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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HR老王

    國家此次延長的三天春節假期在多數要求不得提前復工的省市區有以下兩個性質:

    第一,具有法定節假日性質,屬於假日,因而與週末假日的性質相同,員工享受帶薪假日的權力。在理論前提下或者是與此次疫情有密切關係的企業,這三天假日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到崗工作,應該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第二,具有強制性假日性質,因而在浙江、上海等要求不得提前復工的地區,除疫情需要的相關企業,該假日具有強制性,企業無權要求員工在該三天加入到公司上班,更別說剋扣員工這三天的工資了。

    因而,基於上述兩點,你所在的企業如果選擇遵從國家規定給員工休假,但剋扣員工這三天(同時有兩天本來就是週末)的工資,前者是服從了國家規定,後者則違反了國家關於此次疫情期間節假日勞動關係的相關規定,可向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執行。

  • 2 # 財經者思

    哪個企業敢這樣幹,這明顯是違背相關政策的行為。作為員工,如果應為此次假期延長而被扣工資,完全可以透過正當的途徑來維護自己權益的!

    早在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而很多地區(江蘇、上海、浙江等地)根據更是宣佈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9日。

    換句話來說,原本七天的春節假期被延長至10天,而部分地區更是延長至17天。而這些被延長的時間,屬於“普通休息日”。

    理論上來說,這與平日的週末是幾乎是一樣的,在休息日,企業一般是不可以安排員工上班的。即便是上班,要麼日後安排調休,要麼就按200%支付加班費用。

    此時,對於企業,遇到這種特殊的情況,雖然經濟上可能會面臨有一些損失,但肯定是能理解的。一般來說,企業HR都會在工作群裡通知大傢俱體的上班時間,如果遇到緊急的工作,也可採用網上辦公、電話會議、網路影片會議的方式來處理。

    這樣一來,既不耽誤企業的正常運轉,也能讓員工有效的隔離,避免潛在的傳染風險。而對於員工而言,也能理解老闆的難處,適當處理一些公司的緊急業務,也不會苛求雙倍工資的。彼此之間多理解,多溝通,一般也不發生扣員工3天(或10天)工資的情況。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企業真的不講理,扣3天工資。那麼員工完全可以向勞動監管部門投訴並維權的,甚至還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企業給予賠償的。

  • 3 # 社保偵探

    〔職說社保〕觀點: 2020年春節延長,是國務院針對特殊疫情時期而延長的休息日,剋扣員工工資肯定是違法的。

    本次延長的春節假期的性質認定

    首先,延長的春節假期不屬於法定休息日,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中國的法定休息日全年共計11天,其中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其次,雖然本次延長3天假期,並非普通勞動法範疇的休息日,而是因為疫情嚴重,國務院為了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斷疫情傳播,採取的防控隔離措施,屬於特殊情形下的強制休息,仍應界定為休息日。

    最後,延長的春節假期應該屬於休息日,期間員工不上班,正常發放工資;期間如果員工上班,可以調休或者補休,也可以發放2倍工資作為加班費。

    春節假期延長3天的工資怎麼算?

    1.如果期間員工不上班,工資正常發;

    本次春節假期確實是因為肺炎疫情的特殊時期而延長的,屬於休息日,公司沒有特殊原因,不允許復工,所以,春節假期延長期間應該正常發放員工工資,不能扣除。

    2.如果企業正常上班,可以補休或者發放2倍工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第三條的規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首先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執行標準工時制的應依據原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執行綜合工時制的應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按照150%的標準計算支付加班工資。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的,沒有加班工資,但應保障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3.如果員工是確診患者,延期正常發工資,超過假期發放病假工資;

    因為,春節假期延長,所以,即使員工是患者假期也要正常發工資,超過假期的時間未及時返崗,可以根據當地工資支付條例支付員工病假工資,例如北京市規定,醫療期員工支付不低於最低工資80%的病假工資。

    4.如果員工是疑似患者,正常發工資;

    如果員工因為疑似患者被隔離,根據國務院和衛健委要求,隔離期間正常發放員工工資,不得剋扣,直到確診發放病假工資或者康復要求復工。

    如果延期復工時間比較長,用人單位可以跟員工協商一致,簽訂延期復工協議,在第一個月正常發放工資,從次月開始發放不低於當地政策規定的標準工資(北京市要求不低於最低工資的70%)。

    春節假期延長,公司扣員工3天工資怎麼辦?

    1.先跟公司協商解決;

    如果是用人單位或者人事認識不夠而導致的剋扣延長春節假期的工資,員工可以將國家相關檔案發給他們學習一下,如果公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既不影響員工的工資,也不影響和公司的勞動關係造成失業,可謂兩全其美!

    2.協商不一致,可以復工後向仲裁委員會舉報;

    如果用人單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樣的公司既然不為員工著想,為什麼還要死心塌地的為公司賣命呢?

    所以,復工後可以去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舉報,由仲裁委員會責令用人單位補發工資。如果公司解除員工,還可以要求公司補償經濟補償金。

    寫在最後的總結:

    遇見公司無故扣除員工的延長春節假期工資,一定不要魯莽行事,跟公司說明不發工資的利弊,並且跟公司普及專業的知識。協商不一致也可以透過法律程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被傷害。

  • 4 # zhang114752526

    國家遇上困難了,政府和企業為了我們的生命安全,延長了放假時間,我們要感謝政府和企業對我們的關心,少發點工資還是可以的,我們在家休息就是對社會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減少點收入還是可以的,和政府,企業共度難關,是每一個人應有的態度,祝全華人民早日戰勝伇情,

  • 5 # 開心每一天的華人

    國家決定的假期,那就是法定假期,任何事情都不能違反憲法!政府,企業和個人任何人不得違背,上班的要付雙陪的工資,沒上班的企業也就無權扣工資了,扣了只能說他們是違法行為

  • 6 # 海哥

    如果你還想做下去,就算了,也算是和企業一起共度難關。如果想維護自己的權益,走勞動仲裁或者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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