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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門外有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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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漂泊的興哥
沒有轉正的機會,那不是明擺坑你嘛,即使換崗也要轉正呀,什麼公司有這種霸道規定,到期沒轉正就趕緊找下家吧,耗那裡就自食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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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鈺鈴20180710
試用期就是讓雙方互相試試看是否合適的意思。單位認為不合適可以無償辭退你,你也可以提前三天辭職就可結工資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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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監理資訊
首先,試用期是有時限的,並不是不能轉正,看看合同是怎麼限定試用期的時間,試用期到後,將有兩個可能,1、轉正;2、試用期沒透過,結算工資完成交接後走人。
其次,試用期被調崗,其實可以說明一個問題,被調崗並非被解試用合同,所以說,轉正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再次,你現在問的問題是問面試下一家是否合適,也說明你對現職工作沒信心,覺得自己過不了試用期才會產生另尋出路的想法。
最後,溝通,溝通在職場與生活都非常重要,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更應該溝通,清楚知道所處的環境。找領導談談再做決定或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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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踹明白裝糊塗
現在很多企業招聘,都有試用期,一般是一到三個月,大部分人都是三個月期限到了直接轉正,也有一部分會提前一個月轉正。
轉正期限到了,沒有轉正反而調崗,同樣工作待遇和崗位工作量會很不一樣了,或者說是變相的讓自動離職。建議不要張揚的面試,偷偷的找下一家,不要讓同事或領導提前知道你要辭職。這樣找到下一家工作單位後再行離職。這樣會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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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陸飛劍
1、沒有轉正機會在這家公司基本沒有待下去的意義。
沒有被認可除非自己不夠努力。
2、早點找下家吧,不要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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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燒腦先生
題主的問題我有點沒搞明白。實習期調崗,為什麼會不能轉正呢。
這個問題普及一點:國家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半年,在此期間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所以就看你被調崗後的工作是不是你所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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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中魚擺擺
謝謝邀請。試用期能轉正與否與調不調整崗位應該沒有關係的吧,我覺得應該是跟合同有關。你現在被調崗了,有沒有收到正式通知說不再聘用你之類的,如果沒有的話,說明還有轉正的機會,等試用期的時間到了就知道了,先不慌面試下一家公司,萬一調崗只是對你的一個考驗呢,看你能不能服從上級的安排,有沒有怨言之類的,反正我的建議是沒有到最後就不要輕言放棄,目前就做好你該做的事,做好你的本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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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六合同風
這個問題,值得我們去探討,如果像您所說的在試用期期間被通知強制要求轉崗。 而轉崗的原因是因為公司因為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滿足本職工作的錄用條件;就強制給你調到新的工作崗位。 而你在這個時候可能感覺到自己無法轉正。
其實,在企業錄用員工的時候,試用期需要進行考核的,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或者最長六個月的試用期。你如果無法滿足用人部門的錄用條件,企業將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三天之後你可以離職在資訊,那你也可以三天提出離職,三天後離職者,雙方都可以不產生任何的勞動糾紛和法律責任。
就您所說的情況,你如果在試用期內企業沒有正式通知你解除勞動合同。給你調崗只是讓你自己提出離職的話,基於價值最大化的原則以及從你的個人角度來講,你是可以去找新的工作機會。你可以請事假參加外部的面試機會給自己找工作的時候順利地透過。
其實這也不存在不道德的情況,企業也會可能知悉你在找尋工作,如果企業通知你要求你解除勞動合同的話,企業以為自己會承擔勞動風險,這種情況下,你自己可以再找到新的工作後,自己主動提出離職,雙方都不存在面子上的問題。
在你尋找新的工作機會是不要給自己的現有工作進行抱怨,不要影響現有工作,也不要對公司進行任何形式的抱怨,不要在下一家公司面前進行抱怨。
畢竟每家公司都不願意自己的員工在離職後對自己的進行抱怨,這是非常不職業的表現,也是職場的大忌,希望求知道,你有一個良好的職業習慣,對於現在的公司不要做過多的評價。
在求職的時候,企業還會對您進行相關的背景調查,要求你提供上一家公司的聯絡方式,這個時候對你來說就顯得非常關鍵和重要的。 所以說雙方和平解決順暢地解決離職問題其實是對大家都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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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HI木子琪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
你看中的是能在現在這家公司展示自我的能力,學到真本事,還是能賺到錢,或者說擴充套件人脈和資源。
除了這四點,我想再也沒有別的可以考慮的了!
就在白紙上把這四個選項列出來,然後做判斷題,答案出來了就選擇。
當然,因為選擇是基於判斷。如果你的判斷是錯誤的,你的選擇就可能也錯誤了!
不要太在意,人這一輩子,就是在不斷地選擇放棄、再選擇再放棄中度過的!
回覆列表
沒有轉正的機會了,還留在公司幹嘛,趕緊去找下一家啊。
這種情況公司也要負責,你可以與HR溝通一下,看下時候有補償或者推薦到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