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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林主人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 第十四章 雙重標準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上一章韓非子為我們定義了公利與私利。為什麼中國古代的聖賢總是在自己的學說與思想中強調“公與私”的概念,而且特別指出“私”為亂世之源,“公”為治世之本。

    韓非子講得很明白,就個體(匹夫)而言重私利,而就群體(君主為代表的國家集體)而言重公利,這是客觀實事,無可厚非。韓非子所論的“私”是“不作而養足,不仕而名顯”,不勞而獲,不仕而名,侵佔國家與個體的利益,這是私。合法合規地獲得個人利益,這不叫私,叫按勞所得。華人自古在這種思想的教育下,自然對私有制的資本主義帶有天然厭惡與反對意識,資本家透過榨取工人的剩餘價值,不勞而獲,侵佔利益,這就是典型的“私”。

    當然,按市場經濟學的原理“剩餘價值”有其合理性,但放在社會學裡就不一定合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樣是透過“剩餘價值”來積累社會財富,但所積累的社會財富屬於“公利”,屬於全體國民,國家代表國民持有與使用,而不像資本主義社會財富屬於資本家,那是“私利”,財富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在私人。按馬克思主義理論,資本家正是透過私有“剩餘價值”侵佔了工人的利益,因為“剩餘價值”是工作創造的。

    不同的經濟模式,需要不同的社會意識形態作為基礎。公有制形式的經濟模式需要社會主義集體公利思想作為基礎。私有制形式的經濟模式就需要資本主義個體私利思想作為基礎。韓非子針對“公利”的特性,設定了“息文學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勞”的策略,禁止私學確立公法統一思想,禁止私行依法論功行賞。“公利”社會最適合也更容易執行依法治國的策略,反而是“私利”社會不容易執行依法治國,因為法治講公平公正,而行私者最怕公平公正。

    韓非子接著“息文學”的思路對君主的當世治國之法進行了分析,他說“錯法以道民也,而又貴文學,則民之所師法也疑。”意思是:一方面設定法令來引導民眾,另一方面卻又推崇私學,民眾就會對遵守法令產生懷疑。法令是公法,公法需要公共思想做基礎,也就是國家正統思想與社會核心價值觀。私學是個人思想,講個人主義,與公利相背,與集體共識相違。君主既想推行公法,又想推崇私學,這讓民眾無所適從,對公法產生懷疑,對是否守法猶豫不決。

    韓非子針對賞罰與行修又說道“賞功以勸民也,而又尊行修,則民之產利也惰。”意思是:一方面獎賞功勞來鼓勵民眾,另一方面卻又祟尚修身養性,民眾就會懶於耕戰。這顯然也是矛盾的,對於身處春秋戰國時代,韓非子自然是主張“賞功勸民”來實行耕戰國策,反對修身養性這種避世之為。耕戰困苦與行修善閒舒,你會選那個,作為個體自然會選行修。所以,君主的推崇很重要,也就是我們前文所講的“察尊”。

    最後韓子總結道“夫貴文學以疑法,尊行修以貳功,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意思是:推崇私學而使法令受到懷疑,崇尚修身養性而使論功行賞出現雙重標準,要想求得到國家的富強是不可能的。韓非子的意思很明確,君主同時執行“勢不兩立”的兩種政策,只能讓國家陷入內耗,持兩種政策與思想的人相互傾軋,在這種狀態下想讓國家富強,這是不可能的。雙重標準的思想放到現在,就是美國對世界事務的處理方式,美華人持雙重標準處理國際事務,能處理好讓世界和諧,這是不可能的事。

    韓非子在《五蠹》中專門講君主治國理念要專一,不能兼顧而為。他說“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在這一篇中韓非子的態度也是很明確,立公法就不能尊私學,賞功勸賞實耕戰就不能提倡修身養性育懶民。韓非子在《孤憤》中也說“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不可兩存之仇也。”看來智法之士立公法,而當塗之人崇行修,一個為公,一個為私,不管是人,還是事,都不能兩立。

    【錯法以道民也,而又貴文學,則民之所師法也疑;賞功以勸民也,而又尊行修,則民之產利也惰。夫貴文學以疑法,尊行修以貳功,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錯法: 設立法度,推行法制。錯,通“ 措”。

    不管是國家治理,還是公司管理,標準只能有一個,而且人人在這個標準面前平等。只有堅持一個標準,事務才能獲得公平公正處理。企業文化要堅持一個理念,管理要維護一個核心,公司制度要堅持一個標準。“一”是一切的起源,“一”錯了,一切也就錯了,這叫一錯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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