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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在遙望60842216

    低保是家庭成員經濟收入人均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而低收是家庭成員經濟收入人均已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低保戶可以每月領取救濟金,子女學費減免和城鄉醫保費減免,包括逢年過節的補貼,而低收戶是無救濟金領的,其它跟低保戶基本相同。

  • 2 # 花落無聲166

    低收入和低保不是一回事。低保家庭一定滿足低收入的標準,但低收入家庭肯定不滿足低保的標準。

    申請低保的標準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比如我所在的城市,制定的人均最低收入標準為650元,如果你家人均收入低於650元,而財產也符合要求,可以向當地社群居委會申請低保。

    低收入家庭指的是人均收入在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上,最低生活保障金的200%以下。(以我所在城市為例,即收入在650元以上,1300元以下)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民政部門制定的低收入標準,可以去社群居委會申請低收入。

    低保家庭,每月由政府發放低保金,低收入家庭,政府不發放任何資金。

    低保家庭可享受的待遇比低收入多。

    低保家庭可享受醫療救助自費部分70%救助、臨時救助、住房救助、租住公租房先付租金後返還;低收入家庭可享受醫療救助自費部分30-40%救助、臨時救助、住房救助、租住公租房租金按比例返還。

  • 3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簡單地談一下個人看法。

    可以肯定地說:低收入和低保不是一回事兒。低收入是針對全社會所有人收入高低的分佈情況而言的,只要低於全社會平均收入,就可以認為是低收入人群。

    而可以申請低保的基本前提條件有兩個:一個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確定的低保標準,另一個是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政府確定的低保家庭認定標準。其中,低保標準,全稱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則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佈,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決定權在省級或地級人民政府。應該說:低保標準僅僅可以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因此,才稱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以肯定地說:低收入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涉及的人數比較多,人口占比相對較大,至少在40%左右;而低保標準本身就比較低,屬於低收入人群的底部的一小部分人,而要納入低保範圍,人均收入還要低於低保標準。目前,中國低保戶所佔的人口比例,只有3.09%左右。

    發放低保的真正目的,是透過發放低保金的方式,補足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低保標準的差額部分,讓這些困難人群的收入僅僅是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以維持一個基本的生活需要。更明白地說:完全沒有收入,直接按低保標準發放低保金,這些人,稱為全額保障物件,其實就是一類(或A類)物件;有一些收入,僅需補足差額部分的,是差額保障物件,也就是三、三、四類(或B類、C類)物件。當然最困難的是全額保障物件,因完全沒有收人,保障標準自然是最高的。因此,低保標準本身就屬於低收入人群中的底層,是人均收入最低、最困難的人群。這一點,所有人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

    概括為一句話:低於全社會平均收入的人,即為低收入人群,涉及人員多,所佔比例大;而低保標準本身就比較低,而低保戶們的人均收入更是低於低保標準

    而核算收入的依據,是家庭人均收入=(家庭總收入-家庭總支出)/家庭總人口。只有人均收入互相比較才有實際意義。否則,就沒有任何可比性。

    所謂的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一般情況下,以戶口本登記的人數為限,但也不絕對。

  • 4 # 暖心財經說

    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國家最早完善的是低保救助,也就是針對低保家庭的各類救助。

    低保家庭,一般是指因家庭成員有重度殘疾或者失去勞動能力,人均生活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家庭。他們可以享受當地的最低生活補助,一般分為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兩大類,農村低保線略低一些。

    北京市的低保線是1100元每月,不過國家對有關的特殊群體還是有特殊照顧的。北京市對於低保家庭中的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會額外發放25%或30%的生活補貼。

    除了低保家庭之外,實際上社會上還有一種叫做特困群體,一般又叫做城鄉特困人員。

    截至2019年3月,城鄉特困人員大約有478.2萬人,而2018年9月低保家庭人員數量是4620萬人,數量接近10倍。

    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實際上算一種正常家庭,只是人均收入過低而已。國家的法定認定依據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民發〔2008〕156號),不過全國並沒有統一的具體標準。

    北京市2018年1月份將城鄉低收入家庭的標準設定為2000元每月,2018年7月又將其調整為2120元每月,實際上2120元是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2019年7月1日,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又調整至2200元每月,因此低收入家庭的標準自然也調整至2200元。這是一種完善的認定製度。

    普洱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也就是說2019年普洱市的城鎮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17452元,農村是6231元。

    欽州市則是城鎮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均值的50%計算,而農村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計算,一個按月,一個按年。這樣城鎮是每月1404元,農村是人均年收入低於6507元。

    低收入家庭,實際上主要是針對2008年國家推動城鄉居民住房保障的一種政策而設立的標準。城鎮居民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兩限房等特殊保障,各地在其他社會救助方面也在努力拓展其範圍。比如有的地區對低收入家庭會代繳其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部分。

    總體來看,低收入和低保家庭實際上都是收入很低的一類家庭,希望國家能夠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既能夠保障他們生活,也能夠保障他們脫貧,自力更生。未來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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