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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八卦的小夢子

    是體現子女孝順吧!

    第一次聽這句話是在父母愛情裡面,江亞菲給她的婆婆媽葛美霞買肉。當時是葛美霞66歲生日,因為葛美霞跟王海洋他爸結婚後沒有再要孩子,王政委又只有王海洋一個兒子,所以亞菲就貼心得給婆婆媽葛美霞買了一刀肉。

    這還惹得安傑吃醋呢,說自己養的女兒倒成了別人家的了。

    說明人到66,要吃閨女一刀肉,這句話就是考驗子女孝心的一件事,跟父母狠不狠沒啥關係。

  • 2 # 純鈞RHGL

    這個習俗的本來面目,大多數人都搞錯了。

    很多人都知道,爹孃六十六壽辰時,女兒買肉送爹孃。這個習俗流傳廣遠,但實際上,這是簡化後的形式。

    當然,真正的“吃閨女一刀肉”也不是吃人肉。

    真正的“吃閨女一刀肉”,是指讓女兒親手給父母做衣服,再做一餐食物給父母品嚐,寓意本家的習俗有傳承。

    《漢書·食貨志》有“龜貝金刀”一說,也有記載“金刀龜貝”,它的本意是指錢幣,引申含義是“珍貴的東西”,在“吃閨女一刀肉”這個風俗裡,就是指女兒的價值。

    我們都知道,龜貝,男性又稱“金龜婿”。金龜婿一詞雖然出現於唐代,但是用金龜來形容男子則出於漢代。漢代印綬,金龜印,一般是侯爵印。封侯,這就是男性的價值。在古代,男人高官厚祿,這就是他的成就。男性可以給後代冠姓,後代的姓氏,就是他價值傳承的證明。

    女性,則稱“金刀”,也就是指女紅gōng,女紅包括針線活,也包括廚藝。女性無法給後代冠姓,她怎麼證明她也把家族的優良風氣給傳承下去了?就要靠女紅來證明。

    當父母六十六壽辰的時候,女性要給父母各做一身新衣,再親手做一頓大餐,向父母表示,本家的習俗,已經很好地得到傳承了。

    之所以要這樣“大操大辦”,是因為古代女性地位低,平時也難得見父母一面,不能經常回孃家孝敬雙親,偶爾有個名目,借這個機會,好好孝敬一下父母。

    今天的女性就不用擔心無法孝敬父母。老公敢攔著,報警,警察叔叔替你教育他。

    更何況,今天的女兒回孃家,說是孝敬父母,但父母更心疼女兒。父母不要女兒衣服、肉,反而他們送給女兒的東西,能把汽車後備箱塞得滿滿的。

    後世,把這個禮節給簡化了。

    主要是因為,後世的女性,手藝越來越潮,她無法用持家的手藝來展示家風的傳承,考驗這些東西,她只有丟人顯眼。

    你比如今天這些現代女性,你讓她做衣服?你把她打死再救活了,她連個釦子都未必縫得好;你讓她做頓大餐,她平時淨下館子點外賣了,趕鴨子上架,她能把廚房給你燒了呀。

    這倒也不是現代女性的問題,因為這個風俗是逐漸改變的,從封建社會末期,習俗就已經逐漸更改了。

    一則由於後世女性這類手藝只能證明她啥也不是,二則由於女性地位的提高,就把那些繁縟細節給省略了,最終簡化成女兒賣肉送父母就完事了。

  • 3 # 九月格格6

    怎麼是狠呢,我們這邊都是這樣的,結婚的時候也要女婿一刀肉,一刀肉是一個數量詞,是指一大塊,大概十幾斤的樣子。豬肉再貴的時候也不值多少錢。

  • 4 # 風淺淺57315485928

    我們老家有老人過66大壽,女兒們回家就會帶6斤6兩肉回家賀壽,意思是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情,不知道樓主說的父母狠心是什麼意思?

  • 5 # 榴蓮望返206545

    所謂“要吃閨女一刀肉”,不是說吃閨女身上的肉,而是閨女要買塊肉給父親祝壽。過去,人們很看重老人過六十六大壽,我想可能跟“六六大順”吉祥語有關。以前的人壽命短,七十歲已經是“古稀之年”,能順利活過六十六歲,已經相當不容易,值得破格慶祝一下。

    我的家鄉以前的說法是:“六十六,割塊肉”。可見當時的生活條件比較差,給老人過一般的生日,大多是吃不起肉的。而過六十六壽誕,無論如何也要割塊肉。而且要割“木虎”肉(家鄉話“木虎”,意為“馬虎”、“糊里糊塗”、“不精細”。)。怎麼割“木虎”肉呢?據說是,隨便抓一把錢,也不細數,走到賣肉的攤位前,往案子上一放,說:“割塊肉,隨便割,不要稱。”賣肉的一看,就知道是要割“木虎肉”,也不數錢,大致估摸一下錢數,一刀下去割下一塊肉,遞過去,買者拿起來就走。賣肉的都清楚這個風俗,懂這規矩,都是圖個吉利,儘量不讓買“木虎肉的”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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