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包含試用期》都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員工可要求用人單位補繳。很多公司都會告知員工轉正之後才開始交社保,如果轉正之後用人單位不予補繳,或者是遲遲不繳納,勞動者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實名制投訴登記。首先可以申訴到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繳五險《一金可以暫時緩解不交》,但是五險必須要求公司立即補交,因為直接關係到一個人如果生病都無法得到醫療保障。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就需要自己收集相關證據:如簽到簿、經手的票據、胸卡、同事會餐合影、工資條、證人證詞等這些都是有力的證據證言,迫死老闆只能繳納,無路可退。

    總之,不籤勞動合同就向勞動監察舉報,不交社保向社保部門舉報或直接撥打12333電話進行投訴。

  • 2 # 資深職場達人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30日內公司應該給員工繳納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下面分別說下解決的辦法。

    1、不籤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不知道你在這單位工作多長時間啦,未籤勞動合同,你可以向單位最多要求11個月的雙倍工資,如單位不給你,你可以自己拿著一些證據到當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你如果以單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與繳納社保為理由辭職,你可以得到每滿一年給1個月的經濟補償。

    2、不給繳納社保。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繳,如單位不同意補繳,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處理。

    建議你看下《勞動合同法》,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

  • 3 # 不一樣的煙106219851

    怎麼辦,涼拌,如果單位離了你不行,你就去找,否則就不要輕易去找。現在還不是離了誰就不行的時候,找個工作不容易,如果錢給的還行,就好好幹吧,你別因為這些事把工作丟了。不是我悲觀,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人有的是,你不幹了接著就有人去了,並且比你乾的好還沒有那麼事,不信你就試試,除非是你不幹了,這個單位就垮掉了。我在一個單位幹了快15年了,什麼保險、休班都沒有,願意幹就幹,不願意幹就走人。

  • 4 # 一葉知秋zb

    根據中國《勞動法》的相關規訂,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為購買社保是屬於一項強制性保險,因此,你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還是不能解決,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相信是可以得到解決的。但是,在你投訴的過程中,你必須蒐集好相關工作證明,比如你代表單位做過的事情,對內對外你所發出的與工作有關的郵件、工作證、考勤表等等,也可以聘請你的工友做人證,到勞動仲裁委進行起訴,訴由就是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社保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給你補繳。不過,考慮到現在用工的實際情況,勸你還是要仔細斟酌一下,如果單位離了你不行,你可去投訴,否則就不要輕易去。現在每個單位,都不是離了誰就不行,找個工作也不容易,如果錢給的還合適,就不要計較的太多,別因為這些不起眼的事情,再把工作丟了。現在很多用人單位不太講道德,認為有的是人,你不幹了會有人接著去幹,甚至會比你乾的更好。所以,他們才會有持無恐,除非是你的技術一流,你不幹了,這個單位就會受到巨大的損失。否則,就不要小不忍則亂大謀,丟掉了賴以生存的工作,那就得不償失了。

  • 5 # 圍爐品茗話百態

    先看法律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3倍的罰款。

    你現在要做的是先儲存好能證明你與用工單位已經實際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打卡記錄,工資記錄等,然後要依法維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半路夫妻,有真感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