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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3269675608

    國家做任何一項決策、或者頒佈任何法令,都要建立在現實的基礎上。目前中國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包括居民收入、婚姻狀況、人的思想觀念、社會保障等,均未達到要求。在這種情況下,提這樣的設想,行不通,執行也會流產。

    1.國外離婚的贍養費,並不是要給一輩子,而只是過渡性質,主要是指前妻在締結第二次婚姻之前,經濟較好的男方提供給女方一定的經濟支援。

    2.國外的贍養費或撫養費,不全是單方的,如果女方經濟條件好,也存在女方支付男方的情況。要分情況的。

    3.個別國家相關法律的制訂存在不公,導致一些國家男女同居現象較多,就是避免離婚會遭遇不公正待遇。

    4.這種規定也給部分女性鑽了空子,有的不找工作,拿著前夫贍養費或退休金度日,讓男方承受了較重的經濟壓力,苦不堪言。

    5.很多國家制訂這種法律的前提是,女性結婚以後,就當了全職主婦,一心照顧家庭和孩子。這樣的人一旦離婚,就會面臨職場脫節和經濟壓力。

    中國目前的現狀是:離婚率高,但男性工資待遇並不太高,基本僅夠支撐一個家庭的財務支出;女性同樣要在社會上打拼,待遇也不高;生存成本較高,包括教育、養老、看病等,壓力較大;傳統觀念中認為離婚了就是兩家人,不再具有延續負擔的必要,基本財務問題在離婚時就已一次性解決,主要涉及的是孩子的撫養費。

    國情不同,不能硬學。各國有各國的情況,這種政策本身也是有爭議的。在現有情況下,中國女性與其為自己爭取離異後的贍養費,還不如加強自身素質,以不輸於男性的姿態贏得更多的物質回報。畢竟,這就是眼下要面對的現實。

    歸根結底是經濟問題,將來物質條件進一步提高,全職主婦會越來越多,這些問題慢慢也就會提到桌面上來了。

    最後,祝願各位來問答的朋友婚姻幸福,都能和愛人白頭偕老。沒大事啊,咱不離婚!

  • 2 # 寧娘1

    只要男人離婚,離婚後,孩子前妻,男人都得要付撫養費,一旦男人離婚,財產百分之八十都屬孩子和老婆的!單親媽媽和孩子,費用,有的國家全部承擔!這才真正體現出女人是弱者,需要得到真正的保護,而不是口頭政策,媒體照幾千年前的思維來打壓女性,打壓女性的地位和尊嚴!

  • 3 # 番茄7019340965

    婚都離了,倆陌生人,養什麼養,什麼再見面還是朋友,不過是客套話,如果沒有孩子作為羈絆,估計都恨不得對方從地球上消失。

  • 4 # 阿輝92230161

    反過來:為什麼中國不能讓離婚女人養前夫,或者支付前夫結婚的費用,現在中國的現實是:只有娶不得老婆的男人,沒有嫁不出去的女人,中國現在離婚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女人提出的,女人再婚的話又可以要到房子車子彩禮錢,而男的再婚的話大多數結不起婚了,第一次結婚已經把父母的養老錢都吃光了,不但結不起婚,還害了父母,所以如果女人提離婚至少要給足男人再婚的錢。這樣離婚率至少會降低了一半!是男人就點贊!是明事理的女人就點贊!

  • 5 # 庫布里克的貓

    書讀得少不怪你,亂提問題我就得說你了。

    首先第一個問題,你知道女權是什麼麼?

