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能不能不起使用者名稱啊

    如果超市有任何延誤搶救的行為,或者果凍本身品質異常,我覺得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肯定不是主要責任,因為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不當餵食

  • 2 # 善源同行

    首先老人違背了超市規則,其次果凍上明顯寫著防止小孩吞食造成窒息類的警告。所以無論從哪方面超市都不該賠,還得追求他偷竊商品的罪行

  • 3 # 每日講法說理

    老人在超市拿果凍喂孩子造成孩子死亡,讓超市賠錢合理嗎?

    《產品質量法》第46條規定: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

    《產品質量法》第27條第1款第5項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果凍是膠狀食品,幼兒食用不當會有窒息等安全隱患。因此,超市銷售的果凍在質量上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包裝上也要標註安全警示說明,如果銷售的果凍不符合這些要求,超市就應承擔賠償責任。

    老人在超市拿果凍喂孩子,老人顯然是沒有付款的,同時老人因照顧孩子負有保護孩子的責任。老人在照顧孩子時,顯然並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老人偷拿食物喂孩子存在一定過錯,對孩子的死亡有一定的責任,因此,在超市負有責任時,應減輕超市的責任。

  • 4 # 5010日新其德

    不合理,老人偷人家東西喂孩子本來犯法,還訛人。自己犯的錯不敢承擔責任,還要拉個人推卸責任。那是不是應該把果凍廠告了,幹嘛做出來。還應該把他兒子媳婦告了,幹嘛生個孩子出來。

  • 5 # 素雅凝輝

    一一這個老人不僅是監護兒童的責任沒完成是自己的失職,更有意思的是偷拿超市果凍喂孩子造成孩子死亡,竟讓超市賠錢,蠻橫無理的述求。

    一一不知從什麼時侯起,類似這樣的事情,出現意外,本來都是自己的某些因素造成的,卻都強行的把罪過或過失安在別人頭上,哪怕是沒有一點關聯,也都幹方百計地沾邊賴。這種心理,是否就是想減少自己最大的經濟損失。我是弱者,我弱我有理。利用別人的同情心,來道德綁架另一方。

    一一孩子死了,是誰都不忍看到的結果。類似吃果凍發生的事故以前曾經有過發生,所以廠家曾告誡人們,三歲以下兒童不適宜吃果凍。即使吃,也要有大人的監護。還有,曾聽說一對老夫妻剛上公交車,老頭嘴裡吃了一塊類似粘糕的食物,公交車剛一起動,老頭嘴裡的東西一下子噎住了,也發生了意味,就要求公交車司機賠償。你說,這和公交車有什麼關聯,司機正常開車,可能剛起動,車子晃動一下,這都是太正常不過的事。再回到本題,孩子偷吃了果凍,超市是讓你試吃的嗎?如果,讓超市賠錢,那麼,社會的公序良德何以維護。所以,我認為讓超市賠錢不合理。這種不良的風氣應該剎住才對。

  • 6 # 奇妙的淺笑

    果凍本身就提示了幾歲的孩子不能吃,幾歲的孩子得監護下吃。

    主要責任在於監護人,如果說超市賠錢,也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吧

  • 7 # 凡人閒聊

    不合理

    子女把孩子交給你,要時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老人領孩子上超市,超市的東西不管是吃的,還是用的,在交款之前不能拆封。交款之前的所有權仍然屬於超市。

    老人拿超市的果凍喂孩子,這種行為:

    一是違反了超市的規定,在超市內結帳前不得對食品飲料類擅自開啟包裝,不得吃任何東西。

    二是無知,缺乏果凍安全食用的常識。果凍別說小孩子容易被噎死,連大人都有被噎死的案例。

    三是沒結帳前拿果凍喂孩子,說是小偷嚴重,說是拿摸行為不冤吧。人一輩子要養成對別人的東西不拿一針一線的良好習慣。人老了還拿摸,說明年輕時手腳不老實。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

    四.因你不守超市規矩,手腳不乾淨不老實,加上無知,拿果凍喂孩子,想不到孩子噎死了。無法向子女交待,也無臉再子女家呆下去。孩子幼小也是一條生命,如果子女告你一狀,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也得判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讓超市賠錢,白日做夢去吧。

    1.是超市允許拿沒交錢的果凍喂孩子嗎?超市不僅不會允許,而且是嚴禁在結帳前吃任何食品的。既使外帶的食品也不可在結帳前吃。

    3.超市不僅不賠你,而且因拿摸果凍結清貨款,不罰款已是客氣了。

    4.如果超市的果凍經鑑定腐敗變質有毒有害,孩子的死與此有因果關係的,超市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還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超市相關負責人或者責任人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 8 # 臨界978

    不合理,超市的銷售行為本身是合法的,老人在主觀意識下拿果凍喂孩子,本身應該預感到會出現窒息等危險行為,的後果,所以如果追究責任的話,老人應該負全部責任,如果喜歡孩子,可以判定為祖國意識上重男輕女等因素,不喜歡孩子可以判定為他殺,而超市不屬於過錯方

  • 9 # 幽默李大姐

    不合理,你拿超市的東西吃前都沒有想想孩子吃果凍危險不危險?出事了,都去找人陪了,現在某些人都是想錢想瘋了。

  • 10 # 雨韻47336

    你憑什麼讓超市給你賠錢,你用超市的果凍給你孩子吃,經過超市同意了嗎?是超市造成你孩子的死亡嗎?你在為你的行為買單,超市不起訴你已經就寬容你了,你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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