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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朱志成一

    情感的官司最難打,講個故事給您,只要你有時間看下去。

    他和她的婚姻稱得上天作之合。在單位轟動一時,美貌的新娘,帥氣的新郎,霸氣的學歷,成就了一段佳話。

    婚後三個月,女方身體出現不適,婆婆和丈夫殷切陪同去醫院檢查。要添丁進口了,怎不高興?

    可檢查結果卻出人意料。女方被查出患有泌尿糸統疾病,可能造成不育,須長期服藥。

    婆婆的臉拉的老長,“婚前隱瞞我們的吧”?更可氣的是丈夫,抱著雙手,一言不發。

    被這突然的變故炸糟了的女方淚水漣漣。婆家提出離婚,姑娘咬咬牙爽快地答應了。

    治療了半年,病卻奇蹟般好了。可能是醫生的結論下得過早。

    男方第一時間趕來提出復婚,被女方拒絕了,但答應陪他打一場官司,做為這場婚姻的終結。

    法庭上,男方提出高價索賠,稱醫院給他帶來巨大的傷害,離婚使他在單位受到無聲的遣責,本來他的仕途一片光明。

    問及女方,姑娘的回答語驚四座,“我放棄索賠。長長的一生,誰能避免意外?這樣的家庭,這樣的男人,早一天離開,並不是壞事。”

  • 2 # 譚卓然律師

    [打官司,沒有最難,只有更難。得不到當事人支援的官司,肯定很難!]

    有一次,有個當事人透過朋友介紹來找我。我聽完情況介紹,心裡已經有了大概看法,因為這糾紛的型別是我熟悉的。

    因為是朋友介紹,我給出了一些基本分析和指引,例如指導從哪些方面考慮蒐集和準備證據。

    可是,一段時間過去了,這位當事人沒有做任何事情,包括證據方面。

    過了幾個月,這位當事人被起訴了,然後又來找我。我看了起訴的檔案,情況跟我預想的差別不大。

    在此基礎上,我再次給這位當事人做了分析,再次強調了所要蒐集和準備的證據及重要性。

    結果,得到這位當事人的反饋:一是沒有證據,二是很忙,三是問我怎麼打贏這官司。

    考慮再三後,我沒有再說什麼,讓這位當事人找其他人幫忙了。

    另一次,有個當事人被人告了,馬上組織各部門的人,約我一起電話會議。

    會議期間,我提出了一些看法以及可以先做的事情。

    會議結束後不久,就有其他部門的人聯絡我,確認清楚要的檔案。

    很快,東西就給到我了。我馬上分析了案件,並提出了多個問題以及下一步要準備的事。

    當事人這邊,立即成立了一個跨部門的小組,由老闆以及各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和經辦人組成。

    不久,我提出的問題的書面答案以及需要的檔案,都給到我了。

    經過深入的分析,我馬上要求與當事人的相關人員安排一次面談。

    面談過程進展順利,很多事實層面的問題也得到了進一步澄清和解釋。

    這樣,我心裡就踏實了,下一步寫的法律文書,也可以有序推進了。

    這個案子的結果也基本在預想中。

    透過上面兩個例子,我想說,打官司,有各種各樣的型別,涉及各個方面的專業知識,而且還可能有不少跨科的專業知識,法律關係也複雜,還可能涉及境內和境外的事情。

    可以說,從案件型別的角度看,打官司,沒有最難,只有更難。

    但從是否得到當事人的支援角度看,如果得不到,打官司肯定很難!

  • 3 # 神馬日記之時光機

    官司難不難打,不是看案件型別,而是看有無證據。沒有相對應的證據,你說破天也沒有用,你覺得理在自己一方也沒有用。法庭不是講道理的地方,法官也不聽你擺道理,他只看事實和證據。所以最難打的官司就是缺乏證據的官司,要物證沒物證,要影片沒影片,你的訴求就不會得到支援。

  • 4 # 蘇哥靚

    與開發商打官司,難於上青天。

    眾所皆知,開發商的發展都是有一定的人脈關聯,從拿土地證到建築施工,再到驗收和銷售,都有一整套的強硬合作伙伴,消費者若是碰上一些高手腕對手,往往是不打自輸,甘拜下風。

    一真實案例提現:張先生購買一樓現鋪,雖是爛尾樓名聲,但開發商在交付前硬是拒絕張先生的多次維修訴求,並推脫責任該鋪漏水維修屬張先生之責。試問一樓的頂部巴掌寬十五米進深長的縫隙歸購買者修補?且從一樓頂部看到了二樓,其責任心何在?下雨天時二樓當時未售,雨水順著縫隙滴答往下流,一大灘的溼水慘狀讓張先生仍無法良心簽收,拖延了一年多,開發商其間幾次修繕仍水漏不止,無奈張先生訴諸法院,要求賠償其一年的經濟損失,而令人滑稽的是法院巧立名目,開出拒絕理賠的理由是:開發商的資質驗收都是合法的,修補雨漏縫隙之事應為購房者自行解決,為開發商自圓其說,忽悠打發了之。張先生最終含淚花錢再次修補,而租戶也因多次雨漏而變更數人,周邊租戶都是有目共睹,為之傷感。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許多弱勢者遭遇諸多不平之事,

    一忍再忍,蒼天有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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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虎嘯蒼穹走遍雲南

    這種問題,證據不清楚不明瞭的官司!

    說起難打,你的這個提問很難答,廣泛多多,每個官司都難打,反過來說個個官司都好打。

    難打訴求不清證據不足的官司,一千億的官司你也敗,證據清楚事實清楚一元錢官你也贏!是嗎!

    所以說法律不是保護在法律上睡覺的人!保護的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利的人!所以說你不是睡覺了,就保護你,官司就好打,有道理嗎!

  • 6 # 禿頭小律

    三類吧。

    一,行政官司。俗稱民告官,由於民族幾千年的觀念造成。

    二,刑事官司。官本位思想作祟,任你說破天,人家一句本院不予採信搞定。你要是敢去調查,恭喜你,你從辯護人成功轉型為被告人。

    三,過於自能的當事人的官司。翻翻度娘、查查資料,問過多個律師,見了律師指手畫腳…

  • 7 # 王萬東法律諮詢服務

    在中國所有的官司當中,什麼官司最難打?

    嚴格來說,不存在什麼官司難打不難打的問題。只要你查清案件的事實,找到適用的法律,不管是刑事、民事、行政還是自訴案件,基本都差不多。相比難打好大,只是從案件的複雜、難易程度相比較。簡單的案件當然好大,複雜的案件相對難一些。要用勝敗衡量一個案件的難不難,好打不好打,當然是行政官司了,因為這樣的官司原被告雙方勢力不對等,也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應該是行政官司難打吧!(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 8 # 煙雨灕江

    最難打的官司是農民工討要欠薪!首先是農民工處於弱勢,不利於收集證據,舉證困難;二是維權成本高,請律師、來回跑的路費、請假收集證據都需要大量的時間及金錢成本,也許討回來的欠薪還不夠維權費用;三是政府不重視,有些地方只要是農民工討薪,會被政府拉入黑名單,農民工就是想到他的管轄範圍打工都沒機會了;四是政府會幫助欠薪老闆故意玩弄農民工,農民工去單位上討薪時,派出所會安排人去威脅;五是欠薪老闆會養一批人,如果去收集證據,有可能捱揍,甚至會打斷狗腿!六是就是你把官司打嬴了,也不見得能夠拿到錢,欠薪老闆不給你也沒得辦法;最後是一不小心還會被下套抓起來關起,所以欠薪官司是最難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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