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無田老農

    不會因為渤海銀行形象好主動把33億元存到這銀行的吧?雙方人員關係不一般吧?質押貸款、註冊公司總要一翻運作吧?

  • 2 # 律師Eliza

    那要看到底是誰造成的,誰的責任誰買單,有以下三個猜測(純屬個人觀點):

    1.擔保人和被擔保人互相勾結,訛詐銀行。

    2.被擔保人出事了,擔保人甩鍋。

    3.銀行真的違法違規操作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兩方公司內部出了問題,什麼高管私自操作的,只要質押擔保的材料印章是真的,還是會視為公司行為哦。當然內部可以追責。

  • 3 # 譚浩俊

    渤海銀行存款質押事件,最終會由誰買單?

    這家的問題相當嚴重。

    首先,為什麼會幫助華業石化造假質押,這可是非常嚴重的違規問題。而且,在問題發生後,渤海銀行的迴應十分可笑,還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此,銀行肯定是責任人,是跑不掉的。一旦出現損失,銀行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其二,華業石化是造假專業戶,不僅蘿蔔章等問題可能存在,還可能是銀行工作人員協同造假。因此,需要經過深入調查才能發現問題。如果華業石化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除了起訴華業石化,由華業石化賠償外,渤海銀行也要承擔責任。

    第三,因為此項造假行為造成其他企業損失的,還要依法賠償。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已經無法避免了,到時候,渤海銀行和華業石化都要賠償損失。

    第四,如果央企中石油向公安部門報案,公安部門經過調查,發現華業石化確實假冒中石油,就要查營業執照、公章、合同等,就有可能出現合同詐騙、註冊造假等問題,要追究刑事責任。到時候,企業就有可能出現嚴重問題。那麼,渤海銀行當仁不讓要幫其買單。

  • 4 # 魏鋮霖

    待警方偵檢視警情通報吧,到時候應該差不多能理清責任。

    這裡面其實最有意思的是,23億被違規質押,在事發後渤海內部當時員工似乎沒有逃跑或者自首的資訊,這要是責任是他們的,他們應該想得到結果。

  • 5 # 南風143221621

    大機率是銀行,首先銀行肯定給可信高息了,華業肯定給了外貼息了,不然不會存到渤海銀行,擔保方肯定知道這個事情,銀行也知道,就是三方勾結掙錢的事,現在被擔保方還不上錢了所以就暴雷了

  • 6 # 悟世居士

    渤海銀行應承擔法律責任,所以由銀行買單。

    無論是存款條例還是與銀行相關各種規章制度,渤海銀行的責任都無法免除。所以必然由渤海銀行承擔責任。

    此事件實在很離奇,從一個揹負債務的人創辦一家假企業到搞一堆假章,再去銀行莫名其妙把其他儲戶的存款辦理質押,這一切沒有銀行人員是辦不成的。顯然這與銀行脫不了關係。渤海銀行未能管理好員工,內部風控制度存在問題導致此事件的發生,所以承擔責任是必然。

    當然不排除還有其他更深的原因,比如實際擔保方與被擔保方確實存在往來,只是發生糾紛才引出這一切問題。這就比較複雜,也沒有任何資訊證明,所以就不好多說了。但是渤海銀行的責任是絕對不能避免的。

    在這裡碼字的諸位都不是富二代,希望大家互相幫助,看完以上內容。

  • 7 # 打工金融仔

    這是一個嚴重的銀行違規事件,渤海銀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客戶資金28億元被用於第三方企業票據融資擔保,這嚴重影響著銀行的信譽,將給渤海銀行帶來極大的信任危機。如果經過最後查證屬實,渤海銀行肯定要承擔責任。

    首先這個票據質押是在企業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的。按照法律規定,是無效質押。但是這個企業“被質押”情況還是值得所有銀行和企業警示的。銀行要對自己的客戶負責,對於客戶存在銀行的錢有保管的義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私自挪用,甚至都不能對外提供客戶的銀行資訊(司法查凍扣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有權機關除外),對於客戶資訊有保密的義務。該銀行應該徹底查詢本事件的前因後果,要嚴重問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杜絕此類事件發生,贏得客戶信任。

