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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八分家居設計

    今天剛看到這個專案的詳細介紹,說實話,不論是132萬,還是紅磚房,我都不覺得吃虧。設計師也是從成本出發,決定採用紅磚。設計師的專業水準也是槓桿的毫無懸念,細節上也能看出他個人也是盡心盡責。

    紅磚花哨造型擺放的牆壁(沒有犧牲實用價值的造型)→→讓人容易聯想到這是網紅概念→→覺得網紅概念不適合“農民爺爺”→→於是聯想到132萬幾乎就是被設計師一個人掙了→→得出這是場欺騙。

    1、紅磚牆是有設計感,但設計師並沒為此讓客戶多出高昂的設計費!(從建築、室內就能看出這不是個便宜貨,你商品樓房室內裝修成“爺爺”家這樣,也很貴!)

    2、作為設計師,出於自己的慣性和職責,在經濟實用基礎上,給客戶做漂亮一點,不應該嗎?難道“農民爺爺”就不配好看?

    3、爺爺有願望給孩子們留下一套值得稱讚的房子,很顯然紅磚是目前被行業認可的時尚元素,五十年不過時!而那些小洋樓都可以現場剷平(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設計師為什麼選中紅磚元素,肯定不是一拍腦門自己決定的,一定是跟客戶反覆商量、在考慮到成本核算以及施工難易程度後雙方共同決定的。無論是紅磚房還是小洋樓還是清水泥房子···,只要跟客戶達成了共識,這類有追求的設計師都會竭盡全力地去做一份美好的設計,說人家是132萬紅磚房的設計師,這是樓主因為不懂專業產生的錯誤判斷。

    至於我會怎麼做?我也會跟爺爺一樣,先跟設計師商量個自己出得起錢又實用的方案、abcdefg···風格中選自己最喜歡的,至於怎麼美,全部交給設計師來定。或許是紅磚房或許是小洋樓,是什麼都沒關係。

    太多人噴這個專案了,你們寧可相信那些滿大街大同小異沒設計的設計和裝修(全部產自於女設計師像小姐、男設計師像大師的裝修公司),也不相信一個專業和責任都很滿滿的設計師。

    人性一般是更確信自己耳聞目染熟悉的事物,對自己不擅長不熟悉的事物充滿了質疑和敵意(這叫偏見)。如果設計師眼光跟你們一樣,他依然還在做設計,那他真的只配做小姐或者裝神弄鬼。

    你跟哪種模式協調,全在你的世界觀鴨。

  • 2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一班人理解不了,二班人也欣賞不來。

    這是一個非常不尊重人的缺乏人性的設計。設計師以自我為中心,完全不考慮客戶需求,很多基本功能都沒解決。

    要是我省吃儉用一輩子,就想住一間大別墅,結果就給我整個這,那我肯定用畢生所學的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利。

    在往屆也有類似的節目,也有業主不滿意但是他們的裝修基金都是贊助商贊助的。這個節目是真金白銀拿出了132萬元,告訴他我想要一個什麼樣的設計,這就屬於一個要約,就類似於我們買一樣東西,他提供這樣東西。我想要a,你提供給我個b,完全不符合我要的結果,那麼後續的賠償就需要違約方來了。

  • 3 # 青梔

    我會堅持我的意見,房子是我住,我需要實現我的需求,只要我的需求在原則和實際操作上可以實現,我不會允許別人違揹我的意願造這樣的房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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