝你提這樣的問題,可以想象,你是一個多麼不通情達理的人啊!說難聽點你就是一個糊塗蛋。

    兒子和媳婦結婚兩年離了婚,當時你家給了女方十八萬彩禮錢,現在你讓兒子把彩禮錢給女方要回來,女方不給。你還想起訴到法院,透過法院判決要回來。你也真敢想啊!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你想沒想過,雖然兒子和媳婦剛結婚兩年就離了婚,可是他們已經有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更何況女孩還跟了人家女方,女孩又不是人家女方結婚時帶來的,人家女方又不屬於騙婚,按道理講講,女孩也是你們家的根,你兒子應該給女方出生活費,盡到做父親的責任才對。

    現在女方不讓你兒子每月出生活費就很不錯了,於情於理,你想要回當初給女方的彩禮錢毫無道理。

    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就你們現在的這種情況,你就是起訴到法院,我想法院也不會支援你的,不信,你可以去試試。

  • 3 # 不學不知

    這個問題挺複雜,如果沒孩子,他們共同生活兩年還能捋捋順,透過法律法規爭取,興許能要回些許,

    事情複雜化,是因為有兩個孩子,各帶一個,他們倆離婚予盾昰存在的,責任主次,各人的經濟收入,共同生活其間,18萬的去向,孩子雖然各家領一個,孩子扶養費的分配,等等,等等,都是,你去要錢之前應該考慮清楚的。不是誰想怎麼就能決定的。

    你起訴後,法律要依據法規,均情處理,你才能夠完全得到法律的支援。

    2021.11.

  • 4 # 蟲子愛讀書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二、解決彩禮糾紛應注意的問題

    1、在確定彩禮是否返還上,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的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2、雙方已經登記結婚的,只有在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已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在雙方必須離婚的前提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3、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是指絕對生活困難,即該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指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種情形也需以雙方離婚為前提。

    你家這種情況,彩禮錢是要不回去的。兩個人的離婚是不是你攪和的?從你的問題來看,可能性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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