    你把這個問題放到女權圈子裡試試看,看看你會不會被噴的生活不能自理。你這種提問還好意思放到婚姻,法律裡面。而且沒看錯還自問自答的吧。哪怕是中國田園女權,都不會說出,離婚後男人今後所得收入分一半這種話。

    還有拿澳洲舉例的那位,你能拿西方的國情套中國的社會現狀麼?澳洲總人口,趕得上中國一年人口增長量嗎?竟然還高贊,難怪中國女性樊勝美們這麼多。

    樊勝美什麼樣的?在工作上她不求上進得過且過,或許正是由於特殊的家庭讓她失去了韌性,不敢冒險。在愛情上她挑肥揀瘦,30多歲還是獨身,或許正是由於她過怕了貧窮沒有平安感的生活才處處當心慎重。

    現代婚姻女性本就處於弱勢,還做家庭主婦,你老公都是王思聰,馬強東嗎?你做家庭主婦就意味著與主流社會脫離,脫離經濟獨立能力,拋棄享有婚後分配資產的權利,連精神上都是不健全的。我之前就說過,女性的經濟獨立和人格獨立,婚後的自我建設,保持與社會的社交工作的聯絡,才是婚姻的保障。不然下場是什麼?我的前半生電視劇版,羅子君什麼下場,結婚先健全自己的腦子。放心,現實中,沒有賀函這樣的人有空來拯救你。

    題主,你知道雷佳音演的男二號麼,你覺得他是壞人麼,他甚至是個唯唯諾諾的老好人,為什麼在羅子君變化前後,心裡的反差這麼明顯,這是中國社會男人的典型反應。結婚就意味著好奇心的終結,愛情基本上要慢慢被親情代替,當然這個前提是得先有孩子。男人不會喜歡獨立前的羅子君,更會覺得樊勝美這樣的可以玩玩,當老婆是要過一輩子的,人終究是喜新厭舊的,特別是你的依賴性高於他想履行責任的慾望,那你們婚姻基本是要破產的。

    拿澳洲人的法律講中國的國情,簡直笑話,還有拿感情去綁架婚姻關係綁架利益分割,是三歲孩子的可笑邏輯,婚姻本就是一種經濟利益的捆綁契約,責任捆綁關係。竟然會說出,我放棄了工作,倖幸苦苦帶孩子這種事情為榮,結婚前先補補腦子。女性相夫教子是賢妻良母的職責,但不是衡量當代女性的標準,精神上的獨立才是。

    最後,有些人拿著國外的套路,套著中國的國情,用著道德綁架的手段,指望能在婚姻和離婚後佔有主導地位,簡直可笑。婚姻關係中,永遠是創造財富多的那個佔有支配權和主導權。離婚後的補償,僅僅是道德上的一種補償,責任上的補償。要出軌會管你帶了多少天孩子麼?要出軌,會管男人加班多幸苦麼?

    離婚男人給不給前妻贍養費都是商議後的結果,不是強制的義務,而且前提是有了孩子。再次重申,別亂給女權背鍋,別用弱勢和想不勞而獲作為女權的理由,女權第一個打死這種觀點的人。

  • 6 # 妙音心燈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這個題目一出,就有點“唯恐天不亂的嫌疑”了。如果,離婚後男方每個月收入的一半給前妻的話,那麼,男方的二婚老婆得有多大肚量啊?

    其實,就現代社會,二婚的太多了,有二婚就有二婚女人,當前妻離婚後,再嫁一個男人,依然還是二婚女人。試想一下,這個時候要求前夫拿一半收入養你,那要你現任男人還有用嗎?他還不得樂死啊?白睡一個女人,還有人養著?話雖然難聽,就是這個道理。同樣道理,當男人離婚以後再娶一個,還是二婚女人,這個時候,這個男人如果拿出一半收入養活前妻的時候,那身邊的二婚老婆估計就要讓別人養了。

    再有,有孩子的夫妻離婚後,大部分都是女方帶著孩子,男方每個月出數額不等的撫養費。就這點錢,等男方結婚後,二婚老婆還有意見呢,更別說給前妻一半收入了,那不得天天發生戰爭啊?這也名不正言不順嘛!兩個人離婚後,法律上就沒有了相互制約的條件了,男方給孩子撫養費是天經地義的,養前妻是不可能的。無論兩個人因為什麼原因離婚,前妻肯定是同意離婚的,既然同意了,還要人家養你?這個要求不合理的。

