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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秀華2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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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偉兔
能發生什麼,就是前男友送前女友坐牢唄!
就算陳露坐牢,又能證明什麼?能證明她的前男友是善良淳樸的國風少年了?就能證明他沒有口嗨?就能證明他表裡如一?不能吧!
就好比這些天人設塌房的王歌手一樣,斷送自己演藝生涯的不是別人,正是霍歌手他自己。
喜歡朝三暮四,就不要裝深情款款;喜歡zjpc,就不要裝高貴優雅;喜歡背後有女朋友,就不要人前裝單身貴族。因為這些對觀眾來說,都是欺騙!
陳露涉嫌詐騙勒索,也恰恰說明一點,那就是霍歌手有見光就社死的黑料被陳露捏在手裡,不然他不會認慫轉錢給陳露,否則他就是設圈套釣魚,,呵呵,給相伴八年的前女友設局,那心機也是無人能出其右!
看到曾經的霍歌手說,要法律給他一個公正?我覺得他說得不對,不是法律要給他一個公正,是他要給陳露一個復仇大禮包!畢竟現在的法律有諒解書,只要他籤諒解書,陳露什麼事情也不會有。他會籤諒解書嗎?很顯然不會!
所以,女生別再幻想著從男人手裡搞錢了,因為摳漢的錢難搞。
還是踏踏實實做事,認認真真工作,遠離表裡不一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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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木寶寶1
男女分手,不論有沒有婚姻關係,男方都要給女方一定的補償。這從法律上,從約定俗成上,都被認定為合理。
為什麼一定是男的給女的?大概是男的比女的掙錢多,女的是弱勢。
今天的婦女還是弱勢嗎?我不知道,今天的婦女還掙錢少嗎?如果在一對男女中,女的比男的有錢,是不是分手時,是不是給男的一筆錢?
霍尊比陳露有錢,按照大家的認識,分手時霍尊應該給陳露錢。
他們分手時,霍尊給沒給錢?這個問題把陳露定為受害者,我認為不妥。陳露在和霍尊的交往中,受到了什麼傷害?挺陳者總是用九年時間來說明是一種傷害。
時間對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不論世間發生了什麼,太陽總是東昇西落。男女戀愛結婚,總是兩種結果,或成功或失敗。
根據現實,男女交往一段,感情代替另一段感情,在頻繁變化。面對這樣的變化,我們是否需要你死我活?
陳露的行為定性敲詐勒索,現在沒有看到官宣。這個案件,不是一句話可以概之。
如果把陳露定為犯罪嫌疑人,案件的細節應該公開透明。使民眾也得到教育,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行為不能任性,就是自家人也不能唯所欲為。
陳露的行為為什麼屬於敲詐勒索?這個要向社會講清楚,人們在日常的社交活動中,注重言行注重自律,不要情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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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霍某告她而致,他有樣學樣呵,吳某是他的先驅,就算告倒人家,也難摘渣男的帽子,其實兩敗俱傷也是敗局有何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