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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凡塵漫跡

    【凡塵漫記】的觀點:如果是偶爾一次義務加班,還能可以忍受。但是如果常常義務加班,應該向單位提出支付加班工資。

    作為一個企業職員,入職了企業崗位,應該擔負起自己的職責,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在工作時間內,不偷懶,有責任心,在其位,盡其職。企業的發展與大家的努力是分不開的。

    但是企業的本身是一個沒有生命情感的組織,你的付出企業本身是不知道的。受益的是企業老闆。經常有老闆對員工說:“要以廠為家,企業就是你的家,企業好了不會虧待大家”說的熱血沸騰,頭頭是道。可是在員工工資福利上了,就不把員工當家人看待了,社保不繳的也有,能按最低基數繳費的,絕不會給你按應發基數繳費,加班工資能扣的就扣,高溫補貼從不主動發放等等情形。

    所以我認為作為企業員工,在崗位工作時間內,要有職業精神,全心做好自己職責內的工作,恪盡職守。但是如果企業安排的超出標準時間的加班任務,應該要的加班工資,還是需要向公司申請。作為一名員工,沒必要常常義務加班。如果一直常常加班而得不到應有報酬,對你的心態會產生不公平影響。

    再說了,法律也規定了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時間,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加班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 2 # 布衣法

    單位無理由要求義務加班來談一下我的看法。在工作當中加班是哪個是很難避免的一些事情?要調整好心態,正確的去對待。一般義務的去加班,有幾種情況。有被動型的去義務加班,有主動型的去義務加班。一,是性格強,業務多的人會主動義務加班。他們為了完成自己的業務,或者是表現個人的能力,會去義務的加班幹活。還有得到老闆或領導信任的會主動義務加班。

    被動型的一,是能力弱,同樣的工作時間,別人完成的任務,而人他完成不了,老闆和領導又看到他有某些優點不想放棄他。才讓他義務加班的。還有一種是老闆或領導心態問題。他們故意多分一點任務,讓員工多幹活,少付報酬。這樣的單位和企業在用人方面是有問題得,會得不償失,員工的忠誠度不高,遲早員工會離職,會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廠裡的效益不高。不想義務加班,要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還要找對一個好老闆 和單位。希望你努力加油!

  • 3 # 雲樺健康說

    第一則:保持危機感

    工作不養閒人,團隊不養懶人。

    第二則:讓自己升值

    入一行, 先別惦記著能賺錢, 先學著讓自己值錢。

    第三則:停止抱怨

    沒有哪個行業的錢是好賺的,沒有哪個公司是完美的,沒有哪個崗位是輕鬆的。

    第四則:別怕受氣

    幹事,沒有哪個是順利的,受點氣是正常的。

    第五則:眼光不放在錢上,才能賺到錢

    賺不到金錢,賺知識;賺不到知識,賺經歷;賺不到經歷,賺閱歷;

    以上都賺到了 就不可能賺不到錢。

    第六則:態度第一

    只有先改變自己的態度,才能改變人生的高度。只有先改變自己的工作態度,才能有職業高度。

    第七則:多做實事

    讓人迷茫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本該拼搏的年紀,卻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不管你在哪裡上班,請記住這個字——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從原公司離職,現在原來領導讓我回去,其實目前在新單位不是很如意,有點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