    如果,前妻在病重期間,男方與她離婚了,那男方屬於遺棄罪,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訴他的,要求他給一定的治療費用,這個合理合法。

    綜上所述,這個提議就是痴心妄想症。最好就是自己有點腦子別離婚,離婚了就別去騷擾人家。是你自己同意離婚的,這個怪不得別人。

  • 7 # 勵志美女萱萱

    我覺得之所以會這樣主要是兩方面的原因:

    情理法理上說不過去

    男女離婚後,會分割財產這已經把女方所應得的拿回去了,如果有小孩的話,當然男女方都有義務要撫養小孩,如果沒有小孩的話,離婚後可以說前妻已經和離婚男人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沒有半點關係,男人有權利不用給前妻生活費。如果是要求一半收入給前妻的話,第一男人新家庭怎麼過,第二那女人都巴不得多離幾次婚,那樣就可以坐享其成拿多個前夫的一半收入了,社會就會亂套了。

    新的家庭不允許

    離婚後雙方有可能還會繼續和其他人組成家庭,這時候離婚男人的家庭裡現任老婆肯定不答應,而前妻家庭裡現任老公也會覺得變扭沒尊嚴等情況。

    其實真是沒必要想太多,前妻有手有腳,能自力更生的話,為什麼要給她一半收入,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如果是硬要給一半收入,我作為男人的話,我就不選擇離婚了。

  • 8 # 雲中漫步144154926

    中國離婚率為啥有增無減,就是因為離婚成本太低,如果有過錯的一方,必須淨身出戶,而且還要贍養無過錯的一方,誰還敢輕易放棄婚姻。

  • 9 # 太極雲飛揚

    這問題很有意思,如果評選2018年度奇葩問題,這個問題絕對能當選。

    為什麼女權主義者沒有提出讓中國男人養前妻呢?事實上,我沒有真正見過女權主義者,貌似她們只是活在影視劇和新聞小說中。既然是女權主義者,應該不算“弱女子”吧?甚至是“大女子主義者”,她們應該不願意也不屑於讓男人,特別是跟她分道揚鑣的男人來養吧?

    女權主義者就算不是女強人,自食其力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藕斷絲連的事情她們也不會幹,關於財產分割的問題,早就快刀斬亂了。

  • 10 # 伊春美食美客

    夫妻二人一旦離婚了,都是陌路。根本就不存在這男方要用自己的錢去養前妻的。這是很荒唐的,人都有手有腳,為什麼要用別人的錢養自己?我想前妻花起來也不會很踏實,有志氣的女人也不會要這筆錢。提到給錢,我到是覺得作為一個前夫,如果離婚以後孩子歸前妻的話。那麼就應該盡一個父親的責任。每個月都要交夠孩子花的撫養費,不要等到人家執意要錢的時候你才不情願的給。我對這樣的男人真的不是很喜歡,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人。特別是有一個朋友的丈夫。這個人每個月就給孩子1200塊錢撫養費,其他的一概不管,有一次孩子要交校服錢,找他要的時候。他竟然說我給你撫養費,撫養費之外,你去找別人要。要不你去法院告我吧,孩子還是滿眼的淚水又到了媽媽的跟前。我的這個朋友,對孩子說孩子媽媽能養得起你,以後咱們不會管他要一分錢。我這位朋友自己靠賣保險,靠打工。最終把孩子也夠上大學。這這一點我們都很敬佩她。我們現在的人都很欣賞那種能夠自立的女人,這種女人離婚了以後反倒更堅強了起來。自己找工作自己去找掙錢的門路。有的還承擔著撫養孩子的權利。儘管這樣,人家的生活還是多姿多彩。沒有因為離婚,比誰自卑,比誰過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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