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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放284461886

    物業管理不可,取締。但是物業費不能太高。像北京。上海。杭州重慶等大城市。除了豪華別墅。一班的高層。物業費。每平方米。月收費。二元錢差不多。一百平方收一年二仠多元

  • 2 # 桂林侯1

    不該取締,物業管理是專業技術活,專業的事情還是要讓專業的人來幹,不滿意可以換人,換到滿意為止,如取締就可能事倍功半,得不償失,物業的保安主要是用來為業主防火防盜的,有的河邊江邊的小區裡,也兼管防洪排澇

  • 3 # 樸實溪流KF

    物業是小區基層管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物業管理者應該由業主們選舉產生而不是由某單位任免,遇到什麼事也好溝通。

  • 4 # 默然夕拾

    我看我們小區保安很辛苦的,門衛衛生水電綠化什麼都做,如果撤了小區成立管委會,我看好不到哪裡去,甚至可能會出亂子,現在有保安覺得沒有好,沒有才會想到有好,不管怎麼說大家安居樂業就好。

  • 5 # 老膠東老物件兒1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誕生的時候,權利慾望也就形成了。長辮子割掉多少秒了哈,腦袋瓜子裡依然有是官員的概念。管你。死根治啊。保安都想關人進鐵籠子呢!權利哈!服務意識別扯了。物業山頭主義!霸權主義。

  • 6 # Alpenliebe23

    這個問題不能簡單回答該不該取消,問題是取消了應該怎麼辦。

    首先從人類發展史上來說,物業就是短暫的存在,在中國物業的存在不過幾十年吧,得是有小區這種集中居住的方式才出現的物業。我想在不遠的未來,物業這個行業會消失,理由很簡單,這並不是人類生存的必需品。

    那麼現在是不是要取消物業呢!先不急著回答這個問題,來說說行業的功能,簡單的理解,我們要物業幹嗎。一般情況下,門口的保安屬於物業一部分,保障居民財產的安全,管理小區車輛,另外小區裡的路燈、攝像頭等硬體設施也是物業維護,再加上一些公共水電煤等一些的管理,還有一些其它事務的管理。

    這些管理會不會產生費用,費用由全體業主以物業費的形式共攤,這自然沒有問題。問題有些物業一邊收著居民的錢,另一邊把小區樓道、電梯、進門的廣告位出租,再收一部分錢。當然出租廣告位也不是什麼事,問題是部分黑心物業每年收多少錢不公開,這裡就涉及到一些問題,每年廣告部分的收入和每年花費比問題。我想多數物業是不公開的,所謂的物業有可能就成了少數人的斂財工具。各位想想,成立一家物業公司,透過打打關係管理幾個小區,找幾個保安、維修人員、保潔人員,一頭收物業費,一頭收廣告公司的錢,一年賺個幾十萬,天下還有比這更好賺錢的生意麼!

    那些做實業的公司一年屁顛屁顛的忙生產一年才能賺多少,這些物業大老闆們,座著辦公室,茶喝著報紙看著一年賺的比做實業的還多。可能有人說你說的不對,物業難道沒有風險嘛!基本沒有什麼風險,真要賺不到錢沒關係,有大殺招,物業費上漲就行了。作為普通老百姓,你敢不交麼,行不交是吧,不交不讓你進小區,再不交起訴你。這種沒多少投入旱澇保收的行當試問下當下中國還有幾個行業。

    再換個角度來談談,物業已經在政府化。一般作為一家公司,想要盈利,得有客戶,華為那麼大的一個企業,任老爺子還整天嘮叨要服務好客戶。請問物業的客戶在哪裡,業主嘛,試問一下在商業行為的規則下,作為一個客戶連議價和選擇供應商的權利都沒有,現實嘛。可是這卻是物業行業的一個普遍現象。居委會為老百姓作貢獻,老百姓不用付錢吧,既然物業已經政府化,還不如分解之。

    再回到文前那個問題,個人取消物業已經刻不容緩。當然取消物業得考慮物業的功能怎麼分解,個人認為可以這樣處理,一部分涉及到政務類問題可以直接由居委會代管。保安、普通水電維修、保潔可以明確相關職務內容由業委會或居委會進行公開招標,選擇專業服務公司進行管理即可。小區的廣告費收入可以業委員居委會選擇廣告公司,收入公開。沒有這方面的收入資料,不過個人認為抵消保安、普通水電維修、保潔方面的支出應該足足夠了。

    當然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對待,以上只能針對普通小區。而那些地廣人稀的富人別墅區則要區別對待。

  • 7 # 樂天派瓦房店3b1

    我因為物業不應該去替,因為在各個小區裡有一些個事情都得物業去辦,靠。業主是辦不了這麼多事事情的我因為物業不應該去替,因為在各個小區裡有一些個事情都得物業去辦,靠,業主是辦不了這麼多事事情的,保安是保護業主的權利不受侵害,維護小區業主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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