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董建議

    首先,看到這樣的情況,很難受,孩子是無辜的,這輩子卻以不幸開局。

    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嫁妝,是女方給男方的。理論上,這兩種錢財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共同支配(但是少數女方父母實質控制著彩禮)

    你的問題不僅僅是彩禮,而是孩子的歸屬及撫養問題,以及未領證生子的道德法律責任!

    如果再嫁,建議孩子給男方,彩禮不還,協商少量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18週歲

  • 2 # 華子魔

    這個事情應該是從男性的角度出發的吧,如果孩子歸女方管給的錢就不應該叫財禮了,應該叫贍養費,一個女生為你生了孩子於情於理你也得給一些經濟補償,法律的問題可以諮詢下律師,但是這種撒比行為不要借鑑,對女生和孩子不公平,即使是女生的問題,遭罪的也不應該是孩子,生孩子之前想啥了,2b

  • 3 # 無非而已

    首先確定一下,提問的人應該是想從感情、人情、親情上來詢問這個問題的答案,如果僅僅是尋求法律幫助,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尋求律師的幫助,那樣會更專業。那麼我今天的回答主要就落在“情”字上。如果此事已經付諸於法律,那麼一切以法律為準。

    從問題無法看出提問人是男方還是女方。

    假設一,是男方提出的問題,同樣作為一個男人,也是一個丈夫和一個孩子的父親,我給你的回答是,不要討要彩禮了。先不說你和女方有沒有感情了,單就人家給你生個孩子,所承擔的風險,還有為你延續血脈的這份恩情,遠遠超過這份彩禮錢。不知道女方生孩子的時候你在沒在旁邊陪同,如果你目睹了生產的過程,我想你一定會難忘終生的,也會有所思的。我也目睹過許多男人沒有勇氣陪妻子一起生產,半路自己就崩潰了,如果你也是這樣的人,你的勇氣還不如女方,就是這樣一個柔弱的女人能為了你做這些,做男人的是不是應該懂得感恩呢。

    假設二,是女方提出的問題,如果男方並沒有堅持要你歸還彩禮,我覺得你可以不用歸還,理由就是上一段我所說的,女人生孩子是有風險的,你屬於以命相搏,而性命是你拿錢買不回來的,而且孩子還小,目前應該還是你來撫養,這些都需要花錢,你可以理所當然的拿著。

    如果男方堅持要你歸還彩禮,而且為了這事兩家人已經鬧得雞飛狗跳,撕破了臉皮,一個“情”已做了分飛燕,那麼我覺得你應該毅然決然地把彩禮還給這個男人。這樣的男人和他所處的原生家庭,我覺得你和你的孩子應該離得越遠越好,不必要把大好的年華和精力浪費於此。可能這筆錢會讓你一段時間內在生活上寬裕一些,但不會是永遠寬裕。既然如此,那不如從一開始就試著自己獨立起來,單親媽媽帶著孩子打拼的大有人在,我也不必多說心靈雞湯。用這筆錢換取遠離那種男人,換取你和孩子可以有尊嚴地生活,讓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能避免雞犬不寧的環境,我覺得完全是值得的。我想你的孩子以後也會以你為榮,以你為榜樣,健康的成長為有用之才。

    當然我希望這種事可以溫暖的去解決,感情已經冷了,但親情和人情別冷了,不是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的孩子都很聰明,但感覺缺少某種靈氣,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