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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地老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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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薄荷糖1016
這個我還真遇到過。我的第二份工作是一個生產製造型企業,那時應該是十年前了,這家公司主要是給電視機生產底座和壁掛的,這是一家蘇州企業在青島的子公司,業務很簡單,就是把蘇州總公司已經生產好的配件組裝下給海爾海信送過去就OK了。因為沒有技術含量,替代性很強,基本上沒有盈利,董事長在前一年的年底談話中多次透漏出要關閉這個公司的意願,所以一過了年我就立馬換了工作,爺有技術,有學歷,有職稱,不陪著你們玩這些虛的,而我的那些同事們都一直在那觀望。然後,在這一年的五月份,公司動手了!首先,傳達了蘇州總部的決定:因業務整合,青島的所有業務暫停,車間的工人因為是勞務用工,直接就解散了,所有的管理人員只拿青島市最低工資,當然,有離職的人可以正常離職。我是真佩服我的那些同事,每天去辦公室打遊戲,聊天,生生的在那堅持,最終竟然沒有一個離職的,拿了一年多的最低工資以後,公司把我的同事們都給解僱了,當然都給了補償,按照上一年的平均工資標準N+1,但是可以想象,經過這一番操作後,都拿了一年多的平均工資,這個數有多麼可憐。就像我當時跟他們說的那樣,不要在那靠著了,早出來找一份工作這段時間工資的差額那是遠遠超過了補償金的,沒人信呢!
甲方工程師被離職,賠償金一分沒有,公司人事還話裡話外威脅,敢鬧事就讓他在這行業無法立足,逼得對方辦理交接程式!
朋友A突然找我喝酒,電話裡一副病怏怏的語氣,還以為他遇到啥難事想不開了,我喊上了幾個朋友準備去開解他,聽完他的事讓我怒火中燒,所有人都為他出謀劃策。
原來,朋友A是當地一家地產公司的老員工,在企業工程口呆了五六年了,今年大環境不好,尤其是房地產更是一反常態,土拍的地要麼底價,要麼直接流拍,他們企業之前的專案開發差不多了,也沒有新增加的專案提供人員安排,公司直接透過裁員來減輕企業負重。
老闆給人事部下了減員指標,人事總為了完成業績,約談了現有專案負責人,強制他們去找員工做思想工作,誘導被裁的員工自願放棄裁員補償金,完不成任務的話,就把他們列入裁員名單,而為了抵消他們的逆反情緒,人事開出了獎勵措施,完成裁員任務的專案負責人獎勵20萬!
朋友A的專案經理就找他談話,講了現在工程行業不景氣,他們公司也隨大流開始裁員,他已經在裁員名單內了,估計下週人事就會找他談話,這馬上就過年了,節骨眼上被裁掉換誰心裡也不好過,但木已成舟,他也只能跟人事那邊爭取為他多拿點補償金。
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裁員需要給對方一筆N+1的補償金,算下來的話,朋友A能拿到10萬出頭的賠償金,可他的專案負責人跟他說公司為了減少裁員帶來的風險,儘量照顧員工情緒,人事那邊出了個制度,就是隻要員工自願簽署離職申請,不僅能馬上拿到N+1個月裁員補償,還能在年底的時候分到一筆跟在職員工一樣待遇的年終獎。
朋友A就被他的領導忽悠了,傻乎乎去找人事簽完了離職申請,字一簽完,朋友A再說到補償金的事,對方就開始矢口否認,直言壓根就沒有這樣一回事,還說他是自願離職的,按照規章制度只要辦理好交接手續,他跟他們公司就沒有一點關係了。
朋友A當時就急了,給專案負責人打電話,讓他跟人事對質,哪知他們這時就跟對方唱起了雙簧,專案負責人電話裡說自己聽錯了,他會幫他爭取到賠償金,讓他先回家等訊息。朋友A自然是不同意,一定要在公司上要個說法,不然堅決不肯離開。
為了避免事態擴大,人事就喊了保安進來,雙方在會議室拉扯,一點同事之情都不念,朋友A直呼被騙了要去告他們,人事一臉無所謂的說字都簽了,有能力去告,就不信你一個人能告倒他們公司一整個法務部。
人事甚至提出以後你重新找工作,對方公司肯定要背景調查,要是不好好合作,以後指不定將你能力不足的事好好跟對方反映下,看他們敢不敢用你這樣有職業汙點的人。最終朋友A心不甘情不願離開了原來公司,回了工地找專案負責人算賬,結果對方早已喊了保安,死活不讓他進工地大門,他總算體會到了農民工討薪的難堪。
聽完朋友A的遭遇,所有人都怒火中燒,更是有人提出上門去公司鬧,還就不信治不了這些耍流氓的企業,看看是他們看重自己的企業名聲,還是為了十多萬連臉都不要了。相比於朋友的滿腔熱血,我反而建議朋友A別這麼極端,咱們先禮後兵,原先的公司是鐵定要走一趟,看看對方究竟是虛張聲勢,還是成竹在胸。
我托熟人找了律師諮詢,對方表示在離職申請單上簽字後屬於預設放棄賠償,除非證明自己是被忽悠或者矇騙,只要能夠提供證據,那麼上法院起訴,勝訴的機率不低,聽完律師的話,所有人心都快涼了,這些證據怎麼收集,對方又不會傻乎乎給他們留這些把柄,朋友A就是太過於相信自己公司會信守承諾才落入現在這個被動的局面。
眼看只能走鬧事維權這一途徑,結果現實來了個大驚喜,原先跟朋友A翻臉的人事被公司先優化了,對方不依不饒告公司要賠償,甚至拿出很多黑料,這裡面就有員工被騙辦理離職的證據,朋友A從他手上拿到證據後,找上原公司要賠償,也許是心裡沒底,也許是被朋友A煩怕了,公司當天就給他補足了賠償金,還把所有事情推給了人事,說他們曲解了公司的意思才造成這麼大的誤會,讓朋友出去後不要到處亂說,還額外給了他一個月工資作為封口費。
對於企業來說,絕大多數員工都算是任勞任怨給他賺錢,企業的利潤都是透過員工為公司賺來的,可一遇到困難,企業的好壞差距立馬就體現出來了,有的企業體恤員工的不容易,就算破產清算也要砸鍋賣鐵給員工遣散費,而有的公司,則想方設法從員工身上壓榨油水,透過不法手段誆騙員工的合法利益,簡直喪心病狂。
很多維權困難就在於員工收集證據不便,畢竟與公司相比較,員工是處於絕對的劣勢,說句不好聽的話,公司是刀俎,員工是魚肉,如果自己再不留心眼,那就真的是被對方賣了還要給公司數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