  • 8 # 圍圍圍小堡

    作為銀行從業者,從銀行方來看,最終結果最少由BH銀行的10個以上責任人來買單,可能有3-4個主要責任人是案件的主犯,其他涉及到簽字、業務辦理、審批等崗位的責任人也會至少得到行政處分。

    這麼大金額的案件(可能也不算大,和以前發生過的票據案、蘿蔔章案等等相比的話)必然不可能只由一兩個人完成,因為要完成一個虛假的對公質押擔保貸款業務,銀行方面從上到下會涉及的崗位非常多。

    首先,銀行方的客戶經理A(不管是分行、支行或網點)收到借款方的質押擔保貸款需求,客戶經理A要對借方的借款目的、借款資質、風險點等等進行稽核,要求借方提供相應材料(三報表、營業執照、上下游合同、流水、法人或直系親屬或大股東名下固定資產等等材料),並且要至少兩人,和客戶經理B一起上門盡職調查實地考核經營狀況和真實性,由於是質押擔保,對擔保方也需要上門盡調。

    客戶經理把收集到的材料提交貸款部,貸款部的經理和專員一般也需要上門盡調並稽核真實性。然後,再提交至主管行長進行稽核,如果還有上級分行,由於金額大,最終還需要提交到分行主管行長進稽核。主管行長要和相關的部門一起上會討論,充分確定了資料的完整、真實、符合業務規定後,簽字批准,然後提交到風險合規、法務部門再進行稽核,確定沒問題後最終返回到發起方,發起方這時可以找財會部門對貸款申請表等材料蓋章。

    客戶經理A拿好所有審批蓋章過的業務材料,並約借款方和擔保方去營業部網點的櫃檯做放款業務。放款業務辦理中,涉及到一個櫃員、一個主管(負責授權)、網點主任(這麼大金額的款項他必然要知曉),可能還涉及到遠端授權(分行的遠端授權中心)

    總體來看,銀行方涉及到此業務的人員至少有16個人。猜測的話,最可能犯案的人員就是全程接觸業務材料的客戶經理A受到借款方數額巨大的行賄的誘惑,聯合擔保方公司財務人員、貸款部經理和專員、網點櫃員、主管和主任,一起完成非法貸款。第二個可能是貸款部經理是主犯,用權力和糖衣炮彈來使其下屬、網點人員共同完成非法貸款。

    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問題,報案方(存款不知情下被質押擔保)的審計給銀行發過銀行詢證函,內容是報案方的10.1億的存款不存在凍結、質押或其他使用限制,銀行方回覆此內容與銀行記載相符。那麼負責檢視存款狀況的網點櫃員、主管的嫌疑性就相當大了。

    以上僅為猜測,具體情況只能等警方查明才能知道真實情況了

  • 9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誰犯的錯誰來買單,犯了錯就應當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網上的訊息報道,在2021年8月19日有一名女性在銀行櫃檯辦理5億元存單質押專案,銀行工作人員大電話到山禾藥業法定代表人處核實,企業明確表示未准許任何人辦理相關事宜,要求銀行報警,但是之後查詢存款已經被質押。如果真是在這種情況下辦理了業務,那麼肯定是不能構成法律上所規定的表見代理的,很明顯辦理人員沒有取得相關的授權,屬於無權代理,那麼相關行為都不能代表公司,很明顯辦理相關業務的人員可能正在進行違法犯罪行為,銀行方面,明知其在進行違法犯罪行為還未報警,並且為其辦理了相關業務,那麼辦理業務的人員,將有可能構成共犯,並且影響如此大的行為,單位領導不可能不知道,因此相關的的領導也必須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過網上也有一些人表示銀行是無法做出這樣的操作的,具體的情況只能等待警方進一步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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