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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老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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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歡“考古”的劇友
已經過完戶,辦完抵押,目前銀行未放款,是正常流程。房子你過戶回來要交增值稅了(沒滿兩年)。催中介,中介再去催銀行放款。目前各個銀行額度都比較緊張,屬於正常現象。
已經過完戶,辦完抵押,目前銀行未放款,是正常流程。房子你過戶回來要交增值稅了(沒滿兩年)。催中介,中介再去催銀行放款。目前各個銀行額度都比較緊張,屬於正常現象。
麻煩了,你這一個流程已經違規了,還有對你一點保證也沒有。你們是買賣,既然已經過戶了就是同意買賣了。現在撤銷應該挺難。最主要的問題是這個流程錯誤的。讓中介給套路了吧!
正常二手房交易,買家找到中介,中介匹配到房源,全部同意了,交定金。賣家提供房產證還有收款卡。買家去申請按揭貸款。按揭貸款申請下來,銀行出同貸書。買賣雙方約定去房管局過戶更名。交定金。買家申請的按揭貸款放款到買家銀行卡上。
還有一個辦法是,買家徵信問題,申請不了按揭貸款,找資方。全款墊資交易過戶到買家名下。這樣也跟你的賣家沒有太大的關係了,反正已經收到錢了,配合過戶就好。這個流程走下來買家能不能申請下來抵押貸款也是跟墊資公司產生問題或者費用。
但是你這個流程,讓中介或者買家忽悠了,所有的風險全部都是你在承擔。還有儘快能撤銷退款撤銷吧!別到最後人財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