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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天向上14425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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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江老叟
不是倡導我們“老吾老及人之老”優良傳統的良法,什麼1000元/月撫養兒女和贍養老人,弱弱問一句:夠了嗎?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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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悅來悅好8498
作為一名稅務工作者,我首先要說的第一點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只是針對納稅人的一項減稅政策,跟贍養義務不對等的,不能強行捆綁。
其次如果加入岳父母,個稅附加扣除牽扯的方方面面太多,而且現階段我們的技術手段也達不到要求,不具有可操作性!
而李克強總理要求,個稅改革要讓群眾切實感受到稅負降低了,實際收入增加了。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改革個稅,合理減負”的承諾兌現了!尤其是首次增加專項附加扣除,為咱“個性化”減稅。這是前所未有的重大稅制改革!既然是改革那就一定會在推進過程中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我相信隨著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還會動態調整,會越來越完善,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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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探索
這是合理的啊,自己扣除自己父母的啊。說是岳父母不是贍養扣除範圍,那是對女婿說的,女兒可以扣啊。女婿扣自己的父母,女兒扣自己的父母,合情合理,女婿扣自己父母就不能再扣岳父母,同理女兒扣自己父母也不能扣公公婆婆。各自對應扣除,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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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orget123236250
明明白白告訴女人:不要彩禮不能嫁,結婚後你還剩下什麼?一孕傻三年?變形的身材,夭折的職場?只有拿到手裡的錢才可靠,其他什麼都是假的,法律都不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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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相位立功德
收彩禮和這個政策的思路是一脈相承的,是幾千年的文化傳承,是華人骨子裡的東西,所以當時才沒有人提出異議。認為女兒嫁出,就是夫家的人了,彩禮只是對孃家生養之恩的一點報答。但是孃家疼愛女兒,往往陪嫁豐厚,反而是賠錢的,這就是以前說女兒是賠錢貨的原因。現在的一些混小子糾結於彩禮,不僅是無能,而且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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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辛海21
這種扣稅方式也有很多弊端。首先講,為了操作的方便和國力的實際情況,個人所得稅附加扣除規定岳父母屬於不贍養範圍,那麼對於媳婦來說公公婆婆也屬於不贍養範圍。雖然是兩口子,但是這個辦法就是告訴你們各家管各家的父母,給人感覺這很不符合中國傳統美德百事孝為先。是否應該把雙方父母都算上屬贍養範圍,不分彼此,只是在降稅比例上進行總控制,根據國力在進行適當調整。況且還有些父母無收入,確實也要靠子女贍養〈或婿或媳),所以,簡單的一些操作方式,只會帶來一些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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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強不息宇宙Yo
這個規定是主張夫妻雙方的婚後財產不能視為共同財產,也就從某種角度講,雖然是夫妻,其實只是同居,個人財產歸個人,自己的義務自己承擔,互不干涉。這樣的家庭符合當前的社會和諧嗎?
回覆列表
作為基層從事稅收工作的一員,我來談談個人看法: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徵求意見稿出臺時,稅政部門按照要求徵集各個部門的意見。我當時提出應當擴大扣除範圍,將其延伸至岳父母、養父母、繼父母,甚至外公、外婆以及直接供養的三代內直旁系血親。不過,前提是有充分證據證明的確由稅前扣除人直接供養。我的觀點可能不符合贍養義務人的法學義務人的範籌。但是,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忠孝一直是華人道德追求目標。近年來,社會各層面組織過中國好人評選活動,很多喪失配偶的人自覺擔負起岳父母、公婆、外公外婆、爺爺奶奶的贍養責任,向社會傳匯出滿滿正能量。誠然,國家養老政策基本已覆蓋全方位,可是,獨生子女失去配偶、父母失去兒女,贍養責任由兒媳、女婿、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承擔起來的也不少見,間接的分擔了國家養老政策的部分責任。對這些符合傳統道德價值觀的中國孝子孝孫,政策層面應該予以支援鼓勵。這部分群體只佔少數,對稅收總量的影響不大,應該可以覆蓋,不能一方面大力倡導,一方面又不允許扣除。
參與討論的同事從稅收徵管的角度提出意見,認為以現有的徵管技術手段,普惠制的政策無法杜絕中國假孝行而帶來的虛假扣除,如果讓不孝子孫也享受了這樣的政策,對真孝也是一種不公平。同時,稅務機關只是稅收政策執行機關,不能越位成為社會道德價值的裁判機構,在《徵管法》未明確申報真實性由申報人全責承擔的情況下,執法者也會被動承擔執法不嚴的責任。
最終,雙方的意見和建議同時上報。雖然對《辦法》未造成顛覆性變化,但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大資料時代的到來,政策一定會兼顧到真正的中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