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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馮三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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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薛保房
其一,保險公司理賠是一項很正常的工作,沒什麼可宣傳的。
其二,一些理賠案例涉及到客戶個人隱私,保險公司有義務為客戶保密。
其三,為防止出現道德風險,為保護客戶安全,對一些大額理賠案例保險公司更要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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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亞張會傑為你守候
保險公司當然有理賠廣告啦年度理賠報告,季度理賠報告都有的,理賠的原因和額度都會說的很清楚,跟我們平時表面說的廣告模式不同而已,沒有明星沒有晚會
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正常理賠最正常不過了,是正常的普通的工作的一部分!
未來的風險管理我看到了,你沒看到,我說了,你意識到了,雙方理解一致,一拍即合,寥寥數語既能成交。
需要的會主動了解,不需要的講完上下五千年他也不動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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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匠心財經創作者
1:保險公司理賠本身是一項很正常的工作。
2:一些理賠案例涉及到客戶個人隱私,保險公司有義務為客戶保密。
3:為防止出現道德風險,為保護客戶安全,對一些大額理賠案例保險公司更要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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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麥房享
大家好,我想說即使是典型的賠付案例,也不具有普遍性,不是對於每位客戶都有參考價值,只要做廣告就有涉嫌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在這每個人或家庭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論,適合他的,未必適合你,這就是人的個性化,保險是為人服務的,因此保險也有它的個性化。保險拒絕誤導,拒絕誇大,正視保險,讓保險幫助我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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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米泉舟
很多消費者比較疑惑,為啥一個保險拒賠可以天下皆知,而全國每年保險賠1萬多億,確沒有看到保險公司做廣告?
其實還是有些原因的!
1、隱私問題保險拒賠,為了獲賠那麼撒潑打滾只要能引起大眾注意的行為都敢做,目的就是為了博關注。
而保險理賠,少則幾百幾千理賠金,多則百萬、千萬、上億的理賠金,誰願意大張旗鼓的去宣傳XX保險給我賠了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塊錢。
即使保險公司宣傳這種大額理賠,往往都是X先生,因某種風險事故,我公司賠付XXX萬。簡單明瞭,不會涉及任何個人隱私。
2、不符合“搏眼球”需求這種內容和拒賠新聞比起來,不符合社會新聞傳播需要的“搏眼球”需求。
有時候我們會看到一些業務員會在給客戶理賠成功後,徵求客戶同意,然後發一些照片和理賠經過。
但是這種內容往往就被冠上“保險公司又在騙人買保險”、“難得賠一個就這樣打廣告”之類的評判。可以說,網路噴子不掛,這種打擊別人從業信心和打擊別人投保保險信心的事情不會斷絕。
相反,一旦遇到個別理賠糾紛,新聞媒體跑的比誰的都快,“正義使者”的化身、代言人身份一下就能解決問題。然而,這裡大家忽略了幾個事實:
社會媒體“化身”公正公平的使者,那麼在幫助消費者,老百姓維護自己權益的同時,是否應該做一些相關知識的普及?很遺憾,在保險糾紛相關新聞,我們看到的永遠是“保險公司騙人、保險公司終於賠了”,而沒有普及任何保險相關的知識,社會媒體的這種行為,根本沒有起到公平、公正的作用。而是透過有立場的宣傳,把保險推到了大眾的對立面。可以說保險名聲難聽,媒體這種偏見性的報道貢獻了大部分!
3、正常執行合同保險理賠,對於保險公司來說,肯定是願意宣傳。但是對於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來說,就是執行了合同。投保人也掏錢了,得到應有理賠是應該的。
就和我們去了一家新開餐廳吃飯,發現很不錯,那麼就推薦一次就夠了。如果商家總是以客戶點評很好吃為噱頭,大家就會覺得這個餐廳估計很一般,餐廳把飯菜做好吃難道不是應該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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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花小白說保險
這也是一個比較尷尬的事,
保險公司一般只會打新產品廣告,
或公司形象宣傳廣告,
沒有打理賠廣告,
其實是有挺多不方便或不允許的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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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等待的無奈027
第一,因為保監會不讓
第二,客戶不答應,沒有誰想讓自己或者家人得病意外的獲得理賠麼事讓全天下人知道
第三,其實每個月都有內部理賠報告,業務員都能獲得,但是以公司名義宣傳沒有
第四,也是我覺得最主要原因。出力不討好,我們設想一下保險公司宣傳理賠,客戶的反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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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木話險
保險公司每年初都會公佈去年的理賠年報,先截部分分享下:
上圖為平安2019年度十大賠案。大部分賠的都是身故金,第5、第7、第8、第10是
重疾賠償金。
這些案例夠不夠典型?
可以說典型,賠償額度夠高,高至1600多萬,低也有400多萬。也可以說不典型,因為跟賠10萬沒有區別,滿足理賠條件就得賠,有權利收保費,那就有義務賠錢,保險公司不能做貔貅,否則會脹死。
這些賠案是被保人的隱私,不能任意踐踏,且賠錢是應該的,大家也都是這樣認為的,沒啥好做廣告的,理賠部每天都在大筆賠錢。
太搞笑了,保險公司賠錢不是義務嗎?有啥好感謝的,按照這個理論,每位投保人都應該收到代理人的錦旗,感謝人家交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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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關常平
1.保險公司當然要利用典型賠付案例做廣告了。
只不過,說服買保險的不是保險公司的事情,那是代理人的事兒,所以,保險公司不是不利用典型賠付案例做廣告,而是它廣告的物件不是普羅大眾,是代理人。
不信,你隨便去一家保險公司看看,他們有沒有做月度,年度理賠報告和宣講?
隱私什麼的,不是說那不是事兒,而是那個事兒可以用點錢輕鬆解決。
2.保險公司要廣告的是上面的監管,背後的資本,前面的專案,至於你老百姓,對不起,它們基本不考慮你們的感受。
因為這些人就是一個個的散沙,第一不好討好,第二不好說服,第三也沒有太大價值。這可能也是中國並沒有保險消費者聯盟之類的組織的原因吧?
3.再說了,什麼年代了,誰還費老鼻子勁兒去說服別人買保險來著?
愛買不買,反正背後是你的家人,你的家庭,你都不著急,不在意,我還能越俎代庖,皇帝不急太監急?
回覆列表
題主的想法是好的,不過保險公司要是這樣做會被處罰,並且得面臨官司!
是不是覺得挺不理解的?
我今天看了下太保前半年十大理賠案例,最低理賠是214萬!
想想,如果有人知道誰誰誰懷揣214萬,會怎麼想?
這個就是逆風險,俗稱道德風險,泰國殺妻案也是一種道德風險。
保險公司就是管理風險的,太清楚人性背後是什麼東西了!再說,監管也不允許!
其實,只要是理賠,幾乎可以做到只有保險公司和被保人知道,即使家裡其他人都不一定知道,這是可以做到的。
一般理賠,跟中彩票一樣,金額越大越會保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