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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由夢想飛翔A

    狗咬人不能只賠償醫藥費,這隻能姑息縱容它們惡劣行經,在法律上應該嚴格規範飼養寵物行為,一切以不能妨礙他人利益為準則,並做出相應的處罰,特別時寵物傷害他人的行為,要嚴格處罰,不單要賠償醫藥費,還要經濟處罰,和精神損害賠償,至人輕傷以上要負刑事責任,刑事處罰要疼,經濟處罰要痛!

  • 2 # 惑然生活

    一個鮮活的生命,祖國的花朵,就這樣隕落了。真是讓人痛心疾首。嚴格地講,這和用槍或者用兇器殺人有什麼兩樣?

    不是有意而為,那也是潛意識的縱恿,兇惡的積累。

    經過漫長歲月的的訓化,狗應該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狗咬傷人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咬死人卻是很少發生了。

    狗仗人勢,這句話不是不無道理。狗在自己家門口那是很兇的,對經過自家門口的陌生人那是呲牙咧嘴狂吠不止,特別是拴著的狗更是把繩子拽的砰砰響。

    如果每次主人都嚴厲阻止,或者棍棒相加,狗的性子也會收斂很多。

    人有善惡之分,狗也是。有些狗天性惡毒,帶差狼性,這種狗很難能改善其嘶咬的惡性,最是打死它吃肉。

    有人詞看家護院還是惡點的狗好。那你要把它圈養好了,不能讓它行兇。

    讓狗仗人勢,會被人們所不齒。

    而人仗狗勢,更會讓大家憎惡。

  • 3 # 人怎麼可能簡單

    據目前公開報道瞭解到,4月22日清晨6時40分,奉節縣報國路小學二年級學生小博在上學途中,途經夔門街道長嶺社群一鄉村道路時被一獨居農戶餵養的狗撕咬其頸部,經120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初檢,該學生系創傷性休克加合併氣管離斷死亡。目前,狗的主人已被奉節警方控制。

    根據極目新聞採訪長嶺社群黃先生得知,死者小博是個男生,今年8歲,還有個弟弟讀幼兒園。他的父母在外省打工,平時由爺爺劉先生看管。

    小博就讀的報國路小學離家有4公里遠,他每天需要步行數百米到馬路的公交站,再乘公交去上學。弟弟上幼兒園,上學時間晚一些,而且有校車接送。每天清晨6點多,爺爺就會先送小博去上學。當天早上,爺爺帶著小博走到半路,發現忘帶公交卡,便轉身回家去拿,不想發生意外。

    而養狗的獨居農戶家和死者小博家是一個村民組的,隔得並不太遠。這家主人是做凍貨生意的,家裡有凍庫,但平時只有一名七八十歲的老人在家。主人就養了3只狗在家防賊。事發時,老人都還沒起床。事後,三隻狗均被處理,狗的主人也被控制。

    目前死者小博的父母也從外地趕了回來,提出92萬元民事賠償。

    據當地居民介紹說,狗主人三十七八歲,他養的那幾條狗都非常兇,不僅咬傷過其他人,前幾天還把鄰居家的一條大狗咬死了。

    事情的經過大致就是這樣。

    可為什麼在咬死二年級學生之前此三狗已經咬傷多人,也咬死了狗狗主人卻沒有警醒呢!其中暴露出來的安全問題值得我們深思,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1.安全意識不高:公開報道說明了情況,襲擊小童的三天惡犬是一獨居農戶餵養的,家裡平時只有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在家,為防萬一,才養了3條狗看家護院。之前已經咬傷了多人,或許老人不知道3狗之前已經咬傷了多人,沒給狗主人說明情況,如果說明了把狗拴起來,就不會造成悲劇發生,當然三十七八歲的狗主人安全意識也不高,他應該很瞭解他養的狗具備攻擊性,如果重視,悲劇也不會發生。

    2.不拴狗鏈:城市養狗的人都清楚,在城市養狗基本養的都是經過訓化很少咬人的狗,如拉布拉多、哈士奇等等,可農村不一樣,農村養的都是田園犬,即便是小狗,都非常具備攻擊性的,見到生生就會狂叫,所以大多人養狗都會拴上鐵鏈,讓狗只能在限定區域內活動。而事發的三條狗,沒有一天狗是拴了狗鏈的。

    3.出臺相應政策:到底普通人適不適合養具備攻擊性的猛犬,如果能養,要怎樣去約束這些狗才不至於造成悲劇發生。

    4.部分因素在於死者方:死者爺爺發現公交卡落在家中,獨自一人回去取,把小童留在路邊,要知道死者小童才8歲,如果沒有狗呢,萬一有拐賣的,車輛經過呢!

    在此我倡導,文明養狗,養狗需辦狗證,出門遛狗需要戴狗嘴套,牽狗繩。普通居民不養具備攻擊性的猛犬,生命只有一次,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格外珍惜,培養安全意識,才會避免悲劇發生。

  • 4 # 小小飛2015

    應該以疏忽殺人罪入刑,在本地狗一咬人就被宰,多個世紀以來都是這樣。他的狗之前已咬傷多人,這不是賠償的問題,狗不綁繩危險,如果幾隻狗在一起還不綁繩,真的極度危險,如果再散放在外邊,傷人機會率100%。狗的習性是:單一溫順(惡犬、大型除外),團聚圍攻。

  • 5 # 精緻生活js

    讓人扼腕嘆息,痛心不已,一個好端端的孩子在上學的路上被三條大型犬咬住喉嚨活活咬死!

    這讓父母怎麼活下去,簡單悲痛欲絕,痛不欲生。孩子是父母的希望,也是祖國的花朵和未來。

    據悉,這位住戶的狗以前就咬傷過人。由此可見,狗主人對狗咬傷人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狗主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責任完全在狗主人,狗主人應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但是無論如何,不管賠多少錢也換不回孩子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無價的。

    希望透過此次事件警醒那些養狗的人們,養狗的同時一定要管理好自家的狗狗,千萬不能害人害己!

    文明養犬勢在必行,養狗必須規範化,大型犬不能散養,小型犬必須牽繩。要做到違者必究,才能防範狗傷人的事件屢屢發生。

  • 6 # 凡人201480816

    因為犬主人有錢,而是很有錢,不怕賠錢,狗是他的兒子平時在家裡很聽話很乖巧,之前咬過人賠錢了事了吧。在他心裡狗才是他的心肝寶貝所以根本沒有重視,要不現在愛狗人士多會替他打抱不平,因為狗也是生命。這下真的惹了大媧就是人打死了人都要坐牢判刑或者死刑。他的兒子(狗)咬死人了,他也脫不了幹係的,同樣坐牢因為慫恿兒子犯法殺人,必須的坐牢判刑賠償死者家屬,才足以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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