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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來看評論的RR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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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I-Tecpoint
公安機關認為很可能構成犯罪!在刑事案件不同階段,對於犯罪認定是不同的,最低的就是立案,只要公安機關認為很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就可以立案!但即使標準低,也是有標準的,不然就成兒戲了,而且也容易受到輿論綁架!具體這個案子,只有被害人指控是不夠的,不然就跟古代一樣!其他當事人證言,音影片證據,聊天記錄等電子資訊證據!但從目前看,缺的東西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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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瑜如鈺
立案標準簡單來說只需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有犯罪事實發生,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屬於接報案的相應公安機關管轄。
最新的訊息是,8月10日,濟南警方已經立案,對兩個涉嫌強制猥褻罪的嫌疑人採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這篇回答重點解釋一下立案的標準。
先看第一點,有犯罪事實發生。
這也是整個立案審查中最重要的一點,有犯罪事實發生就需要有證據證實,常見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物證,監控影片,鑑定意見等等。而強姦罪的重要證據則是遺留在受害人體內的液體,身上的毛髮以及反抗過程中指甲內的皮屑等等。如果是醉酒或者被迷姦,那麼要有醉酒或被下藥的相應證據。本案沒有定為強姦罪的原因,在警方的通報中也提到了,因為證據不足,因為受害者系退房後報案,房間已經打掃清潔完畢,並且個人猜測受害者也已經洗過澡,身上的痕跡也消失了。
第二點,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並不一定都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例如情節顯著輕微的案件,最後可以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嫌疑人死亡;超過追溯期;告訴才處理的案件等等。
第三點,屬於接報案的公安機關管轄。
這就好理解了。通俗點說就是在濟南發生的案件,外地公安機關是沒有管轄權的。
最後,要提醒的是,這起案件中,因為證據的滅失導致了定強姦罪的證據不足。個人猜測很可能存在強姦的行為,但是沒有證據,警方只能認定為強制猥褻罪。在受到不法侵害時,一定要注意儲存證據,不要破壞現場,否則很可能會造成無法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的後果。
回覆列表
我不是職業法律人,作為業餘人我瞎說一下,性侵害這個罪名,不是隻有當事人說了就能成立的,需要有影片或者其他證人,在或者當事人體內液體來佐證才能立案,希望我瞎說的能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