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勞動合同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約定或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其他給付。
中國現行的違約金只有約定違約金一種。在中國《合同法》頒佈以前,還存在另一種型別的違約金,即法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規定在諸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等行政法規中。《合同法》頒佈後,這些行政法規即被宣告失效,法定違約金也退出了歷史的舞臺。這也意味著,在合同雙方當事人未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未違約的一方無權向違約的另一方主張違約金。
關於違約金的客體是否只能為金錢,中國現行法律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麼,根據“法無明文規定即許可”及“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如果合同當事人雙方約定以其他財物作為違約金的,只要不違反國家的強制性規定以及公序良俗,都是有效的。
二、主動辭職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主動辭職是不用支付違約金的,不過如果是是要提供專項培訓,約定了違約金的話就是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的。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
一、什麼勞動合同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約定或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其他給付。
中國現行的違約金只有約定違約金一種。在中國《合同法》頒佈以前,還存在另一種型別的違約金,即法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規定在諸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等行政法規中。《合同法》頒佈後,這些行政法規即被宣告失效,法定違約金也退出了歷史的舞臺。這也意味著,在合同雙方當事人未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未違約的一方無權向違約的另一方主張違約金。
關於違約金的客體是否只能為金錢,中國現行法律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麼,根據“法無明文規定即許可”及“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如果合同當事人雙方約定以其他財物作為違約金的,只要不違反國家的強制性規定以及公序良俗,都是有效的。
二、主動辭職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主動辭職是不用支付違約金的,不過如果是是要提供專項培訓,約定了違約金的話就是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的。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