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藩屬國最多,有20多個,分別為:北韓、琉球、越南(安南)寮國(南掌)、泰國(暹羅)、緬甸、高棉、蘭芳共和國(印度尼西牙部分島嶼)、蘇祿(菲律賓部的呂宋島)、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 錫金)、 不丹、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愛烏罕(今阿富汗)、 巴達克山、乾竺特與拉達克等國。
其中北韓的北部和越南的北部原本都屬於中國的領土,後來才獨立出去。北韓北部最明顯的就是漢四郡和唐朝的安東都護府,越南北部是漢朝的交跂郡、唐朝的安南都護府,一直到北宋安南才獨立出去。明成祖時又收回來二十多年,明宣祖時放棄。
緬甸的北部在唐朝時屬於南詔,南詔歸附於唐朝,唐玄宗天寶以後才獨立。元、明時屬於中國,明朝一度建立三宣六尉。泰國、高棉、蘭芳共和國、蘇祿都屬於傳統貿易國。
中亞地區的藩屬國在漢、唐時都屬於西域都護府(安西都護府),但是隨著中原王朝的勢力消退而被伊斯蘭勢力佔領,清朝乾隆收復新疆之後,中亞各國重新歸屬清朝藩屬國。
喜瑪拉雅山三國原本就屬於吐蕃的勢力範圍,甚至一度都曾屬於西藏的領士,乾隆以後都歸屬於清朝。
有人說漢朝、唐朝、元朝和明朝的藩屬國都很多,並不是清朝最多,但是那是把雲南、西藏、新疆、蒙古、東北等地區的古代政權都列為藩屬國,可這些地區在很多時候都屬於中國的固有領土,因此不能算。僻如說明朝對西藏和東北的統治,雖然說時羈絆統治,但也屬於中央政權的一屬統治形式,相當於現在的民族區域自治,同藩屬國的性質完全不一樣。
清朝的藩屬國最多,有20多個,分別為:北韓、琉球、越南(安南)寮國(南掌)、泰國(暹羅)、緬甸、高棉、蘭芳共和國(印度尼西牙部分島嶼)、蘇祿(菲律賓部的呂宋島)、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 錫金)、 不丹、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愛烏罕(今阿富汗)、 巴達克山、乾竺特與拉達克等國。
其中北韓的北部和越南的北部原本都屬於中國的領土,後來才獨立出去。北韓北部最明顯的就是漢四郡和唐朝的安東都護府,越南北部是漢朝的交跂郡、唐朝的安南都護府,一直到北宋安南才獨立出去。明成祖時又收回來二十多年,明宣祖時放棄。
緬甸的北部在唐朝時屬於南詔,南詔歸附於唐朝,唐玄宗天寶以後才獨立。元、明時屬於中國,明朝一度建立三宣六尉。泰國、高棉、蘭芳共和國、蘇祿都屬於傳統貿易國。
中亞地區的藩屬國在漢、唐時都屬於西域都護府(安西都護府),但是隨著中原王朝的勢力消退而被伊斯蘭勢力佔領,清朝乾隆收復新疆之後,中亞各國重新歸屬清朝藩屬國。
喜瑪拉雅山三國原本就屬於吐蕃的勢力範圍,甚至一度都曾屬於西藏的領士,乾隆以後都歸屬於清朝。
有人說漢朝、唐朝、元朝和明朝的藩屬國都很多,並不是清朝最多,但是那是把雲南、西藏、新疆、蒙古、東北等地區的古代政權都列為藩屬國,可這些地區在很多時候都屬於中國的固有領土,因此不能算。僻如說明朝對西藏和東北的統治,雖然說時羈絆統治,但也屬於中央政權的一屬統治形式,相當於現在的民族區域自治,同藩屬國的性質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