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法海一粟
-
2 # 虛無門下
看來你的問題是帶情緒的。
我也是農民,我很瞭解農民的養老和醫療處境,不公。
農民勞動中受傷,實際上有一定的補償。除了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以外。
農民在自己勞動中受傷可以享受新農合待遇。
第三人造成的傷害可以獲得賠償。
幫工中受傷也可以獲得補償。
-
3 # 正義使者00779655175
農民工的前身就是農民,工傷的意思就是因公負傷,必須有公,也就是有單位,如果在單位或企業因公負傷,不管農民還是幹部都屬工傷,如果農民在自家做農活時受傷,那不能算
-
4 # 司法評論
要分別不同的情況。
農民及家庭成員在自己承包的農林牧漁業專案從事生產勞動時受傷不算工傷。從道理上講,農民的生產勞動即使是以家庭勞動的形式進行,仍然屬於集體勞動而不是個體勞動,農民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在從事集體勞動中受傷,應當算工傷。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立法者顯然把農民的集體勞動看成了個體勞動,農民僅有一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虛名,農民在承包經營生產過程中受傷,實際上享受不到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也把從事家庭承包的農民排除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員以外。
農民受僱傭從事生產勞動一般也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按說僱傭者和受僱傭者之間的關係,也是勞動關係。但是最高法院在一個司法解釋裡面把這種關係解釋成勞務關係,勞動者就無法在這種關係中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了,這對農民勞動者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農民而只能按過錯責任要求有過錯的人承擔賠償責任了。而工傷保險待遇是不區分過錯的。
農民與用人單位透過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雖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與用人單位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時,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5 # 慈祥的老馬724
農民在自己田裡勞動受了傷,當然也是工傷。但你給誰勞動,應當由誰給你療傷。過去在生產隊幹活受了傷,也是後果自負,自認倒黴。這就是有人說的無私奉獻,幸福生活。
-
6 # 著意
農民在勞動時受了傷,當然算工傷了,只不過是誰出治療費的問題,給公司幹活,公司負責,給自己幹活,自己負責,給僱主幹活,僱主負責。
-
7 # 老熊9999
工傷工傷,就是因公受傷。在生產隊時期,在幹集體活時受傷,應該是算工傷的。隊長可以讓你歇幾天,記工分。現在自己單幹了,如果給自己幹活受傷,只能說是“私傷”了。
-
8 # 老夥計610322
農民伯伯勞動中受了傷,有關部門應該算其工傷,醫治費也要報銷,最好再根據傷情給予一定數額的營養補助錢,讓其受傷的農民伯伯儘快康復痊癒,及早投入忙糧種菜第一線,用實際行動儘快轉扭如今市場上蔬菜和糧油大漲價的局面。
-
9 # 荷塘月色OLVS
所謂,“工傷”。
即指工作人員在勞動過程中身體受到了意外傷害。
當受害者與用人單位簽定了用人合同,發生僱用關係之後,在施工現場或上下班途中受到意外傷害。
均視為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護理費等。
早在七、八十年代,農民在生產隊幹活期間身體受到意外傷害也視為工傷。
即指在實施工作過程中受傷,那麼,這個人既便不出工,工分照計不誤。
所以當時有社員一旦在勞動過程中受傷就有人調侃:
工傷受上,桂面下上,雞蛋打上(當時的好伙食),工分計上。
若果這個人在給自家自留地幹活時受了傷,則自行治療而享受不到這一特殊待遇。
現在不同了,農民工也可進城務工了,無論與用人單位或小包工頭髮生僱傭關係,在勞動工作過程中發生墜落或意外傷害。
都均可視為工傷,而享受到工傷待遇,若用人單位推諉或不予施行。
則可申請農動仲議決裁,用以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不能因是農民而不能享受工傷待遇。
這個概念要分清,不可混為一談。
-
10 # 北高峰下
農民在勞動中受傷,應該算是工傷,因為農民貢獻巨大,國家的強大,靠的就是農民種地,如果沒有農民種糧,全華人民吃什麼?所以要學會感恩,農民受傷,必須享受工傷待遇,必須享受離休待遇,必須享受醫保待遇,沒有農民就沒有全華人民。
-
11 # 靈巧風箏o
廚字的問題是帶著情緒提出的。以前有很多農閙提出,農民老了怎麼辦?農民的養老金太少怎麼辦?有的農民沒有娶到老婆怎麼辦?等等。農閙們閙吧,看能閙出什麼結果來!
-
12 # 大明永樂
勞動中受傷算工傷的意義是什麼?就是要有人對傷者負責。
你這工為誰而作,因工作受傷誰就該為你負責。
農民作為單幹戶,工作完全是為自己,勞動中受傷當然是自己為自己負責,算不算工傷的意義何在?
回覆列表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2、前提條件。根據上述規定,只要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就應當被認定為工傷,與農民的身份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