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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美的平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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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小心思
你好!你遇到的問題在規模比較小,偏向人治和公司制度不健全的公司比較常見。
並不是說這樣的公司不好,也有比較好的領導,可以一直提攜你,帶著你學到不少東西,我們要學會辯證的看待問題。
根據勞動法規定,既然約定了試用期,那麼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一併說明試用期工資,轉正後的工資。
試用期即將結束時的試用期考核是否達到轉正標準是你能不能拿到轉正工資的前提,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有理有據。
作為打工者一定要留存證據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當然沒有依據的話就只能公司說什麼就是什麼了,這時就只有兩條路,要麼走要麼忍。
是走是留其實還看自己的打算,要走,外面的世界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如果還年輕,在這裡確實可以學到東西,不如調整心態留下來,把能學的東西學到了再跳槽不遲。
也就是常說的,年輕時不必太計較工資,更多的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職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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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思周總
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看出公司不誠信,言而不信,套路很深,為了吸引人,能忽悠就忽悠。
當然如果覺得繼續呆在公司,可以學到技術或經驗的話,可以考慮留下來,提升一下自己,再換份好一點的工作;如果什麼也學不到,就應該毫不猶豫的離開,重新選擇下一家。
另外下次籤合同時,工資待遇最好談好後,合同上面寫清楚,公司說空話的話,到時口說無憑嘛,只能默默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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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陌生的街道定定
首先針對你的描述,試用期後沒有給當初答應的工資,肯定是公司不誠信,沒有說到做到,給人的感覺特別不好。
而後提出辭職挽留加工資,說明公司還是認可你的價值,並且願意為你的價值付出更高的成本。
最後這樣的公司還能做嗎這個問題,不能依據前面兩個資訊來給出結論,因為資訊緯度太有限,做出的結論主觀性太強,客觀性沒有。
得到上面的資訊後,加入公司的行業前景,公司處於創業初期還是高速發展期亦或是成熟穩定期,公司給你的成長和晉升空間等等緯度的考慮。如果這些方面都還不錯的話,就沒有必要走,因為你雖然沒有得到這家公司的及時滿足,但是通過歷練成長,你會得到延時滿足,這對每個人來說更加有價值。
總體來說,考慮問題要全面,儘量避免單一因素,單一維度,更多從長遠出發,捨棄短期思維,這是逆人性的,所以這種思維是需要刻意去修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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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念HR
做過HR這麼多年,總有員工來問,為什麼他入職前談好的轉正工資沒有兌現,加少了,甚至一毛沒加,也是和題主一樣的困惑。下面我就來解釋一下我的看法。
一、入職前談好的轉正工資,沒有落實到白紙黑字,都是空談很多天真的沒有什麼防備之心和工作經驗的職場小白,以為入職前,HR跟自己談好的工資待遇就是自己以為的標準。比如說HR入職前,跟你說,試用期過後月薪7000,在你看來,就是底薪7000,但其實HR說的這個待遇是包含了5000底薪+1300績效+600補貼+100全勤獎,這樣你們之間存在著資訊的不對稱,也就造成了你的誤會。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在offer上或者勞動合同上,就標註清楚,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後工資以及相應的工資結構,有了白紙黑字的約定,就給自己的權益加了一把鎖,萬一後續引起勞資糾紛還有證據在手,否則,也只能用工方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二、提出離職,公司加工資,不要再留題主因為公司沒有按約定在你轉正後給你加工資,就提出離職,然後公司又反過來主動給你加薪挽留你。事情到了這個尷尬的局面,你已經沒有再留的必要了。首先,公司沒有按約定給你加工資,那就是公司失信在先,想貪小便宜,想壓低人工成本僱傭你,或者認為你的能力不值得給這麼多工資,既然這樣,要麼是公司沒有太大發展格局,要麼是你在公司眼裡價值並不高。另外,就你而言,既然已經提出離職了,那就沒有再留下來的必要,就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氣,因為一點蠅頭小利就能違背自己當初的決定,公司也不會重用你。
總的來說,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都要在入職前落實到白紙黑字上,儘量避免僅作口頭約定。而且,如果因為沒加工資就衝動提離職,倒不如在這之前,把自己的疑問和需求反饋給HR,以理性的方式尋求公道的對待,而不是用離職來威脅公司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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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蓑笠翁wanny
今天入職,公司領導說試用期工資是有點低,大概一個月轉正後加上補貼績效應該可以達到你的期望薪資,一個應該心涼了半截,果斷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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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春光不可欺
這樣的行為首先就是公司對你不誠,如果不需要考慮太多經濟問題,並且不太好換地,公司也可以給到你想要的其他東西,留下來熬一陣子也是可以。但是錢沒給夠,你肯定會有些心裡不平衡,就看你能忍多久了。
如果需要考慮經濟問題,直接走吧。
如果自身能力充足,可以走也就走吧。
如果這家公司有特別吸引你的亮點,對比之下這個點可以讓你忍耐其他的所有不滿意,那就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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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華章先生
從長遠的角度考慮:建議離職,待在這樣的公司做事以後晉升、成長空間不會很大,我猜的不錯的話就算是經理級別的領導估計也就幾千塊錢月薪,一般處於小公司規模比較多,整體實力偏弱,老闆比較吝嗇的那種。
這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赤裸裸的欺騙,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以壓榨員工的福利來作為公司節省成本的行為都是耍流氓,這樣的老闆很容易出爾反爾,既然給不起這樣的工資理應在入職時候就直接說明,每個人的時間都是很寶貴的。
你提出辭職,公司挽留給你加工資,證明公司之前已經認可了你的工作能力,卻不給你發轉正的工資,有可能老闆把你當做老實人,誰知你不吃這一套。
你要是自身能力還不夠強大,想多學點技術和經驗的話,你可以先幹著一段時間看看,是人也會犯一些錯誤的,更何況公司呢?你也要多方面打聽這家公司口碑如何,可以透過一些離職的員工,或者老同事去了解:公司文化,底蘊,制度,老闆的為人處世怎麼樣?在決定是去是留。
回覆列表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嗎,都該明確寫明試用期工資與轉正工資,即使有薪資調整也要提前約談得到員工同意。如果是出爾反爾的,那麼這個公司也不正規,這一次可以這麼做那麼就會有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