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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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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文在廣東
肯定算啊,所以要珍惜他(她)愛護,保護好他(她)。但還不算一個獨立的個體,墮胎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話,那誰受得了呢,好多人都是因為胎寶寶有問題才墮胎的,一般都在前三個月做的。生下來他就是一個活脫脫的一個獨立的人了,往後的日子很長要對他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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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如既往的路程
那要看胎齡,如果是28周以後就算是生命,即使去醫院也不能隨隨便便說不要,除非是醫學證明要不了,或有畸形。所以,如果確定不要就提前做好措施,別懷上了又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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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谷媽媽心理育兒
當然算生命啊。
無法體會當知道有個生命在肚子裡生長的那種激動,百感交集。所以好好珍惜,在或不在都為他留一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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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朋聊國學
現在很多人習慣按週歲計算年齡,從出生到生日那一天才算一歲。
我們傳統計算年齡則是,從十月懷胎的那個時間開始,到一出生小孩就是一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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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春日裡的小刺蝟
我覺得應該算,畢竟他也是個小生命了,會呼吸,會有心跳,大一點月份的手腳還會動,這不是應該算一個生命個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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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喜東東喜善善
肯定以及確定是生命呀!
只是每個人的感知不一樣,在前三個月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動靜,但一旦有胎心了,那一刻,作為母親會很激動,幸福.真正的感受到了存在自己裡面的生命個體.特別到後面,偶爾還會和你互動,那會兒的幸福感更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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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即將是寶媽的阿蘭
我感覺只要是有心跳了應該都屬於生命,這種應該只有親身體驗過才會明白。我曾經也失去過一個寶寶,那種感覺真的不好受,傷心了好久才緩過來,真的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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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陸見路
從受孕那一刻起,一個全新的生命就開始了。
生命的孕育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正是因為不斷有新生命孕育,生命才能不斷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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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owder嘟嘟
算啊,但是好多事情真的沒辦法。
在醫院14周以上算引產,需要出市縣級或者市區級以上計生部分出具的介紹信,也就是引產證明,14周之前不需要(我們醫院是這樣)。
一般相關單位出具這種引產證明是需要,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就是胎兒有發育異常,比如唇顎裂,心臟發育的不好,腎臟等問題。單純的健康的引產真的真的很難開到證明。這就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吧。
我見到過一個17+歲,高中生吧,來引產,引產證明上寫的原因是:年少無知。唉,估計家長也很無奈吧,孩子還是要好好教育,引產傷害真是太大了。
還有好多不滿12周的,由於孕周小,不需要引產證明,門診就可以流掉,好多大學生,高中生,甚至有次遇見一個初中生,媽媽帶過來流產的。現在孩子比較早熟,可能對保護的措施認識的還不夠吧,怎麼講,還是希望以後多普及一些該方面的知識吧。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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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誠心橙意廣邀天下客
算吧!大多女人打胎應該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要是墮胎判刑那那個肇事者是不是也得判刑,女人打胎身體已經受到懲罰了,那個肇事者卻逍遙法外那就不公平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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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熱情辰星hi
別再說虎毒不食子,從古代至二十世紀多少女嬰被弄沒。就連至今的二十一世紀,一個個幼小的生命,還處在孕育階段,就被某些人做性別鑑定,被掌握生殺大權,讓人不寒而慄,尤其是農村根深蒂固為了傳宗接代迷信思想,多少父母為了生到兒子就毫不猶豫把女胎打掉的,當母親有了妊娠反應以後,都說自己肚子裡面有寶寶了,怎麼會不算生命呢,鑑定出來是女嬰,就選擇墮胎的那些父母,根本沒資格做人,良心不痛嗎?總有人各種自我安慰,其實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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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生命,但是不能算是個獨立的人,所以不會追究責任,這個小生命只是依靠母體存在的,他在沒有出生時是沒有人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