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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頭156934080

    答:判斷一個事情該不做,應該經過如下思考程式:

    (一)首先考慮看看這件事情是否違法,如果違法絕對不能去做。

    (二)看看是不違背倫理道德,如果違背了倫理道德,不能為了自己一時私利痛快,不顧大多數人的感受,違背自己的良心去做。

    (三)去做調查研究,看看這件事情如果做了,後果會怎麼樣,對自己和國家是否有利,如果對國家和自己沒有利,應該停止去做。

    總之,做事掌握住以上點分寸,一般情況下,不會做錯事。

  • 2 #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7393

    世上沒有後悔藥,如果墨守成規可以,那麼大家都不做任何改變好了。 未來雖然很美好,但畢竟沒有經歷過,現實雖然差強人意吧,但至少不會給你帶來過多的傷害。有人會說,如果要做改變,一定要慎重考慮。既然拿不定主意,不妨列一張表,左邊為優勢,右邊為劣勢。你去仔細的對比,看看如果出了差錯,你能否承擔那些責任。做好最壞的打算,做好最充足的準備。附:其實有的時候,經歷過了失敗了,和沒有經歷過,沒有失敗,是兩碼事。冒冒險,或許就是另一個不一樣的人生,這大概就是這個世界妙不可言的地方吧。

  • 3 # 只識半我

    第一,是否符合法律規範,法律是社會的底線,是做人的底線。如果一件事在法律層面都得不到認可,那它就是逾越底線的事,是完全不能夠做的。無論它價值多大,意義多大。

    第二,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到了道德層面這條線就顯得非常模糊不清了,道德是法律的高階形態,二者相輔相成。能夠完全達到道德的要求,幾乎沒人能夠做到,能做到的基本都是聖賢了。畢竟人無完人,那麼在這個層面如何判斷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我們應該看這件事是不是有利於社會發展進步、人類文明進步、是否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否有利於個人發展。但道德有時候也會相互衝突,舉個例子,讓座問題:客觀來看座是一定要讓的,向老弱病殘讓座能夠滿足以上條件,但面對道德綁架式讓座,或者為老不尊惡性霸座是否可以犧牲讓座的道德目標而不讓座呢?答案是可以的,原因我們可以借鑑法理學中的法律價值位階理論來闡述,為老不尊一類的搶座擾亂公共秩序犧牲的是巨大的社會公共道德價值,如果嚴重的還可能觸犯法律。不讓座不會導致公共秩序的巨大破壞僅僅犧牲一般性的道德價值,且不會觸犯法律,那麼它就處於更高位階,所以這種情況下不讓座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保護了一定的道德要求。這就是在道德層面上判斷一件事是否該做的方法了。

    第三我們就可以引入是否符合個人底線要求,是否有利於我們個人的發展進步。我們對自己的要求一定要高於法律甚至高於一部分道德,在這個條件下我們再判斷這件事是否有價值,是否有意義,是否提高了我們自身的文化素養科技素養,是否能夠提高品行改正缺點,是否會浪費我們的時間金錢生命等等。

  • 4 # 和光同塵WZX

    中國傳統文化對人的定義是有“三心”:廉恥之心,憐憫之心,同情之心!

    因此,一件事該不該做?首先在具備這三心基礎之上,良心安寧就去做,否則,別做!

  • 5 # 統計表白

    1.是否合法,是否符合道德規範。

    2.這個事兒是不是對大家都有好處,或者對大部分有好處。

    3.做這件事自己會不會開心

  • 6 # 寵辱若驚

    判斷一個事情該不該做很簡單:就是要憑良心,看“心安不安”。如果心裡不“安”,就不要做,如果心安理得就去做好了。

  • 7 # 十梅庵人SH

    對自己來說,違法亂紀的事不做;有損前途的事不做;不做後悔之事。比如:損公肥私、偷、搶、詐騙、黃賭毒。

    對家庭來說,影響夫妻關係的事不做;不利於孩子成長的事不做。比如:找小三、家暴、三觀不正。

    對國家來說破壞安定團結的事不做;出賣國家利益的事堅決不能做。比如;無理鬧事、賣國求榮。

    從倫理道德觀念來說,違背良心的事不能做;有損人格的事不能做,有損公德的事不能做。比如:見利忘義,公眾場所、出國旅遊的種種不文明。

    與人相處,使人難堪的事不能做;損人利己的事不能做;不利於團結的事不能做。比如:當面揭短、兩面三刀、公開隱私。

    在情感方面,傷感情的事不能做。比如:腳踏二隻船、背信棄義等。

    有句古話:“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

    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做一個有良知的人、一個講文明的人、一個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一個高尚的人。

  • 8 # 悠閒似水流年

    該做不該做,應考慮是一個人的三觀問題,是一個人取捨做出選擇的最後決定?覺得一個事情做了會傷害很多的人最好就別去做,覺得有利於眾多的人,還是應該去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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