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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生水起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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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冰清韻a
我給你舉一例,我同事的親家母領著女兒、未來女嫣去看法,看中一二手房,還是頂樓,面積100多平還有閣樓,離她家近。她親家畝直接拿3萬定金,交付時,給我同事打電話,讓她交付一半房款。因為,五線小城二手房60多萬。房產證直接過戶二個孩子的名字,那才叫辦事嗄巴脆。
我們小城,女兒出嫁也不要彩禮,都有陪嫁。同事親家母給女兒30萬做陪嫁,直接交付一半房款,房產證二孩子名字,同事裝的修,娶兒媳還少花30萬,親家母還幫她帶孫子。她每月給兒子補貼4000,家裡也挺和睦。
如果,男孩優秀,家庭三觀也正。女兒結婚女方買房也不少。孩子在大城市買房,雙方家長同交首付的也不少。我同事當年女兒在北京結婚買房時,他拿了50萬,與親家共承擔。
你男友,首付差十多萬,也說明他家境受限。如果,你們真心相愛,他及家庭三觀正又挺優秀,幫則可。但是,為了保證自己權益,你不如與父母商議,也與男友勾通。拿首付一半,房產證寫二個人的名字,婚後共同還貸比較合理。如果,不通情達理,不尊重不採納你的選擇,一味要求房產證寫自己名字,那是他的婚前財產,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他出去借錢,都沒想過與你共擔,那還幫啥?
馬上要結婚了,男朋友首付還沒湊上?買房不是小事,一切事宜都不與你勾通嗎?商議嗎?因為與你有直接關係,就是婚後還房貸,不是他父母還,而是你男朋友要還,視必影響二人生活品質。有人說:這種現象多的是,那是自然,但是首付男方拿 。雙方同拿,證寫二人名。女方拿出錢幫,證不寫再不領情,到時吵架說你你願意幫,活該。那可是後悔也來不及,因為,這種事情也發生過。
結婚前,萬事清。結婚後,相互幫。該幫不含糊,事要理的清。恩愛信任是前提,格局不能小。男人大度識大體,有擔當有愛心,那才是幫與不幫之本。如果,圖小利,格局小,自私又自利,那還幫個啥?那還嫁個啥?
人舉外債負擔重,首付還借錢,結婚也不輕鬆。如果你男友,愛你共承擔,同甘苦共患難,心裡有你,房證有名,你幫就可以。否則,還是聽閨蜜。留點小儲備,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留後手有防備,也是人之常情很正常。萬事多思量,不做後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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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愛就應該幫他,你如果不是真愛就不會幫他的,將來是夫妻,就應該有共同的心,把將來的家庭安排的井井有條,將來才能得到幸福。人生幾十年,最關鍵的就是夫妻有共同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